摘要:因工作需要,营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营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营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名。
三、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
(4)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优秀的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党员或优秀士兵)、具有驾驶证的或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四十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文字速录、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营山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交到营山县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督察室)办公室,并到现场填写《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3.报名要求: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复印件;准确、如实填写《营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请填写后亲笔签名,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背面工整书写姓名)、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信息表一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由营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取考试资格,将通过电话、公告方式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机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机试占20%,笔试占40%,面试占40%)。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时间:4月8日上午9点。
地点:营山县人民法院五楼干警会议室。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政治部负责电话通知考试,笔试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简答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人员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由政治部电话通知。
2.机试
时间:4月8日上午11点。
地点:营山县人民法院五楼干警会议室。
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播放的录音进行电脑打字记录,测试记录速度和正确率。
3.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营山县人民法院
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若及格人数未达到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则取消招聘名额。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自我认识、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录取人员将由政治部电话通知。
最终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聘用人员指标空缺,可不再进行测试,按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营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电话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现场审查被考察对象报名资料原件,以及是否符合聘用制人员的招录条件。被考察人员如持有律师证或律师实习证的,需在办理入职前注销挂靠律所手续。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身份及待遇
聘用书记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及工勤编制性质。按本院聘用书记员进行管理,薪资待遇按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每年年底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金。年薪人均约6万元 (含差旅费、五险一金、体检、工会、用餐补助等)。聘用制人员享受本院聘用人员其他同等待遇、福利,如工作日食堂供应早中晚三餐,参加工会、团建、文化、体育活动等,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公告由营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日
来源:营山县人民法院
来源:南充政法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