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互联网社交日益频繁的当下,表情包为交流增添了不少趣味,但若使用不当,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9月1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淤泥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表情包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在互联网社交日益频繁的当下,表情包为交流增添了不少趣味,但若使用不当,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9月1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淤泥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表情包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恶搞表情包引发名誉权侵权争议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9月入学同一学校成为同班同学。就读期间,被告无理由将原告的照片恶搞制作成表情包,并发送至朋友圈及班级微信群聊中,该表情包在同学间广泛传播,其他同班同学也纷纷保存并转发。
原告发现后,多次口头要求被告停止该行为,然而被告并未予以理会。原告表示,由于原、被告是同班同学,若在就读期间提起诉讼,担心会在班级中造成不当影响,所以一直等到合适的时机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生活安宁权及肖像权,同时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调解介入促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是同学关系,直接判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两人的同窗情谊。
法官首先与被告进行沟通,向其详细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被告将原告照片恶搞成表情包并传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原告隐私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通过微信群向原告公开道歉,主动赔偿相应损失。原告接受道歉并同意和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守网络之界护同窗之情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环境,但其行为后果真实存在,法律底线不容逾越。擅自制作、传播他人肖像尤其是丑化、恶搞类内容,不仅侵犯他人人格权益,更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破坏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希望每一位网民都能增强法治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做到“言有尺度、行有边界”。
通讯员:张亭
编辑:周真明
一审:李佳凤
二审:蒙光昌
三审:赵明
来源:乌蒙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