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县令:一介知县如何改变亿万百姓命运?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7 10:29 3

摘要:李信圭(1395年-1447年),字君信,江西泰和南冈里(今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据称其为唐朝名将李晟(727年-793年)之后。李晟为唐代中期名将,封西平郡王,图像凌烟阁,其子李愬也是名将,曾上演"雪夜入蔡州"的奇袭战。李信圭出生于这样一个世代仕宦的家庭,

李信圭(1395年-1447年),字君信,江西泰和南冈里(今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据称其为唐朝名将李晟(727年-793年)之后。李晟为唐代中期名将,封西平郡王,图像凌烟阁,其子李愬也是名将,曾上演"雪夜入蔡州"的奇袭战。李信圭出生于这样一个世代仕宦的家庭,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家教育,这为他日后为官处世奠定了坚实基础。

明永乐年间,李信圭以贤良方正被举荐。贤良方正是明代一种荐举制度,通过地方推荐德行高尚、才能出众者入仕。洪熙元年(1425年),时年30岁的李信圭被授为清河知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开始了他在清河长达二十二年的仕途。

清河县位于黄河、运河、淮河三河交会之处,地势低洼,土地贫瘠,且因地处交通要冲,官船往来频繁,差役繁重,民风彪悍。这样一个"地产贫瘠,民风彪悍"的地方,许多官员都不愿前往任职,但李信圭却欣然奉命。

李信圭到任后,立即面临清河县最为棘手的漕运役夫问题。由于地处交通要道,清河县每天官船来往不断,"役夫动以千计"。前任知县因漕运之役困难,曾上疏请求从沭阳县(今江苏省沭阳县)调500人相助,但这些助役离家远,衣食困难,实际效果不佳。

李信圭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请求免除沭阳的助役,代由沭阳县代替清河县缴纳额外赋税的三分之二。这个方案得到了朝廷的采纳,"两邑皆以为便",不仅减轻了沭阳役夫的困苦,也减轻了清河百姓的税捐重负。

面对清河县"风俗好发掘坟墓、纵火"的陋习,李信圭没有采取简单粗暴的惩罚措施,而是注重教化。他制定了教戒十三条,令县民书写于牌,每月朔望(初一和十五)加以告诫,并记录百姓的勤惰善恶向上汇报。通过这种循循善诱的方式,当地风俗为之一变。

宣德三年(1428年),李信圭上疏直言漕运之弊:"本邑地广人稀,地当冲要,使节络绎,日发民挽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妨废农桑。"他指出虽然兵部有令规定"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但此令并未得到执行,有的船只甚至用到四五十人,使节还经常凶威相加,没人敢诘问。他请求申明前令,以减轻百姓负担。这一建议得到朝廷采纳。

宣德八年(1433年)春,李信圭又进言:"自江、淮达京师,沿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有司,州县岁发二三千人,昼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别杂泛差役,一体派及。致土田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可悯伤。"他请求自仪真(今江苏仪征)抵通州(今北京通州区),尽免其杂徭,使百姓能够尽力农田,兼供夫役。这一建议也得到明宣宗的采纳,从此不仅清河,其他沿运河郡县也蒙受这一恩泽。

李信圭在官场中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他与杨士奇(1365-1444年)的关系。杨士奇是泰和同乡,明代内阁重臣、著名学者。当李信圭因政绩显著于正统元年(1436年)被提拔为蕲州知州(今湖北省蕴春县)时,清河百姓和淮安府仕绅联名赴京上书请求留任。朝廷最终命李信圭以知州身份管理清河县事,这种"低职高配"的安排在清河县历史上是少见的。杨士奇特意写下《送清河知县》一诗:"共爱温如玄圃玉,直须清比鉴池冰",高度赞扬李信圭温润如玉、清正廉洁的品质。

另一位与李信圭交好的官员是王直(1379-1462年),时任礼部侍郎,也是泰和同乡。正统四年(1439年),李信圭赴京参加三年一次的官员考核时,拜会了王直。王直问李信圭:"你在清河县素孚民望,可以不劳而治,心情也是快乐的吧?"李信圭答道:"去年清河县飞蝗为灾,民食不足,这都是因为我这个做县令的德行不够而招致的。今年我害怕还有遗存的蝗虫再为民患,日夜担忧,思考如何平息消灭。民乐然后吾可乐也。"后来,王直在其《送李太守序》中感叹:"我更加相信李信圭是个贤令了。县令作为父母官,应当视百姓为赤子,喜忧与共。"

正统元年(1436年),李信圭得到侍郎章敞的推荐,擢升为蕲州知州。但由于清河百姓赴京请求留任,朝廷命他以知州身份继续管理清河县事。

在清河任职期间,李信圭还处理了一起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当地百姓有湖田数百顷,被淮安卫卒所夺,百姓代输租赋六十年。李信圭上奏朝廷,最终诏令归还百姓。还有一次,饥民盗食人家一牛,御史论死八人。李信圭上奏,使六人免死。当淮水大溢,淹没庐舍畜产甚众时,他及时上奏请求赈济,并停岁办物件及军匠厨役、浚河人夫,得到了批准。

正统十一年(1446年)冬,在清河任职二十二年后,李信圭因户部尚书金濂的推荐,擢升处州知府(今浙江省丽水市)。处州当时苦旱,李信圭到任后则下雨,似乎天公也在欢迎这位爱民如子的好官。

然而,由于多年操劳,李信圭已积劳成疾。到任处州仅一个月,他就于正统十二年(1447年)五月八日病死于任上,享年52岁。清河百姓闻讣伤心不已,自发为他立祠祭祀。处州百姓也为失去这样的好官而悲泣。李信圭居官清河二十二年,至处州一个月,两地百姓都对其爱戴有加,印证了"为政不在长短,为政之本在于为民"的道理。

李信圭是明代循吏的典范。他一生践行儒家"仁政爱民"的理念,将百姓疾苦放在首位。他的"民乐然后吾可乐也"的为政理念,体现了他与百姓喜忧与共的情怀。

在治理方式上,李信圭不仅注重解决当下问题,更着眼于制度性改革。他对漕运制度的改革建议,不仅减轻了清河一县的负担,也使沿河郡县普遍受益。他注重教化与法治相结合,既通过教戒十三条引导民风,也依法办事,不畏强权,从淮安卫手中夺回被夺民田。

《明史》将李信圭列入《循吏传》,是对他一生最好的肯定。循吏是指那些清正廉洁、造福一方、深受百姓爱戴的官员。明史记载他"性至孝,母殁,庐墓下,哀毁骨立。服阕,补虞城知县。改清河,卒于官。"

李信圭生平大事记

李信圭作为明代前期的地方官员,在清河知县任上二十二年,一心为民,革除弊政,发展生产,改善民风,最终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他的一生体现了传统儒家仁政爱民的理念,是《明史·循吏传》中记载的优秀官员代表。他提出的"民乐然后吾可乐也"的观点,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官员的价值应当体现在为民谋幸福上,只有百姓安乐,官员才能真正快乐。

来源:海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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