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起中方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日本各公司税率为15%-40.83%。 日本 进口 反倾销 征收反倾销 电容器纸 2025-04-17 16: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