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时的我,还是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和千千万万个城市青年一样,响应号召,告别父母,背起行囊,来到了陌生的北大荒。
初春的风,带着一丝寒意从窗缝里钻进来。我抬头望着窗外那一片新绿,恍惚间回到了四十多年前的东北黑土地。
那时的我,还是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和千千万万个城市青年一样,响应号召,告别父母,背起行囊,来到了陌生的北大荒。
此刻,我已是满头白发的老人,可那段青春岁月,如同刻在骨头里的记忆,始终鲜活如昨。
那是1969年的秋天,我和另外三十多名北京知青被分到了黑龙江省双鸭山附近的一个小村子——东风村。
村里人称这里为"老天爷的后花园",黑土地肥沃得能掐出油来。当我们踏上这片土地时,心里既忐忑又充满幻想。
父亲临行前对我说:"孟铮,去了那边好好干,别给北京人丢脸。"母亲则偷偷塞给我一包缝补针线和几双厚袜子,眼眶红红的不说话。
下火车那天,天空飘着细雨。县里派了几辆拖拉机来接我们,我和另外五个男知青挤在一辆拖拉机的斗里,颠簸了四个多小时才到村里。
村支书王大伯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党员,脸晒得黝黑,站在村口迎接我们。他手里拿着一份写满我们名字的名单,一一点名,好像怕丢了哪个娃似的。
村里给我们安排了一间大通铺,男知青住一间,女知青住一间,条件虽然简陋,但总算有了栖身之所。
墙壁是用泥巴糊的,冬天的时候北风一吹,缝里就往外冒白气。炕烧得再热,背朝墙的那一面也是冰凉的。
最初的日子很是艰难。我们这些从城市来的"文化人",手上没有茧子,干活笨手笨脚,常常被村里人笑话。
割地、插秧、拔草,样样都不在行。有时候干活太慢,队长就把我们撂在地里,自己带人先回去了,我们只好磨蹭到天黑才敢回村。
记得第一次下地干活,我割了半天的麦子,手上磨出了好几个血泡,晚上疼得直掉眼泪,却不敢在别人面前喊一声苦。
小王比我年龄小,才十六岁,晚上躺在炕上偷偷哭,想家。我也想家,但比他大一岁,就装作坚强的样子,拍拍他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睡一觉,明天还得干活呢。"
村里有个叫李桃红的姑娘,是生产队长的闺女,比我大两岁,性格爽朗,干活麻利。
看我们这些"城里娃"干活不利索,常常主动来教我们。她皮肤黝黑,扎着两条粗辫子,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村里小伙子都喜欢她,可她却不拿正眼瞧那些整天围着她转的小伙子们。
"孟铮,你手拿镰刀的姿势不对,这样容易伤着自己。"桃红手把手教我割麦子,她的手粗糙却有力,一下子就把我的动作纠正了过来。
在她的帮助下,我逐渐适应了农村的生活节奏,也学会了不少农活。慢慢地,村里人不再把我们当外人看了。
每天收工后,我总会到村边的小河边洗洗手脚,看看夕阳西下。那条小河不宽,却很清澈,能看见河底的小石子和偶尔游过的小鱼。
河边有几棵大柳树,风一吹,柳条就轻轻摇晃,像少女的长发。有时候,桃红也会来这里洗衣服,看见我就笑着打招呼:"孟知青,今天干活不错嘛,进步了。"
村里有个叫陈建国的老师,是从县城中学下放来的,年近四十,知识渊博,村里人都很尊敬他。
空闲时,我常跑到他那里去借书看。就是在他那里,我第一次读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静静的顿河》,保尔·柯察金和格里高里·麦列霍夫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年轻人,书本上的世界很精彩,但现实中的锻炼更重要。"陈老师常对我说,"你们这一代人,肩上担着重任,要在这片黑土地上扎根,把青春献给农村。"
我听了这些话,心里燃起一团火,暗暗发誓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来。那时的我们,虽然年轻,却满怀理想与热情。
那时候,村里条件艰苦,没有电,晚上点的是煤油灯。灯光昏黄,照得人影绰绰,勉强能看清书上的字。
我和几个知青挤在一张炕上,晚上经常聊到深夜。小王是个喜欢做梦的家伙,总说等春天来了要去松花江边看落日;老张则是个实干家,整天琢磨着怎么改进农具提高效率;刘明则安静内敛,喜欢写诗,虽然没发表过,但写得情真意切。
冬天来了,东北的冬天漫长而寒冷。十月底,地里的活计基本结束,村里人开始准备过冬的柴火和粮食。
零下三十多度的天气常常让我们这些南方来的知青直打哆嗦。被子盖得再厚,也总觉得冷,只有紧紧挤在一起才能获得一点温暖。
记得有一次,我和小王去山上砍柴,回来时天突然变了,下起了大雪,我们在山上迷了路,差点冻死在半路上。
雪越下越大,白茫茫的一片,天地不分。我们的脚步越来越慢,手脚几乎失去了知觉。我抱着小王,不停地拍打他的脸,怕他睡过去就再也醒不来了。
是桃红和村里的猎户老赵发现我们没按时回来,带着人上山找到了我们。那晚,桃红熬了一锅姜汤给我们喝,那温暖的感觉,至今想起来仍暖在心头。
"孟铮,你这个城里来的娃娃,咋这么不小心呢?"桃红一边给我递姜汤,一边数落我,"下次出门要记得看天气,带上火柴和干粮。"
她的语气虽然严厉,眼睛里却满是关切。我喝着热乎乎的姜汤,心里暖洋洋的,不全是因为姜汤的热度。
慢慢地,我们融入了村子的生活。春天播种,夏天除草,秋天收获,冬天修整农具,一年四季都有忙不完的活计。
我们和村里人一起流汗,一起吃苦,也一起分享丰收的喜悦。我的手上长出了和村里人一样的老茧,皮肤也被太阳晒得黝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白净的城市男孩了。
生活虽然艰苦,但也有许多难忘的美好时刻。每到夏夜,村里人喜欢在大槐树下纳凉,讲故事,唱民歌。
桃红的嗓子特别好,一首《小白杨》唱得全村人都喜欢。唱到动情处,连老人们都会跟着哼几句。
我虽然五音不全,但也爱凑热闹,常常被大家起哄着上去表演几段京剧身段,引得村里人哈哈大笑。那种被集体包围的温暖感觉,在城市里是从未有过的。
"孟铮,你这小伙子倒是有趣,就是干活还差点劲儿。"村里的老李头常这么说我,我也不恼,笑嘻嘻地应着。
其实我知道,老李头是看着我们这些城里来的孩子一天天变得结实能干,心里高兴呢。他自己没念过书,但特别敬重有文化的人,常说他这辈子没能上学是最大的遗憾。
1971年的春天,村里成立了读书小组,我被推选为组长。每周日晚上,我们都会聚在一起,读书、讨论,有时也写些文章和诗歌。
桃红虽然只读过小学,但悟性很高,特别爱听我们讲城市里的故事。她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听,眼睛里闪烁着求知的光芒。
我给她讲过北京的四合院,讲过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讲过王府井大街的繁华。她听得眼睛发亮,说有一天一定要去北京看看。
"北京真的有那么大的广场吗?能站下一万个人?"桃红好奇地问。
"不止一万,至少十万人都站得下。"我骄傲地回答,仿佛那广场是我家的后院似的。
那年夏天,村里开了一片新地,准备种高粱。地处偏远,条件艰苦,没人愿意去。
我和几个知青主动请缨,带头去开荒。那片地在山坡上,土质不好,还有不少石头。
我们干了整整一个月,每天天不亮就出工,直到天黑才收工,手上的水泡结了又破,破了又结,最后终于把那片荒地开垦出来。
开荒的日子是最苦的。早上五点就要起床,带上干粮就上山。中午顶着烈日休息一会儿,就又继续干活。
有一次,我中暑了,头晕目眩,差点摔倒。是桃红发现了异常,赶紧把我扶到树荫下,用湿毛巾敷在我额头上,又喂我喝了些盐水,这才慢慢缓过来。
"孟铮,你别硬撑,身体要紧。"桃红担忧地看着我,"你们城里人不习惯这种重活,得慢慢来。"
我摇摇头,强撑着站起来:"没事,休息一会就好了。活还没干完呢,不能给大家拖后腿。"
桃红看我坚持,也不再劝,只是默默地在一旁帮我拿工具,减轻我的负担。就这样,我们一天天地把那片荒地变成了可以耕种的良田。
秋天,那片地里的高粱长得比人还高,红彤彤的高粱穗在阳光下闪着光,像是对我们辛勤付出的最好回报。
收获的季节到了,村里人喜气洋洋,连说话的声音都大了几分。割高粱的时候,我和桃红常常在一起干活。
她割得比我快,我就总落在她后面几步。有时候故意慢下来,就是为了看她割高粱时的专注神情。
阳光下,她的侧脸棱角分明,汗珠顺着脸颊滑下,却浑然不觉,只是一刀一刀地割着,动作麻利而有力。
桃红常常和我一起去地里干活,慢慢地,我们熟悉了起来。她告诉我,她其实很羡慕我们这些有文化的知青,希望有一天也能多读些书。
我便抽空教她认字,教她写信。借来《新华字典》,从最基础的汉字开始教起。她学得很认真,没多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了。
每天晚上,村里人都休息了,她还会来我们住的知青点,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练字。有时候手指被冻得通红,还是坚持写完一页才肯休息。
"孟铮,你说咱们村里以后会有电影院吗?"有一次,我们坐在田埂上休息,桃红突然问我。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我信心十足地回答,"以后村里不仅会有电影院,还会有医院、图书馆,甚至还会有自己的拖拉机站。"
她笑了,露出那标志性的灿烂笑容,"那我一定要当第一个女拖拉机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对未来的期待。
1972年,村里真的有了第一台拖拉机,桃红果然成了村里第一个学开拖拉机的姑娘。
看着她穿着蓝色工装,骑在拖拉机上威风凛凛的样子,我心里有说不出的自豪。那台拖拉机成了村里的宝贝,闲下来的时候,大家都会围着它看,摸摸这儿,碰碰那儿,像是看什么稀罕物件。
桃红学得很快,不到半个月就能独自驾驶拖拉机下地干活了。她开着拖拉机经过村口时,总会按几下喇叭,好像在向全村人宣告她的成就。
村里人都夸她有出息,说她将来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她却总是谦虚地说:"这都是孟铮他们教得好,要不是知青们带来了新思想,我可能还在地里刨食呢。"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们这些知青在黑土地上扎了根,成了村里的一部分。
我学会了种地、修农具,甚至还学会了打猎。老赵教我架枪、认兽迹,我居然也能打到几只野兔了。
第一次打到兔子,我激动得不行,跑回村里炫耀似的展示我的战利品。桃红笑着接过来,说要给我做顿兔肉炖土豆,犒劳我这个"猎人"。
那顿饭,香得我连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不知道是兔肉真的那么香,还是因为是桃红做的,总之,那是我在村里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
最难忘的是1973年的那个春天。那年春天来得特别早,二月底冰雪就开始融化,村里的小河解冻了,河边的柳树抽出了嫩芽。
桃红说要带我去看一个地方,我们俩骑着自行车,沿着河边一路向东。一路上,春风拂面,野花初绽,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清新气息。
骑了大约一个小时,来到一片山坡上,那里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紫的、黄的、白的,漫山遍野,美得让人窒息。
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时不时传来几声鸟鸣,整个山坡仿佛是一幅生动的春日画卷。
"这是我的秘密花园,每年春天我都会来这里看花。"桃红的眼睛亮晶晶的,"今天带你来,是因为我觉得你已经是东风村的一份子了。"
她的话让我心头一暖。四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城市来的"外人",变成了村里的一份子,这种归属感是我在北京从未有过的。
我看着她被阳光镀上一层金边的侧脸,突然意识到这个坚强的姑娘在我心里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桃红,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我轻声问她。
"就在村里呗,种地、干活,或许以后能当个女拖拉机手,或者去公社当个会计什么的。"她笑着说,"你呢?你会一直留在东风村吗?"
她问得直接,却又带着一丝犹豫,好像害怕听到我的回答。我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有期待,也有不安。
我没有立即回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作为知青,我们的命运往往不由自己掌握。
但那一刻,看着眼前这片美丽的花海和身边这个朴实的姑娘,我觉得,或许在这里扎根也不错。
"我想留下来,和大家一起把东风村建设得更好。"最终,我这样回答。
桃红笑了,没说什么,只是摘了一朵小野花别在我的衣襟上。她的手指轻轻擦过我的胸口,留下一丝温暖的触感。
那年夏天,村里决定兴建一座小型水库,解决灌溉问题。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大工程,需要全村人的共同努力。
我和其他知青主动报名参加了工程队。那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在山谷间筑起一道大坝,拦住山洪形成水库。
我们每天天不亮就去工地,扛石头、挖土方、砌坝体,累得腰酸背痛,但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
那段时间,我的手掌磨出了厚厚的茧子,晚上睡觉时都能感觉到它们的粗糙。但我心里却充满了成就感,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桃红也来参加了工程,她负责给工人们送水、做饭。每天中午,她都会把饭菜送到工地上来,有时还特意给我留一碗放了肉的。
大家都笑话我有福气,我也只是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偷偷地在乎着她的这份特别关照。
修水库的三个月里,我和桃红的感情越来越深。虽然我们都没有明确表白过什么,但村里人都看得出我们之间的那份情愫。
有人开玩笑说,孟知青怕是要变成孟女婿了,弄得我每次听到都脸红。桃红倒是大大方方,从不因这些玩笑而尴尬。
有时候放工后,我们会沿着河边散步,说说笑笑,聊聊各自的家庭和童年。
桃红告诉我,她母亲早逝,是父亲一手把她拉扯大的。父亲对她疼爱有加,却也严格要求,希望她能独立坚强。
我则告诉她,我在北京有个妹妹,还在上学,父母都是工厂工人,生活虽不富裕但也过得去。
说到家人,我总会想起母亲临行前红着眼眶的样子,心里不免有些愧疚。已经快五年没见到家人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孟铮,你说我要是去了北京,能适应那里的生活吗?"有一次,桃红突然问我。
我愣了一下,"你想去北京?"
"我就是随便问问。"她红着脸低下了头,脚尖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像个害羞的小姑娘。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心里一阵温暖,但也有一丝犹豫。那时候,知青和当地姑娘的婚姻并不被鼓励,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一直留在东风村。
"桃红,无论在哪里,只要我们在一起,就一定能过好日子。"最终,我这样回答她。
她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夕阳西下,两个年轻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融在一起,像是一个永恒的承诺。
1974年春天,水库终于修好了。我们村的几百亩旱地变成了水浇地,产量提高了不少。
水库蓄满了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是一面巨大的镜子,映照着蓝天白云和村民们的笑脸。
村里专门开了庆功会,表彰了参与修建水库的模范工作者,桃红和我都榜上有名。
那天晚上,村里杀了猪,摆了十几桌酒席,大家喝得尽兴,唱得痛快。桃红穿着一身新做的红色连衣裙,扎着两条粗辫子,在篝火旁跳起了舞,美丽得像一朵盛开的山花。
看着她欢快的身影,我心里满是幸福和自豪。这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能够遇见这样一个美丽、勤劳、善良的姑娘。
那一晚,月亮格外明亮。席散后,我和桃红沿着新修的水库大坝散步。夜风轻轻吹拂,水面上泛起粼粼波光。
"孟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连镰刀都拿不住的样子吗?"桃红笑着问我。
"当然记得,那时候你还笑话我是'绣花枕头'呢。"我也笑了,想起初到村里时的窘态。
那时的我,手上没有茧子,身上没有力气,连最基本的农活都干不好,现在回想起来,确实像个"绣花枕头"。
"现在你已经是咱们村最能干的小伙子之一了,连老赵都说你打猎的本事比村里一半的后生都强。"桃红的语气里满是骄傲,好像我的进步是她的功劳似的。
"这都是你们教得好。"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桃红,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帮助。"
她摇摇头,"咱们之间,不用说谢谢。"她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温柔的光芒,让我忍不住想靠近她。
月光下,我们静静地走着,谁都没再说话,但心里却无比明了彼此的心意。这种无言的默契,比任何语言都更能表达我们之间的感情。
然而,命运往往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转变。1975年初,我收到了一封家信,信中说父亲生了重病,需要有人照顾,希望我能回京。
当我拆开那封信时,手都在发抖。已经快六年没有回家了,突然收到这样的消息,心里既担忧又惶恐。
父亲一向身体硬朗,怎么会突然生病?病情有多严重?母亲和妹妹能否应付?这些问题在我脑海中盘旋,让我夜不能寐。
我拿着信,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我放心不下生病的父亲;另一方面,我又舍不得离开已经生活了六年的东风村,舍不得桃红。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桃红,她听了之后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你应该回去,父母的病重要。"
她的声音很平静,但我能感觉到她的心情并不平静。她低着头,手指不停地绞着衣角,眼睛里闪烁着泪光,却倔强地不让它们流下来。
"那你呢?"我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还是想听她亲口说出来。
"我在村里等你。"她坚定地说,抬起头,直视我的眼睛,"等你父亲的病好了,你就回来,我们一起把东风村建设得更好。"
她的语气那么坚定,眼神那么真挚,让我不忍心告诉她,我可能再也回不来了。知青返城的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一旦回到北京,我很可能会被安排工作,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东风村。
但我不忍心打破她的希望,只是紧紧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我会尽快回来的。"
临行前一晚,我们坐在村口的大槐树下,看着满天的星星。东北的夜空特别清澈,星星多得像撒了一把银沙。
"桃红,你看那颗星星,特别亮。"我指着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说。
"那是北极星,永远在北方。"桃红轻声说,"我爹说,只要找到北极星,就永远不会迷路。"
"我走了以后,你就看着北极星,它会告诉你我在哪个方向。"我半开玩笑地说。
"嗯,我会每天晚上看的。"桃红认真地点点头,好像这真的是一个寻找我的方法。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谁都不想先说再见,好像只要不说出口,分别就不会到来。
就这样,在1975年的春天,我告别了东风村,告别了桃红,坐上了回北京的火车。
临行前,全村人都来送我,桃红给我织了一条围巾,说冬天回来时戴上,保暖。她没有哭,只是站在人群中,向我挥手告别。
火车启动的那一刻,我看见她转过身,飞快地擦了擦眼角。我紧紧握着那条围巾,心里发誓一定要尽快处理好家里的事情,回到东风村,回到桃红身边。
火车的汽笛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我的知青生活,就这样暂时告一段落。
回到北京后,我马上投入到照顾父亲的工作中。父亲的病情时好时坏,需要长期治疗和照顾。
那时的北京,已经不是我六年前离开时的样子了。街道变宽了,楼房多了,人也多了。邻居们见到我回来,都很惊讶,说我黑了壮了,完全变了个人。
我一边照顾父亲,一边找了份临时工作补贴家用。城市的生活节奏快多了,但我的心却始终留在那片黑土地上。
每天晚上,我都会站在窗前,望着北方的天空,寻找那颗最亮的北极星。那是我和桃红之间的约定,也是我内心的牵挂。
我和桃红保持着书信往来,每个月至少一封信。她在信中告诉我村里的变化:新建了小学校,通了电,甚至还有了收音机。
她还说,她现在已经是生产队的副队长了,负责管理全村的农具和种子。她的字写得越来越好了,信里偶尔还会附上一些简单的素描,画的是村里的景色和人物。
我则在信中告诉她北京的新变化,告诉她父亲的病情,也告诉她我有多么想念东风村和她。
每次写信时,我都会在窗前坐很久,思考着措辞,希望能把我的思念和感情都表达出来。然而,再多的文字也比不上面对面的一个拥抱来得真实和温暖。
1977年冬天,父亲的病情稳定了下来,我开始考虑回东风村的事。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回到那片黑土地上,和桃红一起生活。
我甚至开始准备带回去的礼物:一块手表给桃红的父亲,一条漂亮的围巾给桃红,还有一些北京特产给村里的乡亲们。
正在这时,国家政策发生了变化,知青返城的浪潮开始了。一个接一个的知青被安排了工作,重新融入城市生活。
我所在的工厂表示愿意正式接收我,给我一个固定工作。这让我陷入了两难:是回东风村履行对桃红的承诺,还是留在北京,开始新的生活?
父亲的病虽然稳定,但还需要照顾。母亲已经上了年纪,妹妹还在上学,家里确实需要一个男人来撑起这个家。
另一方面,我对桃红的承诺和感情又让我难以割舍。每当想到她在村里等我的情景,我就心如刀绞,不知该如何是好。
经过深思熟虑,我写信向桃红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我想邀请她来北京,我们在这里结婚,开始新的生活。
但如果她更愿意留在东风村,我也愿意放弃北京的工作,回到她身边。写这封信时,我的手一直在发抖,生怕自己的决定会伤害到她。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桃红的回信。信中说:"孟铮,这些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但我明白,你的根在城市,而我的根在土地。
我不能让你为了我放弃城市的机会,正如你不能要求我离开生我养我的黑土地。或许,我们注定要走不同的路。祝你在北京一切顺利,找到属于你的幸福。"
信的末尾还附了一张她和拖拉机的照片,照片背面写着:"东风村的第一个女拖拉机手,永远记得北京来的知青孟铮。"
看完信,我坐在桌前发呆了很久。我知道桃红说得对,我们确实属于不同的世界,但心里仍然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桃红的决定,既让我心痛,又让我敬佩。她是那么坚强,那么独立,不愿意因为爱情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最终,我决定回东风村一趟,当面和桃红谈谈。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希望能再看她一眼,亲口告诉她我的感受。
1978年春节过后,我请了假,踏上了回东风村的路。六年没回去,村子变化很大,通了水泥路,家家户户都通了电,还建起了砖瓦房。
我径直去了桃红家,敲开门,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妇女开的门。
"请问李桃红在吗?"我问道,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桃红啊,她去年就嫁到公社去了,嫁给了供销社的会计。"妇女告诉我,"这房子去年卖给我们了。"
我如遭雷击,站在原地,不知该说什么。桃红已经嫁人了,这个事实比任何打击都更让我难以接受。
那一刻,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空虚和失落,好像整个世界都在瞬间崩塌。
村支书王大伯看见了我,热情地把我拉到了他家。他倒了一杯热茶给我,安慰地拍拍我的肩膀。
他告诉我,桃红去年夏天嫁人了,现在在公社生活得很好,已经有了孩子。
"孟铮啊,你回来晚了。"王大伯叹了口气,"桃红等了你很久,但人家姑娘也有自己的生活啊。"
王大伯还告诉我,桃红的丈夫是个老实人,对她很好。她现在在公社医院当护士,生活得不错。
我点点头,心里既难过又释然。桃红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这也是我所希望的,只是这幸福与我无关,这让我心如刀割。
我在村里住了三天,走访了当年的知青伙伴和村民。村里的变化很大,但人们依然热情好客,对我这个回来的知青充满了友善。
老赵还在打猎,见到我就拉着我去他家喝酒,说要庆祝我的归来。陈老师已经回到县城教书了,但他留下的那些书籍依然在村里传阅,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小王已经结婚了,娶了隔壁村的姑娘,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儿子。刘明还在写诗,已经在县里的报纸上发表了几首,村里人都以他为荣。
这三天里,我始终没有勇气去公社看桃红一眼。我怕见到她和她丈夫幸福的样子,会让我更加痛苦;也怕我的出现会打扰她现在的生活。
第四天,我悄悄离开了东风村,回到了北京。临走前,我在那片我们曾经一起看过野花的山坡上坐了很久,回忆着那些美好的时光。
回到北京后,我接受了工厂的正式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工作很忙,但也充实,慢慢地,东风村的记忆开始淡去,只在梦中偶尔出现。
几年后,我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妻子知道我的过去,但从不提起,只是在我偶尔发呆时,轻轻握住我的手,给我温暖和力量。
生活按部就班地继续着,但东风村的那段岁月,却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珍藏,而桃红的笑容,也成为我青春记忆中最美的风景。
四十多年过去了,我已是满头白发的老人。偶尔和老伴闲聊时,我会提起东北的那段知青岁月,提起那片黑土地,提起那个叫桃红的姑娘。
老伴从不吃醋,只是静静地听我讲那些往事,然后笑着说:"那是你青春最美的时光。"
是啊,那确实是我青春最美的时光。在那片黑土地上,我们这些知青付出了汗水,收获了友谊,也留下了永恒的记忆。
如今,当年的东风村可能已经变成了现代化的乡镇,当年的伙伴们也各奔东西,但那段时光,却像是镌刻在心底的印记,永远不会磨灭。
每当春天来临,看到窗外新绿的枝叶,我就会想起那片开满野花的山坡,想起桃红在阳光下的笑容。这一切,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珍贵的财富。
如果青春能够重来,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吗?我会再次背起行囊,踏上那片黑土地,遇见那个扎着两条粗辫子的姑娘吗?
来源:那一刻的思绪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