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许多卫所员额不足,一些募兵被长期留用编入卫所,驻防各地,此即营兵制。这些士兵不从事屯田,平时只在防地训练,战时出战,解决了卫所制机动部队不足和募兵制来不及应对突发战事的问题。
明朝的军制,其构建的核心基础初始是朱元璋制订的卫所制,通过屯田自养实现了朱元璋“吾养百万兵,不费百姓一粒米”的目标。
明朝建国100年后,军屯逐步崩坏,遇到大的战事卫军不够用,就需要临时招募士兵,战事结束后裁撤,此即募兵制。如戚继光建立的戚家军。
由于许多卫所员额不足,一些募兵被长期留用编入卫所,驻防各地,此即营兵制。这些士兵不从事屯田,平时只在防地训练,战时出战,解决了卫所制机动部队不足和募兵制来不及应对突发战事的问题。
营兵与募兵从本质上来说都属于雇佣兵。
营兵制属于卫所制与募兵制相结合的一种形态,但在明朝营兵制还不够成熟,其编制在南方抗倭和北方边兵也不一致。到了明朝后期,许多雇佣来的营兵随着所属的统帅流动,反而又回归了募兵。
满清入关后建立的绿营建制,就是在收编的明末的营哨兵基础上进行的改良完善。
明中后期以后,大明帝国的军制变成了卫军和雇佣兵两条线。
卫所制的构想来自于隋唐时的府兵制。按照朱元璋的设计,实行军民分籍、世袭军户的军事管理体系。这种铁饭碗制度,人还没生下来就是个军人,因为户籍类型世袭,父死子继,只要当初分户口时祖上是军户那这家就一直是军户。朝廷要求军户必须娶妻生子,如果军户家男人死绝了就到族人中选一个,强行过继顶缺,总之军户的名额不能断。
军户的主要的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一旦正军死亡,馀丁补上。
军户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从征:明朝建国前就一直跟着朱元璋打天下的那拨兵。(2)归附:朱元璋击败元军和张士诚、陈友谅等其他竞争对手后投降过来的兵马。(3)谪发:发配、充军的罪犯。(4)垛集:也叫佥发,其实就是从老百姓中抓壮丁。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一旦垛集从军便世代为军,户籍也会从民户变成军户,此后不可撤销。这是卫军的最大来源。卫军是明朝的正规军,组织结构如下:
每10人组成一个小旗,由一个叫小旗的头目指挥,从七品待遇。每5个小旗组成的战斗单元叫总旗,头目也叫总旗,正七品待遇。每两个总旗组成百户所,长官是百户,正六品。明朝的武官阶层就是从百户开始算的,下面的总旗、小旗不能称官。百户所还有从六品的试百户,类似副连长。百户所是明军的基本的战术单位,理论人数112人。千户所下属10个百户所,1120人,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小团。长官是千户,正五品,属于中级军官,已经有资格单线接收皇帝的任务。千户所还设有2名从五品的副千户,协助千户指挥并管理部队。其下属为吏目。一卫大抵管理5个千户所,军力是5600人,长官全称是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正三品。协助指挥使的还有2名从三品的指挥同知和4名正四品的指挥佥事。其下属有经历(从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仓大使、副使等。卫和千户所还分别设有2名卫镇抚(从五品)、2名所镇抚(从六品),负责本卫或本千户所的刑名、军纪纠察及狱政管理。例如,处理军事犯罪、维护内部秩序,并承担部分司法审判职能。
这就要说到一个特例。普通卫所的镇抚司仅承担本单位内部事务,无独立司法权,但是,作为明朝正规军的一部分,有一个卫特别有名,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锦衣卫。
锦衣卫下设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作为内部监察机构,监督北镇抚司行为,北镇抚司则负责侦缉、逮捕及特殊案件审理,有自己的羁押、审讯、侦查系统——诏狱,拥有独立司法权。由于锦衣卫的镇抚司直接听命于皇帝,权力显著扩大,俨然凌驾于国家司法体系之上。
卫所由朝廷根据各地的地理险要、防卫和战略需要而设置:一般情况防区在一府之内的小据点设所,有时还设有堡和哨,几个关联所设卫。按照行政区划,有的是数府一卫,或一府数卫,或一府、一州一个千户所,视各地战略地位之重要与否而定,固定驻屯戍守。
威海卫
卫是明军的基本战役单位,司令部驻地是较大的军事要塞。有些卫的名称流传下来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地名,比如威海卫、台州卫、天津卫,更多的则已被忘却,比如银川卫,而沈阳在明朝其实跟大城市铁岭一个级别,都是卫。
除卫之外还有一种称为“御”(设置数量不多)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
若干卫之上(一般按省)设立都指挥使司,长官是都指挥使(正二品),副手是2名都指挥同知(从二品),4名都指挥佥事(正三品),其下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等。
都指挥使司管辖境内的卫所。单独驻扎一个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这种可以理解为省军区直辖的独立团。
明朝将省级单位的权力一分为三,管军事的称为都指挥使司,管民政的称为布政使司,管司法的称为按察使司,互不统属。该省的最高首长是巡抚,当然必须是文官。
全国的都指挥使司隶属于最高军事机关——大都督府,类似于现在的总参谋部。朱元璋很聪明,因为怕专权,不久后拆分为五个平行的军事机关,即前、后、左、右、中五军,合称五军都督府。
由于京城太过重要,所以京卫所也被分成了五个部分,每个大都督府都管一些。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
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此外,还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左右、腾骧左右等4卫营。
京城的日常治安由警察系统——兵马司负责。兵马司分东、西、南、北、中五个平级机构,合称五城兵马司。现在北京最中心有两个面积很小的区——东城区和西城区,就是继承自五城兵马司系统的划分根基。
2010年,宣武区和崇文区分别划给西城区、东城区
永乐十九年正月初一,明朝迁都北京,同时,内城(宣武、正阳、崇文、朝阳、阜成、东直、西直、德胜、安定门九门一带)落成。
明时北方多边患,前期蒙古多次南侵,骑兵时常迫近北京城。嘉靖二十九年(1550),蒙古俺答汗率兵攻至京城近郊。
永定门城楼和瓮城
2004年在原址复建的北京外城南门——永定门
为加强京城防务,嘉靖三十二年开始修建外城。原设想在元大都旧址向东、西、南、北四面展开,工程开始后不久,发现实际工程量比原设想要大得多,遂决定分期施工,先筑南城墙一面。嘉靖四十三年,南城全部工程结束,使北京城的平面从正方型变成"凸"字型。北京内、外城就此定型。
北京外城南城墙
之所以要插一段北京的城建,因为后面讲袁崇焕时要用到下面这张图。
《明史·兵志》记载:“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下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民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
根据朱元璋的设计,发生战事时兵部会同内阁制定大的用兵方略,五军都督府派作战统帅,统帅按就近原则调集交战地周围的卫军集结,战事结束后卫军退回原卫所,统帅回大都督府交印,兵部论功行赏。这样的好处是将不专军,军不私将,军权不会被私人控制而滋生出军阀。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全国定为17个都司、3个行都司、1个留守司、329个内外卫、65个千户所(守御千户所),兵力达180万。成祖后增设都司为21个、留守司2个、内外卫493个、千户所359个,兵额总数达到270余万人。
供养这么庞大的军队军费开支似乎应是一笔天文数字,然而,明初朝廷出台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个办法就是军屯。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每个卫所都有固定的军户数额和戍地,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粮。这种很类似后世的生产建设兵团。
卫所的军士分为守备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时轮替。根据《大明会典》记载,两者的比例:“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又有二八、四六、一九、中半等例,皆以田土肥痔地方冲缓为差”。基本上是: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对于条件恶劣、土地贫瘠或因边境防务等因素不能自给的卫所,对应办法是“开中制”。就是鼓励商人把粮食运到边塞,用粮食换政府专营的盐引,以此获得卖盐的权力。这样边军有粮,商人有利,国家不出钱或者少出钱。
由于往边疆卫所运送粮食代价高,于是商人就在边地卫所周围租地或者开荒,再雇佣内地的佃户过去耕种,收获的粮食就地交给卫所,再到户部换盐引,这种商屯慢慢的把边疆也发展起来,于国于民都有好处。
明代的卫所城
卫所制非常适用于开疆、殖民,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卫所制的结构性设计缺陷随着时间的延展逐渐放大:
1、卫军兵力分散。虽有百万大军,可是分散在各个地方,导致明朝的军队只能打一些以卫所城堡为依托的治安战。一旦遇到大的战事,面对的敌军是齐装满员的骑兵集团军,明军这边则是将不识兵,兵不知将,几十个平时谁也见不着谁的独立团临时拼凑在一起去对阵,不打败仗就是奇迹了。
2、屯田使得卫军战斗力下滑。虽然卫所留有一定比例的战斗兵,但是一边种地一边训练打仗,长此以往部队的战斗力下滑严重。
当年三五九旅从前线回到陕北,仅仅种了三年地再次出征,从南征和中原突围的表现看战斗力大打折扣。四方面军红四军十二师,在改编八路前的运动会力压红十师,可后来的结果是:一直在前线作战的769团(红十师)打成了百将团,成为我军顶级主力团,而红十二师改编的770团留守延安七年,待到上前线时的表现被人称为“种地种得不会打仗了”,最终在47年鄂西北突围时竟然被国民党光山县保安团打散。虽然770团的失败有许多其他原因,但是长期种地脱离激烈战斗导致部队技战术水平停滞、战斗力滑坡则是回避不了的因素。
嘉靖时期,南方倭寇肆虐,江浙福建广东等地的卫所兵由于承平日久,战力真与放下锄头就去打仗的农民差不多,被那些赤身露体的倭寇打得丢盔弃甲。
3、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高级军官由朝廷从世袭军官和武举中选用、提拔,而自卫指挥使以下军官则都是世袭的军户。
比如戚继光,第一代先祖戚祥是朱元璋的亲兵,远征云南时阵亡,其子论功行赏得到了登州卫指挥佥事的四品世袭,到戚继光时是戚家的第六代军户。
作为南戚北李的另一位,对中华民族负有重大历史责任的辽东总兵李成梁,其祖上也是军户,40岁时世袭了军职,从铁岭卫险山堡(丹东西北12公里)要塞的一名参将干起一步步高升,镇守辽东三十年。
将门出虎子的情况是有的,但并不全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由于世袭制,经历了几代人的和平之后,他们祖先的军事指挥能力早就被丢得一干二净,明军中充斥着大量不合格军官。
4、土地兼并导致兵员大量流失。
军户世袭,时间长了后,那些军官们人性之恶暴露,侵占军屯田地、私役军士耕种之事经常发生,“膏腴土地无虑数十万顷,悉为豪强占种,租税不供。”军官们遂成了大大小小的地主。
据记载,明初“国家所额屯田八十九万二千七百八十九顷余”,到了明末万历朝,剩余“计屯田之数六十四万千余顷”。
随着军屯田地集中到军官、兵痞手中,导致军户们生活困苦,很多军户破产,被迫带着全家人逃亡,大多数成为了流民,而流民则成为明末农民起义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所制从设立之初就不断出现逃亡,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计47986人。洪武时,平时只让出生本地的士兵和有罪谪戍者守边,边境有事才调动内地的军队,称为客军。成祖却命内地的军队都要轮流戍边,称为边班,从此边兵逃亡的人数逐渐多起来。因而,大明边防的驰坏,始于成祖。
仁宣之治时,卫军的情况已经相当糟糕,到了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逃亡官军竟达1633664人。
“五军都督府并锦衣等卫官旗军人等三百二十五万八千一百七十三员名,实有一百六十二万四千五百九员名,事故一百六十三万三千六百六十四员名;马驼骡驴牛二十万八千三百二十六匹头只,实有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五十八匹,事故一万九百六十八匹。"
十六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只剩下一半。嘉靖八年(1529),兵部统计在兵籍的兵士仅97万,而这里面很多是由兵痞和军官演化出的官僚地主。
嘉靖朝,北方边患严重,东南沿海倭寇猖獗,急需兵力,而卫所的军士不仅空额多,且缺乏军事训练,几乎与普通的佃农没多大区别,不能担任防卫和战斗职责,朝廷被迫采用募兵制。
所谓募兵,说白了就是花钱雇人去打仗。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种兵制的好处不累述,害处最明显的有三条:
1、雇佣兵的代价很高,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最后拖垮明朝财政并引发农民起义的就是暴涨了7倍的兵饷。2、由于雇佣兵和其背后的家庭大多是靠兵饷生活,一旦拖欠很容易军心不稳造成兵变,影响战斗力。3、募兵制破坏了卫所制“兵帅分离”的构想,兵权下放于将领,朝廷无法完全掌控兵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削弱,所募之军很容易转变为个别军官的势力,比如明末最有名的两个军阀毛文龙、左良玉。俄乌战争中的瓦格纳,发展到后期飞扬跋扈,大帝如不采取断然措施,必深受其害。嘉靖、万历、泰昌、天启、崇祯五朝,战事频仍,大明的卫军、募兵、营兵员额庞大。崇祯时期,全国拥有兵力高达330万6千,这还未算上随时可被征召吃皇粮的大量乡兵、土司兵。
明朝立国之初,实行卫所制不与百姓争食,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利于元末战乱后国家休养生息,有利于实土守边。但是,卫所制天生的弊端也造成指挥僵化,战斗力低,在国家步入正轨后应及时改变,主动地有意识地增加募兵,作为国家常备军。
唐朝时较好的理顺了府兵和募兵的关系,不足是对掌握兵权的节度使监察制约不够,造成唐中后期军阀拥兵自重。明朝则错过了主动改革的机会,仁宗、宣宗时只顾得休养生息,之后又出了英宗这个败家子,一战打掉了明军的野战机动部队。
由于明朝未能持续的给外敌以压力,造成中后期边患严重,不得不被动的募兵,使得明朝中后期的军制杂乱无序,军费开支连年攀升。
明初时军队给养和备战所需军饷基本依靠屯田,明英宗正统朝开始,逐步由京师太仓供应。弘治、正德年间,每年约需43万两白银;嘉靖最高峰时,为270万两;万历朝后期,由于三大征战事,高达380万两,已相当每年田赋的总数。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誓师反明,攻陷抚顺、清河。消息传来,朝廷打算从各地调派大军进剿。
出兵就需要钱粮,但是,户部没银子,而皇上也不从小金库出米,只得向全国征派辽饷每年900万两。随着形势的恶化,天启、崇祯朝又开征了剿饷330万两,练饷730万两。
百姓本已生活困苦,突然又增加了七倍的赋税,再遇到个天灾没吃的,不造反才怪!
来源:墨汁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