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取得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结合毕节实际,我局起草了《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9月4日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新时代
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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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取得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结合毕节实际,我局起草了《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将《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4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婷;电话:0857-8638426。
(四)电子邮件
请反馈至邮箱:bjswwzx@163.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行政中心(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邮编:551700,请在信封上注明“《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新时代文物保护联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9月4日
编辑:梁慧颖 责 编:徐冰洁
编审:杨婷婷 总监制:张晓佳
毕节发布投稿邮箱:bjrbxbj@bjr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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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发布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