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市委宣传部印发《“美好梅州·微文明”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6年底,全市着重围绕七个场景“微文明”行为培育“美好梅州”新风尚,以小切口的形式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美好梅州·微文明”
日前,市委宣传部印发《“美好梅州·微文明”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2026年底,全市着重围绕七个场景“微文明”行为培育“美好梅州”新风尚,以小切口的形式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方案》指出,要着眼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可学可做的身边小事,通过公益广告、客家童谣、主题视频、主题活动等方式,大力普及交通、旅游、村居、公共、餐饮、市场、网络“微文明”,引导人们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共建城市文明。
《方案》要求,要坚持为民惠民靠民,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接受程度,将“微文明”理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有关责任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宣传普及、监督管理、行为引导、设施完善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加大“微文明”理念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倡树文明新风。
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细微之处见文明。开展“美好梅州·微文明”行动,是梅州持续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践行《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美好梅州·微文明”品牌,积极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汇聚向上向善精神力量。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