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悦安新材报收于25.59元,较上周的26.6元下跌3.8%。本周,悦安新材3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27.08元。3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25.5元。悦安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30.67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5/30,在两市A股市
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悦安新材报收于25.59元,较上周的26.6元下跌3.8%。本周,悦安新材3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27.08元。3月28日盘中最低价报25.5元。悦安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30.67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5/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053/5139。
3月20日特定对象调研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产金属粉末的厂商,主要产品包括羰基铁粉和雾化合金粉,以及深加工成软磁粉末、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及吸波材料等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制造电子元器件和精密零部件,部分客户利用金属粉末制造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金属零部件,另有部分客户采用金属粉末制造电感等电子元器件,应用于显卡及汽车等相关应用中。
公司与国内和国际同行共同竞争,在国内微纳金属粉体材料供应商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
公司将围绕微纳金属粉体产品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成功开发出一项独有的创新技术,采用钛铁矿替代行业百年来生产羰基铁粉所依赖的海绵铁作为原材料,从成本控制角度来看,这项技术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在铁提取过程中提升钛金属含量,为公司带来额外收益。
公司的微纳金属粉体产品可应用于金属注射成型工艺,生产小型且构造复杂的零部件,如折叠屏铰链等。对于较大的零部件,由于材料成本较高,行业内主要采用铸造、锻造、冲压、CNC 加工等传统工艺。随着公司推出更具性价比的产品,未来更多的大型零部件有望采用粉末成型工艺生产。
根据我们目前从下游获取到的信息,终端市场当前展现出较快的需求增长趋势,特别是汽车和消费电子等领域。最终转化成公司产品销量的增幅,则取决于公司的综合表现,公司需持续努力,才能更好地把握终端市场增长带来的机遇,实现产品需求的有效增长。
公司业务主要涵盖羰基铁粉与雾化合金粉两大板块。羰基铁粉产品竞争优势和格局相对更为清晰明朗。该产品占据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毛利率长期稳定在 40%-50%之间。雾化合金粉产品由于与 3C 行业关联紧密,且所处市场呈现充分竞争态势,其毛利率相对较低。尽管两种产品面临不同的市场竞争,但两者的下游客户群体重合度较高。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是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考核范围涵盖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委员会报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真实可靠的考核数据,董事会负责审核结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每年度考核一次。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考核结果并可申诉,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10年。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首次授予191.73万股,预留47.92万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26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5.7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分三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预留部分归属安排相同。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5-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次。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396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1917300股,占授予总量的80%,涉及260人;预留部分为479200股,占授予总量的20%。首次授予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激励对象。具体来看,李上奎、王兵各获授150000股,占授予总量的626%,于缘宝获授30000股。核心管理骨干32人共获授661000股,核心技术骨干30人共获授332000股,核心业务骨干18人共获授180000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77人共获授414300股。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共26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5.77%。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总量为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首次授予191.73万股,预留47.92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0%。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分三次,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归属30%、30%和40%。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报告还涵盖了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可行性、对股东权益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内容。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悦安新材成立于2004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8559.524万元,主营业务涵盖金属材料制造、销售等。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悦安新材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确保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李博先生和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司因股权激励归属、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及李博先生与郭华女士离婚财产分割。李博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4,06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转至郭华女士名下,并将其通过岳龙合伙间接持有的1,509,5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6%)也转至郭华女士名下。转让后,李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5,576,5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及江西省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本次离婚股份分割的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李上奎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上奎先生和李博先生。郭华女士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李博先生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
悦安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是《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4票回避。二是《关于公司 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表决结果同样为3票同意,4票回避。三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4票回避。四是《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3票回避。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关于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监事宋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考核办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关联监事宋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关联监事宋艳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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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