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不能到小区对面第一初中上学?

B站影视 2024-12-02 16:02 2

摘要:11月25日上午08:00到08:30,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加军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困难学生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11月25日上午08:00到08:30,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加军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困难学生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问:

市民吴先生咨询第一初中对面小区小学入学的问题。

答:

市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人员做出答复: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原则,依街道、路段等确定招生区域。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不规则,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按全市招生方案,小区开门并非朝向兴华路,该小区属于明诚学校招生范围,且第一小学学位非常紧张,目前无法扩大招生范围。吴先生表示理解。

问:

市民张先生反映小学放学时间变动太频繁的问题。

答:

市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人员做出答复:

张先生的孩子在市直小学就读,市直小学下午正常放学时间为16:30,此时间并未变动。学校下午放学后,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了课后服务,家长自愿选择孩子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到校接孩子。张先生表示理解。

11月27日上午08:00到08:30,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长春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证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问:

市民姜先生想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咨询公证的问题。

答:

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做出答复:

为了规避风险,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是姜先生的女儿、女婿夫妻可以来公证处办理《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说明房产来源情况,约定父母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需要其女婿知情并同意。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是姜先生夫妻可以和女儿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房产赠与女儿个人所有,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款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两种情况最好选择来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姜先生起草规范的合同协议,以保证合法权益。

姜先生表示满意。

问:

市民马女士咨询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

答:

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做出答复:

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到诸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区法律援助窗口或就近到司法所提出申请,也可以拨打窗口电话6152605进行咨询,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如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本案中马女士可以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马女士表示满意。

11月29日上午08:00到08:30,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窦熹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卷烟销售、烟草专卖管理、烟叶生产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下面预告下周的上线单位

来源:诸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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