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某互联网企业高管女儿恶意“开盒挂人”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开盒”这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相比过去常见的“人肉搜索”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者通常是利用网络现有公开信息,挖掘并曝光个人信息,而前者则是直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并
近日,某互联网企业高管女儿恶意“开盒挂人”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开盒”这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相比过去常见的“人肉搜索”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者通常是利用网络现有公开信息,挖掘并曝光个人信息,而前者则是直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并直接公开。
从行为特点来看,“开盒挂人”逐渐呈现出低成本、产业化、链条长等特征。从危害程度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等核心隐私信息在网络空间被“拆封”后公开传播,往往导致生活陷入失控窘境。
这起事件将“开盒”这一网络顽疾再次推向了公共治理的聚光灯下,也暴露出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严峻形势。在数字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一张照片、一个定位、一条言论都可能成为“开盒者”挖掘个人隐私的线索。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境外网站也已成为“开盒”信息的集散地,大量国内公民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和交易,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不久前奇安信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公开报道的至少有471.6亿条数据泄露,较2023年的103.8亿条增长354.3%。这一报告,给数据安全保护再次敲响警钟,同时也对跨境数据违法行为的证据收集、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已有明确规定。民法典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人格权编,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有着非常清晰的界定。此外,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则共同构建起了“三位一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这些法律规定为打击“开盒”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结合“开盒”呈现出的新特点、新形势,根治这一顽疾仍需多管齐下。首先,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对“开盒”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形成有效震慑。其次,要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开盒”行为,最大限度消除行为危害性。再者,要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境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切断“开盒”信息的传播链条。此外,社会公众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对待个人隐私信息的分享。
“开盒”事件再次折射出个人信息保护是网络生态治理中需要久久为功的攻坚战。该行为不仅侵犯个人隐私,更会破坏社会信任基础,影响网民安全感。只有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防线,才能确保数字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数字时代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法制文萃报》
来源:鹤岗兴山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