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谓一作,就是第一作者的简称,多数期刊把“第一作者”理解为对研究贡献最大、负责撰写与修改的作者。一般期刊都允许多名第一作者存在,只要在作者贡献中标注“这些作者贡献相等”即可,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共同一作”。
期刊发文中,我们常听到一作、共同一作,这类行话,具体是什么意思?期刊层面如何认定?
所谓一作,就是第一作者的简称,多数期刊把“第一作者”理解为对研究贡献最大、负责撰写与修改的作者。一般期刊都允许多名第一作者存在,只要在作者贡献中标注“这些作者贡献相等”即可,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共同一作”。
Wiley出版社的作者指南同样要求在署名或脚注中说明equal contribution,并用 “† / + / *” 等特殊符号加以区分。换句话说,共同一作等同于贡献并列第一,需在文内或脚注写明equal contribution就会被期刊正式承认。
SpringerNature、Elsevier、Wiley 等大型出版社的后台稿件系统都允许作者在“Author Contributions”字段勾选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选项;排版时会把并列名字统一置于作者列表开头,并在首页脚注注明。
部分期刊还会在PDF目录或元数据中加上equal‑contributor 标签,保证数据库检索时两位(或多位)一作都能被识别——这意味着在Web of Science、PubMed、Scopus 的检索结果里,共同一作与单独第一作者享有同等被引权利。
但是,共同第一作者,到底可以同时放多少个呢?共同第一作者是不是一定要排在前面,第一作者放中间行不行呢?“贡献并列第一”是不是意味着排序完全没有差别了呢?
学术圈的“迷惑操作”:共同一作的排序可以有多灵活?
近日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eramic Society上的一篇文章,共同第一作者的位置排序为第一和第五,这一操作让人迷惑?
而在2021年Advanced materials(中科院期刊分区表材料科学1区顶刊,IF=26.8)上的一篇论文——structure,properties and applications of two-dimensional hexagonal boron Nitride,共计有42名作者,这些作者被全部列为共同一作。不过这篇文章是综述,可能是每人各自写了一部分。
国内评价体系:共同一作“认不认”,地域差异极大
虽然共同一作从意义上来讲属于贡献均等,但国内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地区不同、学科不同、单位不同,可能最后文章价值就不一样了。
比如北京2023年发布的《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定明确“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
不过,广东的2024 年职称评价标准调价文件规定SCI 等“三高”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可认 1 篇,不受排序限制。
早年,四川省2020年发布的自然科学系列评审则明确“共同第一作者不视同第一作者”。
所以,各位在提交职称材料前务必查所在省市卫健委或人社厅的最新细则——有的地区“只认排序第 1”,有的允许“共同一作=一篇”,还有地方彻底不认。提前在文章脚注写清equal contribution,并保留期刊正式 PDF,可减少认定争议。
另外,在一些数学、物理类期刊中,通常采用作者姓名首字母进行排序,这种情况下的第一作者显然和通常所说的第一作者也并不一样。
给科研人的实用建议:避免“共同一作” 变 “无效成果”
面对复杂的认定规则,研究者如何让“共同一作” 真正发挥价值?关键在于 “提前规划 + 有据可依”:
1.投稿时规范标注:无论与多少人共同署名一作,务必在论文脚注或署名处明确标注“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并保留期刊正式出版的 PDF 全文。清晰的标注是后续争议时的重要依据。
2.评职称前吃透政策:不同地区、单位的评价标准可能每年调整,提交材料前务必查阅当地卫健委、人社厅或单位科研部门的最新细则,明确“共同一作是否认可”“认可排序第几”“是否计入成果数量” 等核心问题。
3.特殊学科提前沟通:对于数学、物理等习惯按姓名首字母排序的学科,需提前与导师、团队明确“贡献认定方式”,避免因排序规则导致成果不被认可。
对科研人而言,与其纠结 “共同一作能不能用”,不如在署名前就明确成果的应用场景 —— 是为了学术交流,还是为了职称晋升?根据目标提前规划,才能让 “共同一作” 真正成为学术路上的助力,而非 “无效努力”的遗憾。
来源:小谢的科学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