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赵大妈颤抖的双手摩挲着那张发黄的房产证,这是她与已故丈夫辛苦一辈子换来的唯一值钱家当。如今90岁高龄的她,却不得不将自己亲手带大的孙子告上法庭。
一纸赠与合同背后,竟藏着孙子的精心算计。九旬老人用房产助重孙上好学校,却差点失去养老保障。
赵大妈颤抖的双手摩挲着那张发黄的房产证,这是她与已故丈夫辛苦一辈子换来的唯一值钱家当。如今90岁高龄的她,却不得不将自己亲手带大的孙子告上法庭。
“奶奶,您就帮帮您重孙子吧,就差这套房子他就能上重点小学了。”孙子当初的恳求还萦绕耳畔,转眼间却变成了一句冰冷的“这房子是您赠给我的,您老糊涂了吧?”。
01 精心设计的“借房”陷阱
赵大妈的市区学区房价值不菲,是她安度晚年的最后保障。这套房子静静地矗立在繁华的市区,不仅是一处居所,更承载着老人与已故丈夫的共同回忆。
去年夏天,孙子一家频繁来访,每次都带着重孙子的教育问题。“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为孙子挂在嘴边的理由。他不断强调:“只要暂时过户,等孩子报了名,我立马还给您。”
经不住亲情的软磨硬泡,赵大妈终于松口。在孙子的安排下,双方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产权人姓名从赵大妈变成了孙子。
孩子顺利进入重点小学后,赵大妈等待着孙子如约归还房产。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孙子却绝口不提还房之事。
老人从委婉提醒到直接要求,孙子总是以“最近忙”、“下次再说”等借口推脱。直到最后,他竟然声称:“这房子是奶奶自愿赠与我的,她有老年痴呆,现在忘记了。”
02 对簿公堂的祖孙之争
赵大妈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最终选择将亲人告上法庭。这位九旬老人坐在原告席上,面对的是自己曾经疼爱的孙子。
法庭上,孙子坚持自己的主张:“赠与合同白纸黑字,房产过户程序合法,这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他甚至提出赵大妈“年纪大了,记忆力衰退”,声称老人忘记了自愿赠与的事实。
赵大妈的代理律师则指出:“双方真实意思不是赠与,而是为了孩子入学办理的暂时过户。”律师强调,这属于“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合同应当无效。
更关键的是,这套房产是赵大妈与已故丈夫的共同财产,涉及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赵大妈单方面处分整套房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03 法院明察秋毫的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赠与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双方签订赠与合同的目的并非真正转移房产所有权,而是为了满足孩子入学资格条件。
法官指出:“从常理来看,90岁高龄的老人将自己唯一的贵重房产无偿赠与孙子,而不保留任何权益,有悖生活常理。”法院认定该赠与合同属于虚假意思表示,应属无效。
同时,法院还注意到该房产为赵大妈与已故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丈夫去世后,相关继承人并未表示放弃继承。赵大妈单方面处分整套房产,确实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赵大妈的诉讼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孙子一家需返还房产。
04 网友热议与深刻教训
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许多网友对孙子的行为表示愤慨:“这孙子是真‘孙子’,连90岁奶奶都骗!”“利用老人的亲情诈骗,必须严惩!”
还有网友建议:“应该判决因房产归属还原,孩子的入学资格也应当重新审核,回原学区上学。”这一观点得到了不少人支持,认为否则就是“变相奖励欺诈行为”。
法律专家指出:“法律不保护恶意利用制度漏洞的行为。”借名入学不仅涉及道德风险,更可能造成法律纠纷。此案警示公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入学资格,最终可能人房两空。
对于老年人而言,此案也是一个深刻教训。专家建议老年人在处理重要财产时,应当咨询专业人士或听取其他家庭成员意见,避免因一时心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官司胜诉后,赵大妈拿回了房产证,但眼中的失落无法掩饰。“我宁愿从来没有这套房子,也不想失去亲情。”老人喃喃自语道。
孙子一家搬离的那天,重孙子拉着赵大妈的衣角问:“祖奶奶,我们以后还能来看您吗?”
老人没有回答,只是默默望着曾经充满欢笑的房子,如今只剩下无尽的沉默。
来源:秦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