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夫君为贵妃递给我和离书,我点头,把和离书压在妆匣底层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01 14:15 2

摘要:我与霍嶙的这桩婚事,是圣上一道旨意,硬生生将他与皇贵妃那点不可言说的旧情斩断,顺便送给我这个杀猪女的“恩典”。

我与霍嶙的这桩婚事,是圣上一道旨意,硬生生将他与皇贵妃那点不可言说的旧情斩断,顺便送给我这个杀猪女的“恩典”。

所有人都说,这是对那位天之骄子的羞辱。

成婚那晚,喜烛摇曳,他却连盖头都未曾掀开,只用一贯的淡漠腔调,将一纸和离书推到我面前。

「我的心,不在你这儿。」他的声音清冷如玉石相击,「这张纸你收好,想走随时都可以,霍家不会亏待你。」

我并未感到半分恼怒或委屈,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将那张轻飘飘却重千斤的纸,小心翼翼地压进了妆匣最深处。

这霍家后宅,日子过得比我想象中安逸,公婆待我如亲女,慈爱又开明,我为何要走?

他去追逐他心中的皎皎白月光,我便安然过我的凡尘独木桥。

我本以为,我们就能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地耗过一生。

直到他兵败的消息,如同一道惊雷,猝然炸响在京城上空。

圣旨上说,午时三刻,斩首示众。我费力地挤在黑压压的人潮里,眼睁睁看着他面如死灰,被甲士从威严的宫门后押解出来。

01. 惊变

三日前,我的夫君霍嶙,因北夷突袭兵败,被皇帝一纸急召,押入金銮殿当庭审问。

这场战事来得蹊跷,北夷铁骑破关突袭,霍嶙虽败,却也拼死保全了边境数万军民的性命,不至生灵涂炭。

按常理推断,这罪不至死。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褫夺爵位,家产充公;再倒霉一些,便是举家流放。

对此,我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心理准备。

可我千算万算,没算到小太监常喜深夜策马而来,带来的竟是足以将人打入深渊的噩耗。

「圣上刚刚下了口谕,明日午时三,问斩!」

我曾在御膳房专司宰杀牲畜六年,与那时还是个小透明的常喜,算有几分患难交情。

此刻,他一张清秀的脸急得通红,竟是比我还慌,嗓音带着哭腔:「全是因为皇贵妃!她听闻霍将军战败被审,一时急火攻心,竟动了胎气,早产了!」

「在鬼门关挣扎了两天两夜,孩子愣是没生下来。太医们都束手无策,说怕是……怕是一尸两命。陛下当场就雷霆震怒,说要霍将军偿命!」

我心头一凛,猛地抓住常喜的衣袖,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圣旨发往内阁了吗?玉玺盖了没有?」

「还没!连中书省的朱笔都还没过,一切都还有转圜的余地!我看陛下也是被怒火冲昏了头,一时冲动。姐姐,我吓得魂都快没了,这才赶紧跑来给你报信——」

常喜的话音未落,我已然夺过他手中的马鞭和缰绳,翻身上马。

「姐姐,姐姐你要去哪儿啊!」他在我身后声嘶力竭地大喊。

那一夜,我几乎跑死了两匹快马,终于在天边泛起鱼肚白之前,在一座荒废的破庙里,寻到了那个传说中的算命女瞎子。

她接生的手段堪称一绝,最惊险的一次,曾将一个已经断了气的胎儿含在口中渡气,硬生生给吹活了过来。

「接生嘛,好说。金铃,事成之后,我要吃你亲手做的十扇腌猪头!」

女瞎子醉醺醺地躺在草堆里,冲我咧嘴一笑。常喜背着她跌跌撞撞地赶往皇宫,脸上挂着泪痕,几乎要崩溃:「姐姐,这醉鬼瞎子,她真的顶事吗!」

「死马当活马医!」我冲他喊道,声音嘶哑。

我马不停蹄地赶回府,立刻命令所有下人锁紧门窗,府内府外,不许任何流言蜚语传进来,以免惊扰了家中的公婆和弟妹。

将一切安顿妥当后,我走进了熟悉又陌生的厨房,提起那把跟了我多年的杀猪刀。

我要给霍嶙做一碗断头饭。

无论此番能否救下他,夫妻一场,我总要让他吃饱了再上路。

成婚四年,他还从未尝过我做的这碗,曾让整个御膳房都赞不绝口的臊子拌面。

那天,京城下起了瓢泼大雨。

满街的百姓听闻昔日的少年名将霍嶙要坐囚车巡街示众,竟不顾滂沱暴雨,在长街两侧排起了黑压压的长队,争相目睹他最后的落魄。

毕竟,他也曾是束发金冠,打马游街,引得满城闺秀掷果盈车的风流人物。

我抱着温热的食盒,混在潮湿拥挤的人群里,看见他被两个如狼似虎的甲士押出了宫门,发髻散乱,面如土色。

还好,还好。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

命还在。

只是,皇帝到底意难平,命人挑断了他的手筋。

往后余生,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将军,都将是个再也握不住刀的废人。

02. 狱中

我提着食盒,去诏狱给霍嶙送饭,是常喜亲自引的路。

他悄悄对我比了个大拇指,眉飞色舞:「姐姐,你真是神了!多亏你悄悄找来的那个稳婆,皇贵妃竟真的顺利诞下皇子!母子平安!」

「只不过,那小皇子生来便目有重瞳,而且不哭不闹,诡异得很,钦天监那边都私下传是个鬼胎。」

「可陛下却龙心大悦,当即就改了口,饶了霍将军一命。」

「等刑部那边审问的流程走完,霍将军就能回家了。姐姐放心,我已经打点过狱卒,绝不会让他在这里吃苦头。」

我感激不尽,悄悄将一袋沉甸甸的银子塞进常喜手中。

「姐姐这是做什么,太客气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常喜笑着推辞,一双秀逸的眉眼弯成了月牙。

常喜走后,我蹲下身,从食盒里端出那碗还冒着热气的臊子拌面。

霍嶙蜷缩在散发着腥臭和霉味的板壁角落,长发披散,遮住了他半张脸。

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呼吸微弱,进气长,出气短。

一缕惨淡的日光透过高高的铁窗,恰好照亮他的眉眼,那张脸白得近乎透明,宛如一块上好的冷玉,依旧是倾国倾城。

「修然她……她还好么?」

历经生死大劫,他从鬼门关前走了一遭,醒来后关心的第一件事,居然还是那位皇贵妃,霍修然。

「她很好,为你霍家诞下了一位小皇子。」我语气平淡地回答。

「那……家中父亲母亲呢?还有小弟小妹,他们有没有被吓到?」

「我封锁了消息,家里人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切安好。」

霍嶙轻轻点了点头,不再言语,沉默地接过那碗面,开始吃。

才吃了第一口,他整个人便如遭雷击,猛地瞪大了双眼。

「你做的?」

「嗯。」

他大口地咀嚼着面条,那副神情,仿佛吃到的不是凡间的食物,而是什么琼浆玉露。

那双曾经漂亮桀骜,如今黯淡得如同死鱼一般的眼睛里,居然又重新泛起了光彩和情感。

我看见霍嶙缓缓低下头,一滴滚烫的眼泪,“啪嗒”一声,砸进了面汤里,漾开一圈小小的涟漪。

他哭起来的样子,竟也是这般安静无声。

这位十三岁便奔赴战场,曾以一己之力抵挡千军万马,打得北夷人从此不敢越过阳关的少年将军;这位整个中原曾经畏他如畏鬼神的天之骄子。

谁能想到,他后来会为了一个女人与九五之尊反目成仇,沦为整个京城人人唾弃嘲笑的弃子。

我没有出言安慰他,也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评价,只是默默地又往他的面汤里加了一大勺红亮的辣子。

霍嶙抬手抹干了眼泪,埋头把整碗面吃得干干净净,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那吃相,香得连过道的狱卒们都忍不住悄悄探头观望。

「嚯,那就是圣上为了羞辱霍将军,硬塞给他那个杀猪女?长得可真丑,也怪不得霍将军宁愿驻守漠北四年,也不肯归家看她一眼。」

我不丑,只是长相平凡,自然比不上霍嶙那谪仙般的容貌。

这些年来,类似的嘲讽和闲言碎语,我早就听得耳朵起了茧。

霍嶙却听不下去了,他抬起头,用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宽慰我:「姚金铃,你很好,别把他们那些混账话放在心上。」

他一向对我冷淡疏离,这还是头一次,主动开口替我辩驳。

「谢谢。」我顿了顿,补充道,「不过夫君,你许是记错了,我姓赵,不姓姚。」

霍嶙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尴尬地扯了扯嘴角,没再说话。

03. 废人

六个月后,霍嶙终于走出了诏狱。

皇帝革了他的职,查封了将军府,府中所有值钱的物件,尽数被贴上封条,充入国库。

霍嶙的叔伯还算良善,不忍见我们流落街头,便为我们在城南赁下了一间清贫的小院。

霍家老小,公婆和弟妹,都挤在东厢。

我和霍嶙则住在西厢,依旧是分房而居。

我们从未圆房。成婚那一夜,他递来的那封和离书,便是我与他之间最清晰的界线。

「我心另有所属。你若想走,随时可以。」

犹记当年我被接入霍家时,正染着一场重病,几乎要活不下去。公婆却丝毫不嫌弃我这个杀猪女的出身,反而耗费重金为我延医问药。

霍嶙的弟弟霍峋,为了给我采一味补药,摔断了腿;妹妹霍长歌,则夜夜守在我的床边,为我熬煮安神的甜汤。

这家人,是真真切切的好。

所以,当霍家败落,霍嶙沦为废人,我也从未想过要离开他们。我只是平静地重新拿起了那把熟悉的杀猪刀。

我的手艺向来出挑,没过多久,就在菜市支起了一个小小的肉摊。

我用赚来的钱,将小弟小-妹重新送去了书院读书;给日渐衰老的公爹婆母,每日炖上一盅暖身的参汤;也给自己,添了一身干净结实的新衣裳。

唯独,我下意识地忽略了霍嶙。

并非是刻意为之。

只是他常年驻守边关,久不归家,我已经太习惯了那些没有他的日子。

霍嶙似乎也并不在意这些。

他一心只想东山再起,重返沙场。我有很多次,在半夜时分,都瞧见他一个人在院子里,偷偷地练刀。

他的手腕废了,筋脉尽断,只能用一种极为笨拙的方式,努力尝试着用指骨的关节夹住沉重的刀柄。

每个指节,都被磨得长满了血泡,新伤叠旧伤,看上去触目惊心。

他总是把手藏在宽大的袖子里,或是涂上一层厚厚的白粉来掩饰。

在霍家老小面前,他永远是那副天塌下来也面不改色的沉稳模样。

我知道,他卯足了一股劲儿,不光是为了他自己,更是为了这个家。

他还那么年轻,才二十二岁。

可手废了,就是废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奇迹。

日子总要从头开始,人总要往前看。

但我没有劝他。一则,我与他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疏离;二则,他的性子是出了名的执拗顽固。

否则,当年也不会为了一个霍修然,闹到京城地覆天翻,君臣反目的地步。

直到有一天夜里,院中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我冲出去时,只看见满地都是刺目的鲜血。

霍嶙因为练得太苦,指骨脱力,沉重的钢刀砸落下来,几乎要砍断他的脚趾。

第二天,他坐上了轮椅。

我从未见过他那样暴怒失控的样子。那些日子以来,他苦苦支撑的坚强和骄傲,终于在这一刻彻底坍塌。他像一头发了疯的野兽,砸掉了屋子里所有能砸的东西。

婆母哭成了泪人,公爹被气得当场晕了过去。峋儿和长歌,则吓得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小声抽泣。

他赶走了所有人,自然也包括姗姗来迟的我。

「赵金铃,你滚吧。」他的声音因为极致的愤怒而颤抖。

「我现在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人,永远也爬不起来了。你还年轻,没必要跟着我一起等死。」

我没有理会他的咆哮,只是默默放下手中买来的金创药,径自走到床边,准备上床睡觉。

「左丘失明,尚能编撰《国语》;介子推割股奉君,却也能拒不出山。霍嶙,你至少还有一条命在,别这么快就妄自菲薄。」

「而且,」我皱起眉头,回头看他,「这床上的被褥,是我一针一线亲手裁的;这屋里的一衣一箪,是我靠杀猪卖肉换来的。公婆视我为亲生女儿,弟妹依我如家中长姐。我凭什么要滚?要滚,也该是你滚。」

「你若是不想再住在这霍家,明天一早,就自己收拾东西走人吧!」

霍嶙呆呆地坐在轮椅上,整个人都愣住了,像是第一次认识我一般。

04. 转变

数日后,霍嶙垂着眼,主动提出,要和我一起去菜市支摊。

「我虽然不会杀猪,但……但可以帮你算算帐,还能为你煮茶送饭。」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

我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快就想通了。

不过,公婆和峋儿、长歌都为此感到由衷的高兴。

往日里,都是公爹帮我煮好待客的凉茶,婆母为我备好中午的饭食。从那天起,这些事便都由霍嶙来做了。

他将一头长发用布条高高束起,扎成利落的马尾,眉角那道浅浅的疤痕,平添了几分英气。他的耳垂上,还夹着一枚鸦色的兽骨钉。

即便他坐着轮椅,穿行在这市井的陋巷之中,也依旧引得不少路过的姑娘媳妇们,频频回头张望。

我只管兀自低头磨刀,将刀刃磨得雪亮,只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霍嶙帮我记账,心思竟是出人意料的细密如发。

他翻看我以前的账簿时,对我那一手字迹大为惊讶,那笔锋遒劲有力,意走龙蛇,自成风骨。

「你练过金错刀?」他抬起头,眼中满是惊异。

「嗯。」

金错刀,是当朝最负盛名的字体。我不光练过,以前还曾出过碑帖,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他推动轮椅,又在铺子里侧,看见了被我随意压在稻草垛子后面的那几幅画。

那都是我闲暇时,照着话本子上的故事,随手画给峋儿和长歌解闷的玩意儿,并不值钱。

可霍嶙却像是被定住了一般,怔在了原地。

我忘了,我擅长丹青,这件事,他也并不知晓。

霍嶙拿起一幅画,仔细端详着,轻声问道:「这细工画笔,没有十年八年的苦功是出不来的。能做到这般寥寥数笔写意,便神韵尽出,赵金铃,你究竟练了多久?」

「若非今日来到这铺子里,你这些过往种种,我竟是永远也不会知晓。」他转过头,看着我,发出一声喟叹。

你从未主动问过,又怎会知晓?

我心里想着,手上却忙着给客人切排骨,只是朝他摆了摆手,便转身走开了。

又过了几日,霍嶙递给我一匹五尺长的粉紫色布料。

他神色淡淡地说,我那件杀猪用的围裙太老旧了,该换件新的。

我说好。

谁知,我拿着布料去裁缝铺,那裁缝瞥了一眼我这双因常年握刀而布满老茧的粗糙的手,神情中满是毫不掩饰的讥讽。

「粉紫色娇艳得很,最是挑人。姑娘你这……怕是不衬——」

霍嶙不知何时,已推动轮椅,停在了门槛外。他出声打断了裁缝的话,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赵金铃,别听他的。粉紫很衬你,你穿上,会很好看。」

裁缝撇了撇嘴,不再多言。

我抬眼,盯着面前那面模糊的铜镜里,映出的那个平凡的自己,忽然笑了笑。

「嗯,我晓得。」

05. 暗流

转眼之间,距离霍嶙兵败,已将近一年。

日子过得朴素清贫,却也难得的平稳安宁。

峋儿与长歌正是淘气的年纪,整日在院子里笑闹不休,给这清冷的小院增添了许多生气。公婆则渐渐年迈,一人拄着一根拐棍,常常坐在院中的树荫下打盹。

霍嶙的脚伤,也养得差不多了。

夏日多雨,一日,我打着油纸伞,他推着一辆驴车,一同去京郊给大户人家送猪肉。

一路泥泞,极易打滑摔跤,霍嶙索性伸出手,牵住了我的手腕。

我与他靠得很近,近得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雨声淅沥,敲打在伞面上,天地间一片潮湿的水汽。

路过一座古寺时,一个小沙弥正在门口,热情地招呼着过往的香客抽签解惑。

我突然来了兴致,便也上前抽了一支。

谁知摊开一看,那签文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早生贵子。

小沙弥见状,立刻满脸堆笑地大声嚷道:「恭喜这位娘子,贺喜这位官人!此乃上上签,寓意百年好合,多子多福啊!」

我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尴尬不已。霍嶙也站在一旁,默然不语。

那支本该是福签的竹签,此刻却像个累赘一般,被我匆匆扔回了木筒里。

我摇着头,自言自语道:「这签,可真不准。」

霍嶙没有接话。可那天晚上,他却忽然敲响了我的房门,说三日之后,想与我同去玉楼春吃顿饭。

玉楼春是京城里最大,也最负盛名的酒楼。而三日之后,恰好是我的生辰。

我点头应下了。

却未曾料到,三日后的清晨,我竟在肉摊的档口,遇见了一位许久不见的故人。

来人竟是常喜。

他如今的面容,依旧清秀如玉,气质却已然脱胎换骨,沉稳内敛,早不复从前在宫中做小太监时的那天真与卑微。

他所到之处,周围的商贩和路人,无不露出惊惧之色,纷纷避让。

「九……九千岁!」

人群中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和窃窃私语。

常喜却对周遭的一切浑然不觉,他只是专心致志地,为我鬓边簪上了一支素雅别致的珠钗。

他为我贺生辰,声音轻柔,语气诚恳。

「祝姐姐朱颜长似,头上花枝,岁岁年含笑,年年报平安。」

我莞尔一笑。

06. 秘辛

霍嶙今日送峋儿和长歌去书院,并未与我一同出摊。

我便独自一人,与常喜去了酒楼叙旧。

一年前,常喜因在贵妃产子一事中“立下大功”,从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他如今甚至连名字都变了,改叫「常雪臣」。

我们所在的包厢外,忽然传来圣鼓震天的声响。

竟是皇家的仪仗队。

常喜呷了口茶,解释道:「再过几日,便是小皇子的周岁生辰,陛下要携贵妃娘娘,亲自去京畿的皇家寺院祈福。我正好随行出宫,便顺道来看姐姐一面。」

我点了点头,下一瞬,便透过窗棂,看见了远处那顶巨大的华盖金伞下,端坐着的霍修然。

确实是绝色之姿。

只是她的眼神,却空洞得可怕,整个人宛如一具被线牵引着的精致傀儡,没有半分生气。

酒楼之内,人人都在窃窃私语:「嚯!这祸国殃民的妖妃,还敢如此招摇地巡街。传说她生的那个是个鬼胎,也不知是真是假,当真可怖!」

霍修然在民间的名声,向来不好。

毕竟,当今圣上李泽川为了她,早已到了久不早朝,疯癫痴狂的地步。

常喜忽然叹了口气:「当时明明是姐姐你请来的稳婆,最后这天大的功劳,却被我一人揽了去,我这心里,当真是愧疚得很。」

我是霍嶙的内妇,圣上本就对他厌恶至极,我若出头,只怕会适得其反。故而,我才请常喜隐瞒了此事。

这件事,甚至连霍嶙本人,至今都不知道。

「无妨。」我摇了摇头。

当年常喜愿意背着一个醉醺醺的瞎子稳婆进宫,本就是一场十足的冒险,成败未知,他能做到那一步,已是功高。

而且,霍家落败之后,日子之所以还能过得这般平稳,想来也有他在暗中多加护佑的缘故。

我举杯敬常喜,他也含笑回敬。

酒过三巡,他忽然聊起了宫廷秘辛。

「贵妃霍修然,曾是霍府的养女,与霍嶙是青梅竹马,不离不弃。这件事,姐姐可曾知道?」

「嗯。」

这故事,街头巷尾的说书馆子里,都快传烂了,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不过,这其中还有一段‘真假千金’的内情,却是险少有人知晓的。」

「哦?」我顿时来了兴趣。

常喜眯了眯他那双狭长而漂亮的凤眼,眼中闪过一丝冷光。

「当年,霍老夫人在临盆之际,于山中偶遇山匪,情急之下,与另一位同样即将生产的孕妇,一同躲进了一座破庙之中,各自诞下了一名女婴。」

「不料,那伙山匪竟丧心病狂地放火烧庙。混乱之中,霍家只来得及慌忙抱走了一名婴儿逃窜。而那位民女,以及剩下的那个孩子,却被烧得尸骨无存。」

「如此一来,便无法确定,这侥幸活下来的女婴,到底是谁家所生。霍家向来良善,索性便将这孩子当做亲生女儿抚养长大,取名为霍修然。」

「不过,几年之后,霍家才暗中查清,当年那民女与山匪,其实是同伙。那民女为了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能够住进将军府,享受荣华富贵,不惜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

「至于那位真正的霍家千金,霍修然么——」

「要么,早已在那场大火中,被烧成了齑粉;要么,还有一口气在,流落民间,如同浮萍一般,不知所踪。」

常喜慢条斯理地讲完这个故事,目光却紧紧地盯着我指间,那因常年握笔和握刀而生出的,微不可察的薄茧。

「以杀猪为生,却擅文擅画。夫家落难,仍旧不离不弃,悉心照料公婆弟妹。有件事,我一直想不通——」

「姐姐,你当年那个雨夜,拼了命也要去请那位女瞎子来为贵妃接生,当真是为了救霍修然,从而保住霍嶙的命么?」

他缓缓向我靠近,一双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仿佛能将人的灵魂都吸进去。

「还是为了……也演一出‘狸猫换太子’?」

酒楼之内,食客们依旧在高声谈论着那位妖妃与鬼胎的传说。

窗外,烈日高悬。

可我却只觉得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07. 秘密

满桌的酒肴,一道接着一道地端了上来。

常喜却未曾动过一筷。

他似乎,在等我的回答。

我倚着雕花的栏杆,望向窗外。

夕阳的余晖,如同燃烧的火焰,烧遍了京城的整片天空。

「常喜,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我啜饮着杯中色泽艳丽的流霞酒,脸上的神色,渐渐恢复了平静。

「我为贵妃娘娘请稳婆,自然,只是为了救我夫君的命。」

常喜默然不语。

过了半晌,他才重新拾起筷子,乖巧地为我夹了一箸鲜嫩的鱼肚白:「是雪臣失言了。」

一顿饭吃完,天色已然完全黑了下来。

我今夜还与霍嶙约好了,要在玉楼春相见。再不走,便要迟了。

常喜送我走了一段路,分别之时,他却忽然伸手,拦住了我的去路。

他的声音,轻得如同一声喟叹。

「姐姐,霍嶙不知你的好,可我知道。」

我整个人,不由得一怔。

他继续说道:「我现在,有花不完的钱,也读过许多许多的书。只要是我想得到的人,或是东西,我便会用尽一切手段去得到。」

「有两个秘密,姐姐,想不想听?」

他几乎是贴着我的耳垂,在说话。

「第一,其实,我不是阉人。」

那一晚的长安街上,东风夜放花千树,烟火璀璨,流光溢彩。

常喜的第二个秘密,便被隐没在了那骤然响起的,震耳欲聋的烟花声中。

我的心,跳得太快,太乱。

以至于,我险些忘记了要躲开他那只,替我扶正鬓间珠钗的手。

那只手,修长、白皙,也带着一丝冰凉的温柔。

08. 生辰

我几乎是跑着回了家。

直到站在院门口,依旧喘息不止,心乱如麻。

我将常喜送的那支珠钗,随手扔进了妆匣里。也正是在那一刻,我才猛然想起。

戌时早已过了,我与霍嶙的约,终究是误了。

他早已等在了院中,我进房时,他便恰好看见我握着那枚陌生的珠钗,怔怔出神。

我的妆匣,大开着。

在寥寥无几的首饰之中,那封被压在最底层的和离书,墨迹犹在,刺眼无比。

霍嶙原本含笑的脸上,那抹温柔的笑意,霎时间凝固了。

「四年了,那封和离书,你竟还留着。」

他的语气,听上去依旧平淡,可眼底深处,却划过一丝难以掩饰的落寞。

「嗯。」我点了点头。

霍嶙一时之间,竟无话可说。

桌上的烛火,被夜风吹得明明灭灭,将他与我的身影,都切割得半明半暗。

过了许久,他才涩声开口,道歉。

「新婚那夜,是我太过鲁莽。你嫁来霍家,也并非出自自愿,我早该体谅你的难处。」

霍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

「当时我说,我心里另有所属。金铃,其实我现在——」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打断了他未说完的话。

原来是峋儿和长歌,这两个小家伙,竟偷偷爬上了屋顶,在为我放焰火庆生。

绚烂的烟花,在夜空中接二连三地炸开,灿若流星,将这小小的院子,照得几如白昼。

「嫂嫂,祝你生辰吉乐,平安幸福,一生无疾!」

公爹腿脚不好,便在一旁为他们打着灯笼照明。婆母眼睛半盲,看不真切,便帮他们小心地扶着梯子。

两位老人,都擦着额角的汗,笑眯眯地朝我点头。

我望着这番景象,竟有些出神,眼眶也不知不觉地,微微湿润了。

我竟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毕竟,从前在宫中的那些年,每一个生辰,都过得那般苦涩而凄清。

原来,有个家,是这么好的一件事。

我看焰花时,霍嶙在看我。

他没有再提那封和离书的事。

「我在玉楼春等了你许久,都不见你来,心想你或许是有事耽搁了。我便买了些炮竹和酒肴回家,想着一家人一起,为你庆生。」

「谢谢你。今晚,我真的很开心。」我转过头,看着他,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霍嶙的唇角,缓缓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那以后,你的每一个生辰,我们都这么过,好不好?」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却也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我只装作没有听见他话中的深意。

默默地合上了妆匣的盖子,将那所有的过去与秘密,都一并锁在了里面。

然后,我转过身,向着那片温暖的灯火与笑语,缓缓走去。

09. 暗涌

霍嶙是个聪明人,聪明到近乎可怕。常喜的存在,终究是纸包不住火,没多久便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尽管我每次都小心翼翼地将那支珠钗锁进妆匣最深的夹层,但他的记忆力好得惊人。仅仅是那不经意的一瞥,那珠钗上繁复而独特的宫廷样式,便如烙印般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没有直接质问我,而是开始不动声色地调查。他去了我常光顾的铺子,与那些三姑六婆闲聊,几番言语试探下来,便轻而易举地拼凑出了我与那位权倾朝野的九千岁常喜有过交集的事实。

彼时的常喜,在京城百姓口中,是一个近乎妖魔化的存在。身为宦官,却能操控朝政,这本身就是对祖宗规矩的践踏。人们一面畏惧他的权势,一面又在背后用最恶毒的言语编排他。

也不知是从哪个酒馆的醉汉口中开始,一则离奇的传闻甚嚣尘上——说那位不男不女的九千岁,竟动了娶妻的念头,甚至为此一掷千金,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里买下了一座华美宅邸。

太监娶妻,除了沦为笑柄,还能是什么呢?这桩荒唐事在街头巷尾流传,人人都当是个乐子,没人把它当真。

除了霍嶙。

从那天起,他像变了个人。他开始密切关注我的行踪,眼神里多了几分我读不懂的探究和紧张。以往我收摊后若想在外头闲逛,他从不干涉,不会接,也不会送,更不会多问一句。可如今,他却几乎寸步不离,我走到哪,他的身影便跟到哪,像一道沉默的影子。

他的关心也变得细致入微。天气燥热,他会算着时辰从酒肆里为我带回一碗清甜解暑的梅子冰;雨天湿冷,他会踏着泥泞,为我折来一枝沾着雨珠、我最爱的湿茉莉,静静地插在我窗前的旧瓷瓶里。

这些突如其来的温柔,像一张细密的网,让我有些喘不过气。

除此之外,他还重新拾起了荒废多年的刀法。只不过,这一次他格外谨慎,不再追求刚猛,而是从那把重量最轻的鸣鏑刀开始练起,一招一式,沉稳而专注,仿佛在为一场不知何时会到来的恶战做准备。

短暂的平静夏日倏忽而过,一个多事之秋悄然而至。

霍贵妃,也就是霍嶙名义上的堂姐,她所生的小皇子,在京畿外为国祈福时,不慎受了风寒,回宫后便一病不起。

皇帝李泽川像疯了一样,遍寻天下名医,甚至将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巫蛊之术。坊间开始流传,说天下最负盛名的巫医祝鸩,正隐姓埋名地躲在京城的某个坊市里。

皇帝病急乱投医,竟下了一道让满朝哗然的圣旨——命九千岁常喜,统领皇帝的亲兵金吾卫,全城搜寻祝鸩的下落。

金吾卫,那是护卫京城、拱卫皇权的核心力量。让一个阉人掌兵,这是千古未闻的滑稽之事,是对整个朝堂文武的羞辱。

一时间,众臣激愤,纷纷上书抗议,朝堂之上乱作一团。这股风潮甚至蔓延到了民间,就连本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子们,都纷纷罢考,走上街头,在坊市间列队游行。

我从院里那面斑驳的粉白墙头望出去,只见夜色中火把高举,汇成一条愤怒的火龙,震天的呼声如浪潮般传来。

「杀阉党!」

「灭巫蛊!」

「清朝堂!」

百姓惶恐不安,家家户户大门紧锁,都说这世道是要变天了。

我匆匆做好了晚饭,用掺了料的饭菜安顿好家中的老小,确认他们都已沉沉睡去。当我蹑手蹑脚地推开院门,准备悄然离去时,一只手突然从背后伸出,如铁钳般攥住了我的手腕。

夜已深沉,我明明记得霍嶙早已吹灯睡下。

「你要去找常喜,对不对?」霍嶙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我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转身,试图挣开他的钳制去开门。

下一秒,霍嶙却猛地从身后将我抱紧,他的双臂环住我,用尽全身力气,阻断了我所有的去路。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颈窝。

「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他将头埋在我的发间,声音嘶哑而沉痛,「赵金玲,过去四年,我对你那般冷淡,是我……是我大错特错。」

他摩挲着我被夜露沾湿的头发,那双曾经握刀稳如磐石的手,此刻却抖得厉害。

「和常喜断了吧。求你,不要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无论他许诺了你什么样的荣华富贵,那都是镜花水月,千万不要信。伴君如伴虎,你看看外面,他现在已经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

「你说过的,你很喜欢霍家。公婆待你如亲生女儿,弟妹们也依赖你如同靠山。我们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把峋儿和长歌抚养成人,粗茶淡饭,相守到老,不好吗?」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恳求与悔恨,每一个字都像一块石头,沉甸甸地砸在我心上。

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摇头。

只是积攒起全身的力气,用力地推开了他,结束了这个让我感到无比别扭和僵硬的拥抱。我转过身,迎着他痛苦而困惑的目光,脸上浮起一丝倦怠的笑意。

「霍嶙,」我说,「我给你讲一个二十年前的故事吧。」

他愣住了。

那双深邃的眼眸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瞬间冻结,裂开了无数细微的冰纹。

10. 迷香

厨房里,柴火在灶膛里烧得噼啪作响,火光跳跃,映得我们的脸忽明忽暗。

家中的老小都睡得很沉,这是个适合讲故事的夜晚。

我有些饿了,便顺势挽起袖子,准备下一碗面。丝瓜瓤擦过铁锅,发出沙沙的声响,我用大木瓢从水缸里舀起一瓢清水倒入锅中。

葱花被我切得细碎,姜丝根根分明。在等待水开的间隙,我开了口。

「京城郊外有座山,山下有座破庙。从庙后头再走上十里地,有个村子,村里人图省事,就管那叫小庙村。」

霍嶙没有坐下,只是静静地靠在门框上望着我,他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黑得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二十年前,小庙村里住着一对老夫妻,他们心地善良,却一直没能生养。直到有一天,他们在村口捡到了一个女婴。」

「那女婴的襁褓有被火烧过的痕迹,也不知经历了什么,可那孩子的命实在是大,哭声嘹亮得能传出好几里地。老夫妻欢喜得不得了,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给她取了个好养活的名字。他们教她识字读书,陪她笑,陪她哭,既盼着她快快长大成材,又怕她成材的路上要吃太多苦头。」

灶膛里的火烧得更旺了,锅里的水开始翻滚,冒出一个个细密的气泡。

我顿了顿,继续说道:「可是,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村子里藏匿了从北夷来的刺客。皇帝派兵搜捕,却怎么也抓不到人,一怒之下,他索性下了一道残忍至极的命令——将整个村子,屠戮殆尽,一个不留。」

「那对老夫妻死了。整个村子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那不是话本里的形容词,那是真正的人间炼狱。」

水彻底开了,咕噜咕噜地翻腾着。我拿起面团,托在掌心,另一只手握着削面刀,手起刀落,一片片薄厚均匀的面片,如同飞舞的雪花,精准地落入滚水中。

「只有一个女孩侥幸逃了出来。她一路跌跌撞撞地逃进了京城,她在那时便立下血誓,一定要为全村人复仇。」

霍嶙的脸色骤然间变了,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他死死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问:「复仇?你说的复仇是指……杀了皇帝?」

「嗯。」我平静地点了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不过,那女孩到了京城之后,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件事。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直到她无意间听说了京城某个大户人家,曾经发生过一桩亲生女儿被调换的旧事。」

面条在滚水里浮沉,锅里的面汤转瞬间变得煞白,像极了霍嶙此刻毫无血色的脸。

他猛地站直了身体,像是被无形的巨石击中。

而我,已经将煮好的面捞起,滤干水分,将香气四溢的臊子浇了上去,然后转身,将这碗热气腾腾的面递到了他的面前。

「有些烫,你慢点吃。」

霍嶙像一尊木雕泥塑,僵硬地接过面碗。我看到,他的手在剧烈地颤抖,连带着碗里的汤汁都泛起了涟漪。

不知为何,我的眼前也突然有些模糊,像是心里也有一锅滚水在沸腾。我撇过头,避开他的视线,装作不经意地又问了一句。

「霍嶙,我记得新婚之夜,你曾对我说你心有所属。那个人,应该就是如今的皇贵妃,霍修然吧?」

「……嗯。」他从喉咙里挤出一个沙哑的音节。

「你既然心悦于她,而且我听说你们旧时是青梅竹马,感情甚笃,那为何当年没有结为连理?」

霍嶙垂下眼帘,目光落在面前那碗一动未动的面上:「是皇帝,他执意要她入宫。」

「我也曾想过带她私奔,远离这是非之地,但……但终究是没有勇气抗旨。」他用筷子不断地搅动着碗里的臊子,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修然她……近几年性情大变,对我冷淡至极,仿佛我们从未认识过。父亲和母亲曾多次想进宫探望她,也全都被她拒之门外。」

我点点头,表示了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窗外,更夫的梆子声声声传来,已然是子时了。

那碗面,依旧是满满的,热气早已散尽。

我回过头,看见霍嶙安静地伏在了那张陈旧的木桌上,再也没有了声息。

他终究是谨慎的,没有吃那碗面。但他不知道的是,真正的杀招,并非在面里,而是在我烧了许久的那堆柴火中。那里面掺了特制的迷香,无色无味,却足以让一个成年人昏睡到后天才会醒来。

屋里的霍家老小,也早在我准备晚饭时,就被迷香熏晕了。霍嶙本该早就睡去,想来是他曾有武功底子,才能抵抗得比常人久一些。

在彻底失去意识前,我似乎听到霍嶙在半梦半醒之间,用气若游丝的声音呢喃。

那句话是什么来着?

「赵金玲,你平日里写字、画画,用的都是左手。可你方才……方才削面的时候,分明用的是右手。」

「你不是左撇子……你每次杀猪时,我都能看出来,你其实很怕见血……」

「你……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

我戴好常喜送我的那根珠钗,最后望了一眼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的家,然后决然地推门而出。

天边,挂着一轮又大又冷的月亮,清冷的光辉洒满大地,和二十年前那个灭村的夜晚,一模一样。

夜风吹过,卷起我纷乱的思绪。我的人生,她的人生;我的痛苦,她们的痛苦。所有的一切都交织重叠,像一把锋利的尖刀,狠狠地割开了我的双眼。

泪眼模糊中,我看见了常喜的那座府邸。

府外,重重守卫手持兵刃,如铁桶一般;闹事的学子们高举着火把,喊杀声震天动地。

但他们都闯不进去。

因为,打开这座府邸真正的钥匙,此刻,就安然地插在我的发间。

那根珠钗,就是钥匙。

11. 逼宫

我取下发间的珠钗,将钗头插入府门旁一个毫不起眼的石雕小孔中,轻轻一转,只听“咔哒”一声,厚重的府门应声而开。

院内幽深,点着几盏珍贵的玻璃灯,烛火在夜风中微微摇曳,将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如同鬼魅。

地上,赫然放着一盆尚有余温的猪血,旁边还摆着一簇用红绳系着的婴儿胎发。

常喜就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她换下了一身象征权势的宦官服饰,穿着一袭如血般鲜艳的红衣,脸上带着惯有的笑意,眼角弯弯,仿佛一直在等我。

「姐姐,你可让我好等。」

我快步走上前:「路上被霍嶙耽搁了些时间。车马都备好了吗?务必在天亮之前,将霍氏一家安然送出城外。」

常喜臻首轻点:「一切妥当。」

我也点点头,从她手中接过一面黑纱,覆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早已待命的金吾卫将士们,此刻无声地上前,在我身后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人墙,将那些试图闯进来的闹事学子们牢牢地挡在外面。

常喜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对着外面的人群朗声高喊。

「巫医祝鸩已寻到!我将连夜带她入宫面圣,为小皇子诊治。金吾卫兵权,不日也将归还陛下!各位,夜已深,还请散了吧!」

游行的学子们闻言,虽有迟疑,却并不肯就此散去。他们推出了一位代表,前来与常喜交涉。

那人名叫张生序,年约三十,是一位屡试不第的老儒生。他的眼神里,燃烧着与他文弱外表不符的火焰。

二十年前,小庙村那场屠杀,他的全家都惨死其中,只有他因为在外地游学而侥幸逃过一劫。这二十年来,仇恨的种子早已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今天这场声势浩大的学子闹事,便是由他一手组织。名为抗议,实则是在为我们今夜的行动分散朝廷的注意力。

皇帝李泽川昏庸残暴,朝中早就怨声载道,只是碍于几位手握兵权的亲王依旧拥护皇室,才无人敢轻举妄动。

只要能瞒过这几位亲王,今夜,常喜便可以率领这支皇帝亲手交到她手里的金吾卫,秘密逼宫。

这一切,都是我与常喜早就谋划好的。她会一步步引诱李泽川迷信巫蛊之术,再借口寻找巫医,顺理成章地从皇帝手中拿到兵权。而张生序会确保所有参与游行的学子们安然无恙,在天亮之前,让他们各自散去回家。

时机紧迫,不容再有片刻耽搁。我与常喜立刻飞身上马,在金吾卫的护送下,朝着皇宫的方向飞驰而去。

冰冷的护城河水倒映着天上的冷月,宫门在我们的面前缓缓大开,那洞开的门后,是深不见底的黑暗,一入此门,便如坠深海。

曾几何"时,我也是从这扇门进去的。那时,我坐着流苏小轿,满心欢喜,却从此与家人亲族分别,肝肠寸断。

李泽川,那个我曾爱过的男人,亲手端来堕胎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喝下,然后眼睁睁地看着鲜血染红我的裙摆。他抚摸着我的脸,温柔地说,修然生了孩子,就不漂亮了。

李泽川不许我见爹娘,派人将他们恶语逼退。我想家,哭着求他,他便用冰冷的铁链将我囚禁起来,让我像一只被关在笼中的金丝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曾送我无数金银珠宝,将我捧在手心,视若珍宝。可当他厌倦我时,又会像踢走一条流浪狗一样,将我毫不留情地一脚踢开。

终于有一天,我油尽灯枯,就要死了。

就在那时,有人给了我一枚还魂蛊。那人告诉我,只要找到一具刚刚死去的尸体,便可借尸还魂,用一种巧妙的方式“死遁”,从而重获新生。

就这样,宫里那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皇贵妃霍修然,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只剩一魄,沦为任人摆布的傀儡。

至于常喜。

她,才是当年那个在小庙村被捡到的女婴。那个被屠戮了全家、背负着血海深仇的人,也是她。

她,才是霍家真正的血脉。二十年前,一场狸猫换太子的阴谋,让我与她的人生轨迹被强行互换。我进了霍家,享受着光风霁月的生活;而她,却在乡野村郊,如野草般野蛮生长。

天色,已经开始泛起鱼肚白。

我策马疾驰,以巫医祝鸩的身份,紧紧跟在九千岁常雪臣的身后,再次闯入了这座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紫禁城。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那个东风夜放花千树的元宵佳节,常喜找到我,对我说的第二个秘密。

她说:「我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了李泽川。」

从那一刻起,我与她,便成了最坚实的盟友,开始共同图谋这场惊天动地的造反。

命如朝露,危在旦夕,但我偏不向这命运臣服。

在这漫漫长夜即将迎来终结的时刻,我们,要共赴金门,让这腐朽的王朝,在黎明前彻底倾覆!

12. 弑君

逼宫的过程,比想象中还要迅速和顺利。

京城里那几位手握重兵的亲王,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张生序带领的人马团团围住,缴了兵械。

李泽川此人,暴戾恣睢,早已失尽人心。到了这死到临头的时刻,竟无一人前来相助。

常喜在金銮殿前脱下了那身象征着屈辱的阉贼服饰,换上了一身利落的女式戎装,长发高高束起,英姿飒爽。她翻身上马,在火光中纵声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复仇的快意。

宫中的嫔妃们哭喊着四散奔逃,场面一片混乱。

我与她并肩踏入那座象征着至高皇权的金銮殿,手中各持一柄淬毒的短刃,目标明确——直取龙椅上那个早已吓得面无人色的李泽川。

五年未见,他比我记忆中消瘦了许多,整个人瘦得像一具行走的枯骨。

常喜命人将他从龙椅上拖下来,用绳索捆绑结实,倒吊在龙椅的扶手上。

她没有立刻杀他,而是一刀一刀,先砸断他的肋骨,再割断他的筋脉。她的眼神里燃烧着滔天的恨意,她恨李泽川入骨,恨他一道旨意便让她的家园化为焦土,让她爹娘惨死,亲友无存。

折磨了许久,直到李泽川只剩下了半口气,常喜才似乎是厌了,她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肩膀,转身去处理前朝投降的那些大臣。

她将滴血的刀丢给我,声音冷冽:「姐姐,了结这个贱畜吧。」

我点点头,接过了刀。

满身血污的李泽川,艰难地抬起头,在看清我的脸后,瞳孔骤然收缩:「赵,赵金玲……」

我走到他面前,蹲下身,笑着摇了摇头。

「我不是赵金玲。」

「真正的赵金玲,早在四年前就已经病逝了。我不过是,借了她的身体还魂罢了。」

「陛下,」我凑近他,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你还记得吗?很多年前,也曾是在这个地方,你亲手喂我喝下了那碗堕胎药。」

李泽川的眼睛猛地瞪大,眼球上青筋暴凸,血丝密布,像是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他咳着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望向了龙床的方向。

那轻薄的黄纱幔帐之后,那绝色倾城的皇贵妃,正呆呆地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宛如一个精致的木偶。

七魂八魄,她只剩下一魄,是为傀儡。

傀儡也能吃能喝,能说话能睡觉,但她没有心,没有思想,更没有性格。至于傀儡生下的那个孩子,自然也只是一个小傀儡。若非我一直用猪血混合符水为他续命,那不过是一个早已胎死腹中的孽障。

「你,你是……你是修然!」

「霍修然,你竟然敢弑君——」

「朕那么爱你,朕待你如珠如宝,爱你如命啊!你,你怎么敢杀……」

李泽川用尽全身力气,死死地抓住了我的裙角,那力道大得像是要将我一同拖入地狱。

我实在嫌脏。

手起刀落,我将短刃毫不犹豫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他死了。

这双曾死死掐住我脖子的残暴的手,松开了。

这张曾狠命吻过我的干涸的唇,停止了呼吸。

这张曾让我想起便会恶心欲呕的面容,永远地凝固了。

所有的一切,都像我那辗转于尘泥、不堪回首的前半生,在这场熊熊燃烧的宫殿大火中,被烧得干干净净。

从今往后,永远都不会再有人过问。

13. 尘埃

一切尘埃落定。

那场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将金銮殿烧成了一片废墟,也宣告了一个旧时代的终结。

常喜以九千岁之名摄政,废除了旧帝号,改国号为“启”,成为了本朝历史上第一位临朝称制的女帝。史书上,她叫常雪臣。

她和张生序没有片刻迟疑,在处理完朝政后,便立刻轻车简从,赶往小庙村,去祭拜那些无辜惨死的亲友。

张生序身材高大,面容清秀斯文,他为她撑着一把青色的油纸伞,两人并肩走在滂沱的大雨中。

我站在城楼上,目送他们的背影走远,然后独自一人,去了另外一个地方。

城郊的乱葬岗旁,青草依依。

那是赵金玲的墓,只有一个小小的土包,和一块无字的木碑。

赵金玲,一个生于京畿,却长于皇宫最底层,替御膳房杀了整整六年猪的普通女孩。

她被圈在那四方的小小天地里,因为容貌丑陋,受尽了排挤和白眼。

在她十九岁那年,李泽川为了羞辱屡立战功的霍家和霍嶙,竟下旨将他二人指婚。

那个时候,我刚刚堕下一个死胎,被折磨得只剩下了半条命。我想逃离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便拿着祝鸩给我的还魂蛊,在宫中暗暗寻找可以寄托我魂魄的尸首。

就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即将病死的赵金玲。

她躺在冰冷的柴房里,奄奄一息,宛如一盏即将熄灭的油灯。

我问她,死后愿不愿意将这副身子借给我。

她虚弱地问我,为什么要用她的身体。她哭了,那张苍白的脸蛋涨得通红,她为自己这副丑陋的皮囊感到自卑和羞耻。

我将她的头轻轻地抱在怀里,抚摸着她干涸枯槁、沾满了稻草的头发,看着她那年轻却毫无生气的病容,心中充满了怜悯。

我承认,我有我的私心。我想回家,回到霍家,我想照顾日渐老去的爹娘,想看着我的弟弟妹妹峋儿和长歌健康长大。我太了解霍嶙了,他那执拗倔强的性子,是断然不会接受一个陌生女子成为他的妻子的。

所以,进入赵金玲的身体,以她的身份嫁入霍家,是当时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

赵金玲最终答应了我的要求。她说,她这一生,穷苦、困顿,从来没有真正地开心过一天。如果我用了她的身子,一定不许嫌弃她丑,要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她吃香的喝辣的,每天都能睡个饱觉。

我含泪答应了她所有的要求,看着她在我的怀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借助还魂蛊的力量,我离开了霍修然那具华美的皮囊,穿进了赵金玲的身体里,活了下来。

此后的四年,我以杀猪为生,但我每天都认真地梳洗打扮,在发髻上簪一朵赵金玲生前最爱的、沾着露水的湿茉莉。

我没有让自己邋遢过一天,没有让自己挨过一顿饿,更没有让自己再过上流离失所的日子。

我学着赵金玲的习惯,用左手执笔写字。她生前爱画画,我就努力地学画,尽管画得并不好。

我还学会了做很多很多的美食,看过很多次日出日落,云起云舒。每当我觉得最惬意、最快活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默默地告诉她,与她分享这份喜悦。

赵金玲是个孤儿,没有家人。每年,只有我一个人会来给她上坟。

每隔半个月,我都会在她的坟前,放上一束最新鲜的茉莉花。

我很想让她也看看,这个世界,也有人尊重她,记挂她。

只可惜,她再也看不到了。

14. 了断

这是常喜逼宫的第二天。

按照约定,我该去城外接爹娘和弟弟妹妹们回家了。

我赶到那处约定好的农家小院时,霍嶙早已等在了那里。他一个人站在院中的老槐树下,身形萧索。

他显然已经从负责护送的守卫口中,听说了一切的来龙去脉。

他看见我,那双总是沉静如水的眼眸,此刻却布满了血丝,整个人都在无法抑制地颤抖。他哭了,泪水混合着悔恨与痛苦,在他脸上肆意奔流。

他说:「修然,你恨我。」

这不是一个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

「不恨。」我摇了摇头,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那你为何要这样骗我?整整五年,你我同床共枕,名为夫妻,我……我竟全然不觉……」他的声音哽咽,充满了自我怀疑的痛苦。

我没有解释太多,只是从怀中掏出早已写好的和离书,递给了他。

「人呐,只有真正死过一回,才知道什么对自己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恨你,霍嶙。你对我来说,曾经很重要,和峋儿、长歌、爹娘一样重要。小时候我跟在你身后,甜甜地叫你哥哥,那是真的将你当成了我生命中最亲的家人。」

「我也曾对你动过情,甚至不止一次地幻想过,有朝一日能嫁给你。李泽川逼我进宫的那天晚上,我曾逃出来,在城外我们约好的地方,等了你整整一夜,想与你私奔。」

「可是,你失约了。」

「李泽川知道我私奔的事后,将我折磨得很惨。但他表面上,却又给了我无尽的荣华富贵,所以你们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些年,我在那座华丽的宫殿里,究竟吃过什么样的苦头。」

霍嶙的身体晃了晃,像是被人抽走了全身的筋骨,再也支撑不住。

我没有再说下去,转身走向了后院。

常喜今天也来了。她要在这里,完成与霍家二老的相认。

这些年,其实霍家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他们真正的亲生女儿。我爹的腿,就是因为在悬崖边寻找女儿的踪迹时,不慎摔下去摔瘸的。我娘的眼睛,也是因为思念亲生女儿,常年以泪洗面哭瞎的。

按理说,我的亲生母亲,那个一手策划了“狸猫换太子”的女人,把霍家害得这么惨。可霍家的每一个人,都那么的良善。他们护我,爱我,珍视我,从未因为我是仇人的女儿,就虐待过我分毫。

至于常喜,本是高门千金,却流落乡村,她本该与我这个假千金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可她不恨我。因为她遇到了那对视她如己出的养父母。她曾对我说,她不要那些泼天的权势和富贵,她宁愿放弃一切,只要能让小庙村重新炊烟袅袅,充满欢声笑语。

爱,原来真的可以平山海,填深仇,甚至颠覆江山。

当年那个疯疯癫癫的算命女瞎子,巫医祝鸩,其实是我亲生母亲的故友。她看似疯癫邪怪,整日醉得不省人事,却知晓许多不为人知的秘辛。还魂蛊是她送给我的,而当年常喜被困在破庙里,即将被烧死时,也是她出手救了下来。

据祝鸩说,我的亲生母亲,那个造成这一切命途多舛的罪魁祸首,早在多年前就已经病死了。

常喜与霍家二老相认了,但她并没有在霍家停留太久。

她也是一个执拗到骨子里的人。

她对二老说:「我此生不会再认旁人做父母。我的爹娘,有且只有一对,便是小庙村的常二牛和孙仙。」

「但霍家二老与我有生养之恩。姐姐,往后的日子,就请你替我,为他们尽孝吧。」

「那是自然。」我笑着应下。

恨,虽然深刻而强烈,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

但唯有爱,才能走得更远。

我与常喜,在那场灿烂的烟花下彼此确认身份,决定联手杀了我们共同的仇人李泽川时,我们的心,便如磐石,不可转圜。

如今,仇恨已然消散。

而我这一生,还有很多很多的爱,要去珍惜,去回馈。

15. 尾声

霍嶙最终还是接受了常喜的任命,被派去继续攻打北夷。

抛开我们之间那些过往的纠葛不谈,他确实是一位百年难遇的将才。

常喜在送他出征时,只对他说了一句话:「不破北夷,不许还家。」

他离开了京城,从此驻守漠北。此后的十年,我们不曾再见过一面。

我则安心地留在了霍家,守着爹娘,为他们养老送终。

我依旧每日杀猪、练字、习画,过着粗茶淡饭的安稳日子。

常雪臣,作为一代女帝,在朝堂之上挥斥方遒,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盛世。张生序成了她的首辅,一生都陪伴在她左右,辅佐她守护这片江山。

那是属于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我已无从知晓。

而我的故事,似乎就要在这里,画上句号了。

借尸还魂者,阳寿有限。

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我常常会想起年少时,以霍修然的身份活在世上的那些时光。

天真烂漫,豆蔻年华,无忧无虑。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日子。

虽然,我永远,都回不去了。

——全文完。

来源:智者青山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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