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刚过去的8月25日是第九个全国残疾预防日,旨在呼吁人们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共创平安健康生活。看着新闻联播节目播放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场景,我眼前浮现出一个佝偻的身影,又一次把我带回“三访老黄庄”的回忆里。
刚过去的8月25日是第九个全国残疾预防日,旨在呼吁人们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共创平安健康生活。看着新闻联播节目播放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场景,我眼前浮现出一个佝偻的身影,又一次把我带回“三访老黄庄”的回忆里。
他叫张明(化名),是一名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且伴有肢体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某乡老黄庄人,今年4月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遂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指出,张明实施了两次入户盗窃。2024年4月6日,张明从邻居家院墙的豁口处翻入院子,从厨房拿走一口铁锅、一桶油、一块猪肉和钱财百余元。同年12月的一天,张明破坏了另一个邻居家老宅的窗户翻进屋里,但屋主表示没有物品失窃。
“厨房盗”中监控视频录下了他进入邻居家和离开的过程,并未记录张明最后拿走的具体是何物品,但经过自行侦查以及张明的供述和被害人的证言相互印证,确定被盗物品为一口铁锅、一块猪肉。而对另一起盗窃过程,张明的供述却存在关键事实陈述不清、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比如,关于破坏防盗窗的经过,他曾说用砖头把铁栏杆砸断,又说是用铲子把防盗窗铲断的,最后一次供述说窗户本来就是坏的,他直接钻了进去。公安机关在窗户处确实提取到一枚属于张明的指纹,但仅凭一枚指纹能否成立对张明犯罪的指控呢?
经验告诉我,细节的偏差往往直接影响事实真相。为了查清张明是否实施了这场盗窃,我决定到老黄庄去,亲眼看一看现场。看到那扇狭小的窗户,我的疑惑更深了——这扇窗看上去只有A3纸大小,哪怕身体健全的人趴着身子也很难通过,更何况张明的左侧肢体无法行动,靠一侧身体爬上1.3米高的墙,再钻过窄窗翻入室内难度非常大。我们找来与张明年龄、体型相当正常人现场模拟翻入过程,发现身体健全的人需要四肢协调配合才能勉强翻入翻出,侦查实验的结果进一步印证了我的想法: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张明实施了这起“空手而归”的入户盗窃,侦查手段已无法还原案发真相,该指控应当依法排除。
案件审查到这个阶段,张明翻墙进入邻居家并从厨房拿走财物的行为成为定案关键事实。一边是“入户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法律规定,一边是身体残疾、智力障碍、偶然盗窃少量生活用品的犯罪嫌疑人,我问自己,该作出怎样的决定?
我再次来到老黄庄,向周围邻居、村委和他的亲戚们了解情况。
“这孩子是小儿麻痹,半拉身子残疾,智力也不太好。爹娘早离婚了,平常都是他奶照顾着。听他奶说那天去俺家偷拿东西是饿了,他奶生病没做饭。俺两家多年邻居,看到他偷东西挺生气,但是孩子确实可怜,出事后他奶领他来认错,我们都原谅他,还给他们拿些吃的。”邻居黄大伯说。坐在场院上乘凉的乡亲们听我来了解情况,也开始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张明的成长和生活过往像一块块拼图,将卷宗里那个年轻人的形象补全填满。
2025年7月25日,我院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对张明作出不起诉决定。我第三次来到老黄庄,和村委工作人员一起到张明家宣告处理决定。年迈的张明奶奶有些耳背,大声问我孙子会不会去监狱,得到“不会”的答案还不放心,反复问了几次才松口气。
那天回到办公室,我收到村委干部发的微信“张明家情况特殊,今后村里会更加关注,多想办法给他们实际帮助。”
“今年残疾预防日的主题是预防伤害致残,共创健康生活……”播音员的声音将我拉回了现实,距离上次见到张明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我想抽出时间再去老黄庄看一看。
来源:驻马店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