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荀子的“神本主义”并非对超自然人格神的盲从,而是一种“基于自然法则神圣性的理性人文主义”。这里的“神”,指“天道”,即自然运行所体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客观性、规律性与必然性,其核心特征是无人格、无启示(不会通过先知、经典、神迹向人类传递意志或指引)。与西方人格神
从“神本主义”视角解读《荀子·天论》:神圣天道的建构与对迷信的祛魅
荀子的“神本主义”并非对超自然人格神的盲从,而是一种“基于自然法则神圣性的理性人文主义”。这里的“神”,指“天道”,即自然运行所体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客观性、规律性与必然性,其核心特征是无人格、无启示(不会通过先知、经典、神迹向人类传递意志或指引)。与西方人格神观念不同,西方人格神有着鲜明的意志、情感与行为,例如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不仅具有人的体态美,还拥有七情六欲,参与人的活动,他们掌控着人类的命运、繁衍等诸多事务 ,像宙斯推翻父亲统治建立新秩序,诸神各自掌管着不同领域;而基督教的上帝更是以造物主形象出现,通过圣经等经典传达旨意,创造世界、审判人类。但荀子所处文化语境并无这类清晰、具象的人格神概念,因而不存在从人格神中解放一说。人类必须先承认并敬畏这一“天道”,才能谈“利用”。同时,荀子对迷信的祛魅,本质是剥离“天道”上附着的人格神联想与虚妄杂质,让“天道”的神圣性以纯粹、客观的形态呈现,二者共同构成“敬畏天道、理性用天”的思想体系。
一、“天道”的神圣性建构:作为宇宙终极法则的核心特征
(一)“天”是神圣的立法者:规律的绝对性与超越性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是“天道”神圣性的基石。这里的“常”(常数、常规),是天道为宇宙颁布的终极律法,具有三大神圣特质:
- 绝对性:不因人的道德高低(尧之贤、桀之暴)、主观祈愿(祈祷、祭祀)而改变,更不会通过启示调整,人类在其面前唯有认识、遵从,无从干预。
- 超越性:天的“职能”(天职)是“不为而成,不求而得”,无需依赖外在力量,自成自足;天的运作(天功)深邃伟大,人类社会的“治乱”与之分属不同维度,这种“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赋予“天道”形而上的神圣意味。
- 非人格“天德”:“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天道”虽无人格,却以“覆育万物、载物生长”的自然效能彰显神圣价值——它不依赖“善”“爱”等道德标签,却以滋养万物的客观力量,成为人类效仿的神圣范本。
(二)人的角色:神圣天道的认知者、遵循者与协作者
在“神本”框架下,人并非万物中心,而是面对“天道”的特定角色,且无启示可依,只能依靠自身探索:
- “知天”是首要职责:人需通过感官与理性“知天”,即观察、研究自然规律(如四时更替、星辰运行),而非依赖启示。“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便是让自身认知工具契合“天道”;“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则让天文官、农官等成为“律法解读人”,专门守护、解读“天道”的神圣法则。
- “畏天”需划定认知边界:“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这里的“不求知”并非反对探索,而是拒绝揣测“天”的意志、目的(人格神层面的“目的论”追问)。因“天道”无人格、无启示,追问“天为何造四季”“天为何生万物”毫无意义,这种“知止”的态度,是对神圣规律的理性敬畏。
- “能参”是协作本质:“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参”(叁)指人作为第三极,凭借对“天道”的认知,参与天地的神圣运作。人的“治”(治理、生产)不是对抗“天道”,而是顺应规律,如春耕夏耘契合四时,冶炼遵循物质特性,最终成为天地化育的完成者,实现与神圣秩序的协同。
二、“制天命而用之”的深层诠释:与神圣法则的理性合作
“制天命而用之”常被误解为“人定胜天”,实则是“神本”框架下对“天道”的理性利用,核心是“顺应而非征服”:
- “制”的本质是“掌握与调控”:如同水手无法命令风向(神圣天道,无启示指引),却可通过航海术(知天)调整船帆、利用风力(用天);人类的“利用”行为,前提是绝对遵循“天道”——砍伐需顺时节,播种需合气候,违背则会受“天”的惩罚(失败),且无启示可求修正。
- “用天”的边界是“天人之分”: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这一划分是为“天道”与人类划定神圣领域:“天”的领域(日月运行、阴阳调和)是绝对神圣的,人类不可用巫术、祈祷干预;“人”的领域(社会治乱、农业生产)需以“天道”为根基,其合理性源于契合自然规律——这种“分而不离”,凸显“天道”对人类的神圣统摄。
三、对迷信的祛魅:剥离虚妄,回归天道神圣本真
荀子对迷信的批判,始终围绕“破除人格神联想、巩固天道客观性”展开,祛魅的过程即是对“神本”的守护:
(一)祛“灾异祥瑞”的迷信:否定“天”的人格化干预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将日食、地震、怪异动植物视为“天”的警示或奖赏(人格神意志),荀子明确驳斥:
- “星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直接将“灾异”归为自然现象,而非“天”的意志表达;
- 进一步指出“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若“天”是人格神,为何同样天象对应不同治乱?这一反问戳破“灾异关联治乱”的迷信,证明“天道”客观无偏,人类治乱取决于自身是否遵天,而非“天”的干预。
(二)祛“祭祀求福”的迷信:否定“天”的人格化回应
当时盛行“祭祀求福”(如雩祭求雨、宗庙祈福),荀子不否定祭祀的仪式价值,却剥离其“通神求佑”的内核:
- “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祭祀后下雨是自然规律,与“天”是否接受祭祀无关;
- “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占卜、祭祀是为“文饰”礼仪(让大事庄重),而非“求得天的保佑”。这种批判切断“人类功利行为”与“天的人格化回应”的关联,让对“天道”的敬畏脱离功利迷信。
(三)祛“认知虚妄”的迷信:拒绝无意义的终极追问
荀子提倡“知天”,却反对对“天道”的虚妄探究,即试图以人格神逻辑追问“天的终极目的”:
- 他认为人类只需认知“天有其时,地有其财”(规律是什么),无需探究“天为何有其时”(目的是什么);因“天道”无人格、无启示,此类追问只会陷入虚无,唯有聚焦可观察、可利用的规律,才能让对“天道”的敬畏建立在理性之上。
四、国际视野下对荀子的研究观点
在国际上,《荀子》的思想也引发了诸多学者的关注与探讨 。在日本,明治时期就对荀子的名学思想给予重视,认为其可与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理论相媲美,直至现在相关研究热度依旧不减。韩国的学者则多从哲学思想与教育思想的角度入手,深入剖析《荀子》,并积极探索其艺术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力求从中汲取养分以促进韩国社会的发展。欧美地区对《荀子》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二十世纪末美国汉学家约翰·诺布洛克才出版了《荀子》第一个全译本,这也是英语世界最早的全译本。俄国汉学家费奥克蒂斯托夫从1955年开始发表《荀子》译文,多年来持续增译,成为俄国汉学界系统研究《荀子》并为之付出毕生精力的第一人。从国际研究来看,虽然切入点各有不同,但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荀子思想在哲学、逻辑、教育等领域的独特价值,其“神本主义”中对自然规律的尊崇以及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也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学者提供了别样的研究思路,有助于在全球视野下进一步挖掘荀子思想的现代意义。
五、结论:理性复魅——以祛魅守护神圣天道
荀子并非对“天”进行简单“祛魅”(否定一切神圣性),而是“理性复魅”:他把天当做“客观、神圣、令人敬畏的自然法则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神本”是根基,以“天道”的神圣性为人类行为划定不可逾越的边界——人类可“用天”,但绝不可对抗规律;“人本”是目的,在敬畏“天道”的前提下,人类的理性、创造性被提升到极致,负责治理社会、利用自然;最终指向既拒绝盲目迷信(摒弃可能的人格神与启示幻想),也拒绝狂妄的人类中心主义(敬畏自然规律),形成“敬畏与进取并存”的独特思想,为现代科技文明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古老而深刻的智慧。
来源:海棠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