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偷袭营销”,也称为“伏击营销”或“埋伏营销”,是指企业未经竞争对手授权,在营销活动中强行将自身与竞争品牌关联,借对方知名度吸引公众关注,同时可能贬低对手以抬高自身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借势”与“模糊授权边界”,具有低成本、高风险的特点。
“偷袭营销”,也称为“伏击营销”或“埋伏营销”,是指企业未经竞争对手授权,在营销活动中强行将自身与竞争品牌关联,借对方知名度吸引公众关注,同时可能贬低对手以抬高自身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借势”与“模糊授权边界”,具有低成本、高风险的特点。
在广告或宣传中直接使用对手品牌名称、产品特征或市场地位,使消费者误以为双方存在合作或竞争关系,从而窃取流量。例如小米在印度广告中直接点名对比iPhone 16 Pro Max和三星旗舰机,称其相机“可爱”而性能不如小米。
若仅参数对比或暗示竞品(如用“某国际品牌”代指),法律风险较低;但直接使用品牌名称则涉嫌侵权。
常借大型赛事、节日或社会热点植入营销。例如小米在2025年愚人节刊登整版报纸广告嘲讽苹果,利用节日话题放大传播效果。
回避高昂的官方赞助费用,通过挑衅性内容引发争议性传播。典型案例包括1984年奥运会非赞助商柯达通过赞助电视转播,影响力反超官方赞助商富士。
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当地啤酒厂在包装标注“非官方指定产品”,巧妙蹭热度。
偷袭营销是否违法取决于两点是否构成商业诋毁。若传播虚假信息(如捏造竞品缺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是否误导了消费者。若使消费者误认双方存在合作,涉嫌侵犯商标权或构成虚假宣传。
三星多次在广告中对比iPhone(如吐槽充电慢、无折叠屏),但因未直接贬损且基于事实,未被法律制裁。 小米被指控使用“愚人节快乐”等讽刺性措辞及直接命名竞品,被苹果三星视为“违法关联”。
小米在印度采用该策略,实为冲击高端市场的激进手段印度高端手机95%份额由苹果三星占据,小米试图借对比广告快速建立高端形象。
小米长期依赖“对标行业标杆”的营销逻辑(如发布会对比参数),但海外直接命名触发了法律红线。
这其实是中小企业突围的有效手段,尤其在资源有限时能快速获客。 当然肯定会损害品牌长期价值,易引发恶性竞争。“攻击性宣传可能透支消费者信任”。
偷袭营销是“灰色地带”的竞争策略,其合法性取决于关联方式的尺度。此次小米因在广告中直接命名竞品并带有贬损语气,面临较高法律风险。若法院认定其构成商业诋毁,小米可能需支付赔偿并调整全球营销策略。
来源:奇妙橘子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