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舟曲县公安局破获,2023年农历7月,被告人石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放置钢丝绳套,非法捕杀毛冠鹿一只。经鉴定,毛冠鹿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整体价值为15000元/只。公诉机关认为,石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
近日,洮河林区法院在舟曲县异地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非法狩猎触碰法律红线
经舟曲县公安局破获,2023年农历7月,被告人石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放置钢丝绳套,非法捕杀毛冠鹿一只。经鉴定,毛冠鹿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整体价值为15000元/只。公诉机关认为,石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小案件折射大命题
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暴露出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短板。毛冠鹿是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的关键物种,作为中国特有种,具有多重生态价值:一是调节植被。通过采食灌木、草本植物抑制单一物种扩张,维持林下结构平衡,促进植物多样性;二是食物链的支撑。作为初级消费者,为豹、豺等捕食者提供能量;三是帮助种子传播。通过摄食排泄扩散壳斗科等植物种子,助力森林自然更新与基因流动;四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伞。其栖息地庇护穿山甲、白鹇等濒危物种,种群动态可预警生态退化情况;五是具有科研价值。其独特的短角、犬齿形态为鹿科进化研究提供范例。保护毛冠鹿实则是维系亚热带森林生态功能的关键防线,需严厉打击盗猎,守护生命共同体的平衡。
以案为鉴守护绿水青山
本案通过异地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当我们为毛冠鹿筑起栖息屏障,为森林解开盗伐的镣铐,为荒漠重启绿色的呼吸,都是人类对自身文明的救赎。生态兴则文明兴。我们要继续以“造福人民、泽被子孙”的责任和担当,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来源:案件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