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不少人利用短视频创作、直播活跃在大众视野中。聚光灯下的他们,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不少人利用短视频创作、直播活跃在大众视野中。聚光灯下的他们,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受到了广泛关注。
潘某、孟某、赵某某3人分别为某短视频平台创作者,在平台拥有粉丝数万。2024年10月25日,潘某在该平台直播期间对孟某等人进行辱骂,语言露骨。次日,潘某在某商场参加直播活动过程中,孟某与赵某某上台对潘某实施殴打。事后潘某被送至文水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显示潘某头面部外伤。活动现场视频被上传网络,引发网友热议。10月29日,文水县公安局对潘某的辱骂行为及孟某、赵某某的殴打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后潘某向文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孟某、赵某某等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经仔细审查证据,认为这起冲突双方都不够冷静,单纯地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矛盾,还会加深双方的对立情绪,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因彼此间分歧较大,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分析利弊,从法律责任到社会影响,再到个人形象和未来发展。经过法官数小时的努力劝说,双方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网红”冲突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在法庭的调解下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作为拥有众多粉丝的自媒体创作者,其言行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在享受网络带来流量的同时,必须严守法律与道德底线,理智处理矛盾,利用网络传递正确的价值导向,共同营造和谐、正向的网络环境,切莫因逐流量而触红线。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博
通讯员 张凯丽
来源:智慧案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