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盛夏时节,蝉鸣阵阵,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区团城山片区雨污管网治理现场,看到工人们正紧锣密鼓地对污水管网进行更换修复,清淤作业也在有序推进。
8月4日,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团城山片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现场。
8月12日,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西塞山油库2号码头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8月5日,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李家湾遗址查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公示牌设置情况。
盛夏时节,蝉鸣阵阵,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区团城山片区雨污管网治理现场,看到工人们正紧锣密鼓地对污水管网进行更换修复,清淤作业也在有序推进。
2024年4月,下陆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老旧小区存在污水管网混错接、排水设施不规范等问题,污水直排磁湖隐患突出。磁湖作为黄石最大的城中湖,连通长江,其污染风险直接危及长江生态。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建立“检察+行政+专家”联动机制。目前,当地政府已落实2.3亿元项目资金,启动团城山片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预计年内完工。
检察公益诉讼十年来,从磁湖之滨违建清零到网湖湿地候鸟回归,从滨江码头蝶变到红色历史建筑“重生”,黄石市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为起点,打造出系统治理的“黄石样本”。
拓展
全域覆盖的法治守护
夏日的网湖湿地,湖水碧波荡漾,芦苇摇曳生姿。今年6月18日,网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在五爪咀自然保护站正式揭牌启用,标志着由检察机关主导,案件办理、法治宣传与生态修复一体联动的综合性湿地保护平台打造完成。
2016年,网湖湿地附近某养殖企业违规投放化肥导致湿地水体总磷超标,富营养化严重。2019年,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投肥养殖类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94万元,并公开道歉。“案件办结不是终点,生态修复才是核心。”办案检察官介绍,通过近年来的持续跟进监督,网湖湿地水质已经稳定在四类,部分区域达到三类。对网湖湿地的忠实守护,是黄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缩影。
十年间,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起步,黄石市检察机关在以个案突破带动系统治理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公益保护不应局限于单一领域,而是要构建全域覆盖的法治屏障。为此,该市检察机关逐步构建起“4+10+N”立体化办案体系,即4个传统法定领域、10个新增领域、N个新兴探索领域。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一起过度医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直指医疗领域公益侵害,为规范医疗行为提供了法治样本。今年3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在文物保护领域,黄石市西塞山区油铺湾1号徽派建筑修缮案件的办理推动红色文物“重生”,让历史记忆得以延续。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监管、建设工程转分包规范等新类型案件,也不断纳入深化拓展的范畴,让检察公益诉讼始终紧跟社会需求。
十年间,黄石市检察机关办理2138件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4+10+N”体系的实践成效。其中,97.46%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高效办理,真正践行了“公益无小事,守护无止境”的理念。
提质
个案办理催生系统治理
2020年,某公司擅自将位于阳新县某工业园内的30余亩工业用地改建为8层商住楼并对外出售,24套住宅已交付。2022年3月,相关行政机关函请规划部门认定建筑规划性质,得到“未按规划建设,建议限期改正”的复函。同年7月,该行政机关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未追缴违法所得。
阳新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行政机关对城乡规划违法有独立处罚权,规划认定仅为参考。经鉴定,涉案建筑超规划1351.6平方米,因楼层、用途变化无法更改,应适用城乡规划法没收违法收入。2023年8月,该院以行政机关未实质审查认定意见,致处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该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原处罚,重新作出没收涉案公司违法所得629万元的处罚决定。“该案中,通过诉讼确认的监督模式,既纠正了机械执法问题,又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土地执法协作机制。”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十年间,黄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通过精准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公益诉讼检察质效提升更体现在协同共治的深度拓展上。黄石市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专家学者为复杂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撑,吸纳社会组织、热心公众参与公益监督。“检察+行政+社会”的多元共治模式,让公益保护从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2024年2月,黄石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反映大冶北站附近存在非法填湖及铁路桥墩旁违规堆放建筑材料问题,不仅破坏湖泊生态,更威胁铁路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经黄石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大冶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运建筑材料及土方3000余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湖泊生态。
十年磨一剑。黄石市检察机关以一件件扎实案例证明:检察公益诉讼提质之路,是从精准监督个案、纠正执法偏差起步,向着明晰权责边界、完善协同机制、构建治理体系的法治进阶,唯此,公共利益才有更坚实的保护屏障。
深耕
刚柔相济守护公共利益
“以前上窑码头堆着小山似的建筑垃圾,现在成了江滩公园,散步时能闻见青草香。”家住黄石市西塞山区的王师傅向记者讲述了上窑长江汽渡码头的“重生”之路。
2020年5月,西塞山区检察院获得线索:已停用的上窑码头上非法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严重威胁长江行洪安全。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2021年2月,该院回访发现整改未落实,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如今,曾经的“垃圾场”变身为衔接江滩公园的绿色长廊。从线索发现到持续监督再到依法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以耐心与决心让长江岸线的“疮疤”得以修复。十年间,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码头整治中持续发力,从单点整改到连片治理,让长江岸线黄石段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人居环境实现质的飞跃。
从长江岸线到内陆湖泊,检察公益诉讼触角不断延伸,破解了一批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磁湖沿岸变迁便是其中一个典型。2018年,针对磁湖沿岸13年未解决的违建问题,西塞山区检察院向5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联合执法拆除违建、清理垃圾。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大冶市尹家湖,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盘踞水面的施工便道、围堰被彻底清除,如今的尹家湖湿地公园成了市民散步、健身的首选。
十年间,黄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条线有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22件案件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长江岸线花香阵阵,磁湖岸边笑语盈盈,由检察力量推动绘就的生态画卷已徐徐展现在公众面前。
“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擘画全市公益保护新格局,以法治之力织密生态、文化、民生多维度保护网,让公益诉讼成为守护黄石绿水青山、传承红色文脉、增进民生福祉的坚实法治屏障。希冀检察监督的‘刚’与社会共治的‘柔’完美融合,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寸公益土壤。”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金桥表示。
“地下宝藏”保护边界清晰划定
“中心点位于北纬30°12′30″,东经114°52′25″……”近日,随着专业采集工作的完成,黄石市李家湾遗址和岔路村遗址的保护边界终于清晰划定,标志着这两处珍贵地下遗址保护工作迈入新阶段。这一关键进展,源自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位于黄石市的李家湾遗址和岔路村遗址系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对研究新石器时代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56年11月被确定为湖北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检察机关反映,李家湾遗址因长期缺乏有效维护状况堪忧。
铁山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经向行政机关、黄石市档案馆、黄石市文保中心调取相关资料并走访周边居民,查明李家湾遗址、岔路村遗址存在未划定和公布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也未设置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等问题。遗址深埋地下,其上遍布居民区和城市基础设施。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凭借自身资源和手段难以确定遗址现实情况。
为提升办案精准性,办案检察官邀请省级行政机关文保专家实地查看。经过现场勘查,文保专家认为岔路村遗址和李家湾遗址虽深埋地下,但保存状态尚可,其蕴藏的历史文化与科研价值依然丰富,并未灭失。解决办案难点后,今年2月,铁山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对李家湾遗址和岔路村遗址的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行动,设置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主体责任单位、直接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员等内容。同时,行政机关还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邀请专业测量人员运用最新科技手段,对两处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精确测量与划定,为系统性保护“地下宝藏”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0平方米堤岸再披新绿
盛夏时节,长江两岸绿意盎然。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顶着烈日回访西塞山油库2号码头,看到曾经被违规开垦的2000平方米防护林区如今草木葱茏,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整改成效经受住了时间和季节的考验。
2024年3月,西塞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西塞山油库2号码头防洪堤岸存在零散间隔被违规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情况。这一现象近年来多次出现,虽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但随着季节更替、江水涨落,违规种植行为又会重新出现,导致堤岸水土流失严重,对长江堤防安全构成威胁。
为彻底解决顽疾,西塞山区检察院通过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咨询专家等方式全面固定证据,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于2024年8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西塞山油库2号码头防洪堤段违规开垦的田地进行清理,恢复堤岸自然生态,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增派巡查人员,及时消除堤防安全隐患。
为巩固生态修复成果,西塞山区检察院创新开展多元共治普法活动。今年2月,由检察官、法官、环境工程师、属地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前往道士洑村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播放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制作的动画短视频。环境监测高级工程师蔡学建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共同守护碧水长江。
今年初检察官第一次回访时,清理后的土地已完成平整;盛夏时节第二次回访,菜地痕迹已完全消失,原生植被在江风中摇曳生姿。“夏季高温多雨的气候条件最能检验生态恢复成效。现在,涉案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已初步恢复。”检察官说。
回归的麦田亩产过千斤
“这180多亩麦子已经全部收割完成,收成超过了预期,这个结果离不开你们的及时介入。”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来到该县率州管理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当地一名工作人员兴冲冲地与检察官分享丰收的喜悦。
2024年3月,阳新县率州管理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就辖区一处基本农田被违法用于种植苗木问题,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关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有关事宜的函》,商请该局协助,对涉案土地上某苗木种植公司栽植的苗木进行迁移。5月初,尽管两家单位多次沟通,迁移工作仍进展缓慢。两家单位经过协商,决定邀请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介入该案。
办案检察官经查找调阅该案相关资料,实地走访涉案基本农田,核查土地性质,认为涉案180余亩基本农田被用于种植苗木的行为确属违法。2024年6月24日,阳新县检察院对该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我们在这里种植苗木是签了合同的,现在让我们全部迁出,造成的损失怎么办?”调查期间,案涉苗木种植公司负责人向办案检察官表达了自身的难处。
一边是企业发展,一边是耕地保护。面对两难处境,阳新县检察院邀请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及率州管理区管委会召开磋商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进度。该院建议与会单位充分考虑案涉苗木种植公司的难处,采用分阶段退出方式对栽植苗木进行迁移,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帮其寻找采购商消化库存,以便在限定时间内将剩余苗木移栽至合法种植区域,确保不误农时。
2024年底,涉案土地上的苗木全部迁出。阳新县农业农村局为改良土壤、恢复土地肥力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群众迅速开展耕作。“土地整改很及时,教给我们的耕作方法也很实用,这才有了这么好的收成!”经过科学耕作,这片回归的基本农田今夏亩产千斤以上,总产量超18万斤。金灿灿的麦粒装满粮袋,农户们笑得合不拢嘴。
督促追回社保基金62万余元
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联合该市纪委监委、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待遇违规领取联合追缴协作机制、服刑人员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旨在从根本上破解信息壁垒、部门协作不畅等系统性难题,推动监督效果从个案纠错向类案预防、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防控转型升级,为社保基金安全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相关机制建立的背后,是大冶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今年1月,该院运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违规领取养老金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筛查,发现退休教师万某在服刑期间仍收到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发放的养老金累计10余万元。作为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有效履行对下属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1月26日,大冶市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及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追回万某多领取的养老金,同时督促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大冶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但落实追缴和全面排查面临涉及面广、政策技术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等多重挑战。为此,大冶市检察院持续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实地督导推动相关单位克服困难,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检察机关督促下,大冶市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疑点数据进行核查,发现并整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重复领取养老金37例,追回社保基金62万余元。
该案的办理,是大冶市检察院践行检察为民理念、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应用的生动实践。多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了社保基金监管从“事后补救”向“全程防控”转变。
青山湾从“还绿于民”到“惠民于绿”
“临湖栈道揽湖光,星灯璀璨映碧塘。”8月4日,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该区大众山青山湾地区,发现这里已成为市民们争相打卡的城市休闲森林公园。沉浸在生态之美与人文之趣中的市民们,或许已经忘了一栋违法建筑曾在此存留14年。
2010年,钱某在未办理任何规划、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大众山风景区林地建成青山湾休闲山庄,用于经营餐饮业。这栋违法建筑不仅侵占林地、破坏生态,更违反城乡规划,成为影响流域生态治理与城市发展的“绊脚石”。2020年10月,黄石港区检察院收到市民举报,后经调查发现该违建已持续存在十年,违法行为及生态损害处于持续状态,公益受损事实清晰明确。
违法建筑整治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黄石港区检察院坚持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依法向林业、规划、城管等部门及黄石港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各司其职、协同整治。随后,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针对青山湾休闲山庄占用土地性质、拆除涉及的程序及实体问题进行研讨,共同破解法律适用难题。
到2022年3月,涉案违法建筑仍未拆除。黄石港区检察院向黄石市检察院汇报,两级检察院联合审查认为:涉案违建存在多年,违法行为长期持续,未过追责时效。据此,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对黄石港区城管局、黄石港街道办事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2024年4月12日,黄石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涉案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以青山湾休闲山庄拆除为起点,检察机关跟进监督,督促黄石港街道办事处对青山湾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回收原有湾组集体资产,组织青山湾居民共商共治,开启城市休闲森林公园建设,实现由“还绿于民”到“惠民于绿”的升级。
来源:蚌埠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