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公司是一家公路投资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的一条高速公路沿线有的配套服务区需要占用耕地,请问我公司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占用的耕地能否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今日主题
TOPIC
高速公路服务区占用耕地能否按2元/㎡缴耕地占用税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一家公路投资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的一条高速公路沿线有的配套服务区需要占用耕地,请问我公司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占用的耕地能否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 Answer
答:《耕地占用税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7月7日在专题专栏-税费优惠政策-培训辅导版块对问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管理中心等沿线设施占用耕地能否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中心等沿线设施不属于减税的公路线路范围,不能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因此, 你公司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占用的耕地不能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优惠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来源:酷姐农村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