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第10期)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5 07:31 2

摘要:经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消防监督检查,现将以下单位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经大兴安岭地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消防监督检查,现将以下单位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1.单位名称:漠河市甲壳虫歌厅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鼎峰商业广场一小-12-17-20

隐患情况:西侧安全出口上方应急照明灯未通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单位名称: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宏盛办公用品设备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卫东世纪花园综合楼商服1-07号

隐患情况:1.灭火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3.单位名称:松岭区联兴五金建材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

隐患情况:1具灭火器喷射软管损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4.单位名称:大兴安岭盛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

隐患情况:灭火器压力不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5.单位名称:呼中区金缘饭店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建工路

隐患情况: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6.单位名称:呼玛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呼玛县呼玛镇龙江街73号

隐患情况:一层演播大厅未配置灭火器;一层演播大厅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不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7.单位名称:塔河县利强米线店

地址:塔河县塔河镇繁荣街医院2号楼3号

隐患情况:厨房北侧两处电源插座安装在可燃材料构件上,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

来源:大兴安岭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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