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注意!
这不是电影特效
也不是演习!
每一张图背后都是一场事故
受损的车辆、破碎的头盔、高昂的赔偿
……
这一切
都源于那杯“没事儿”的酒
您还觉得喝几口骑回家没关系?
现对近期查获的
部分醉驾电动车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骑车
人处在醉酒状态下
往往意识不清、行动异常
甚至丧失理智和自控能力
极易出现
无视交通信号、闯红灯、斜穿道路
不避让其他车辆等危险情况
尤其是驾驶电动车
车身不稳,极易造成事故
电动车不是酒驾的“盲区”
醉酒驾驶
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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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
醉酒驾驶或者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交警提醒
查酒驾不分昼夜、无论车型
电动车、自行车酒后驾驶同样违法
一旦查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请大家跟蜀黍一起承诺
“酒和车,我永远只选一个!”
来 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晓梅
编审:刘莹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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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春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