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 年 8 月 25 日,中国足协发布《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该办法声称适用于所有群众足球赛事。然而,仅仅五天后,江苏足协就提交文件明确表示,中国足协的文件对苏超无效。江苏足协的理由十分明确:苏超归江苏文旅部门管理,而非江苏足协
江苏足协在回复中国足协的文件说,苏超联赛是皮球比赛,不是足球比赛。
看到这句话,我差点笑喷了,但是又觉得无比的爽。
这种爽来自哪里?来自于人民大众苦中国足协久矣。
但官方组织选择用这样陶侃的方式硬刚,还是挺出乎我意料的,但江苏足协这份回应,确实是大快人心。
我们来探究下这件事件的始末。
一、事件始末:管理权之争的爆发与升级
1.1 争议的直接导火索
2025 年 8 月 25 日,中国足协发布《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该办法声称适用于所有群众足球赛事。然而,仅仅五天后,江苏足协就提交文件明确表示,中国足协的文件对苏超无效。江苏足协的理由十分明确:苏超归江苏文旅部门管理,而非江苏足协管理,并且强调苏超联赛不是足球比赛,而是 "皮球比赛"。这一回应迅速引发广泛关注,成为体育界乃至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
1.2 苏超联赛的基本情况
苏超联赛的全称为 "2025 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是一项由江苏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各设区市体育局、省足协和省体育产业集团共同承办的城市足球联赛。该联赛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镇江体育会展中心体育场正式开幕,共有 13 支来自江苏省各设区市的球队参赛,采用主客场单循环赛制。
值得注意的是,苏超联赛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创新模式。联赛采用 "一城一主场" 的场地规划,实现了 13 个设区市的全覆盖。在赛制设计上,常规赛采用主客场单循环赛制,淘汰赛则采用单场定胜负规则。更重要的是,苏超联赛创新性地将足球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了独特的 "足球 + 文旅" 模式,成为江苏省推动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
1.3 双方立场的鲜明对立
中国足协立场:作为全国性的体育社团法人,中国足协认为其有权对全国范围内的足球赛事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维护赛风赛纪,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足协发布的《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群众性足球赛事活动,这自然包括了各省市举办的、带有文旅色彩的足球赛事。
江苏足协立场:江苏足协明确表示苏超不归自己管,而是由政府和产业公司一起承办,自己未参与苏超管理。更具争议的是,江苏足协强调苏超联赛不是足球比赛,而是 "皮球比赛",归江苏文旅部门管理,不属于中国足协的管理范围。这一立场得到了苏州文旅主管部门的支持,苏州文旅部门明确声明,比赛由地方政府主办,足协文件规定不管用。
二、争议焦点:管理权的法律与现实边界
2.1 法律层面的权限之争
争议的核心在于中国足协是否有权对苏超这样的地方文旅足球赛事实施管理。这一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中国足协的法律定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足球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类社团法人,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作为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中国足协的权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授权。
法律授权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是依法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根据章程加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派代表担任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负责相应项目的普及与提高,制定相应项目技术规范、竞赛规则、团体标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
权限边界分析:法律界普遍认为,足协作为行业协会仅能约束会员单位,而村超等赛事由文旅部门主导,足协无权直接干预。中国足协对社会足球赛事的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赛风赛纪方面,不得干预赛事的具体组织、运营和文旅特色包装。足协的关注点在于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和纯洁性,对于赛事的具体组织、商业模式、文旅特色包装等,并无权直接干预。
2.2 "皮球比赛" 的实质意义
江苏足协提出的 "苏超联赛不是足球比赛,是皮球比赛" 这一说法,虽然看似简单的语义之争,但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管理权限划分意图。
概念区分的实际意义:从表面上看,"足球比赛" 与 "皮球比赛" 似乎只是用词不同,但实际上这一表述反映了对赛事性质的不同界定。江苏足协通过这一表述,试图将苏超联赛定性为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而非单纯的体育竞技赛事,从而规避中国足协的管理。
文旅定位的战略考量:苏超联赛主创团队明确表示:"我们是文旅活动,还轮不到中国足协管!" 这一定位使苏超能够绕开传统体育赛事的管理框架,直接纳入地方文旅部门的管理范畴。苏超联赛的官方定位是 "以足球为媒介的文旅融合项目",这一定位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体育赛事,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
管理主体的实质变化:苏超联赛由江苏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各设区市体育局、省足协和省体育产业集团共同承办。这种多元化的主办和承办结构,使得苏超联赛的管理主体更加分散,中国足协难以直接介入。特别是江苏省体育局在赛事规划书中明确将其定位为 "以足球为媒介的文旅融合项目",这一定位从根本上改变了赛事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
2.3 "谁主办、谁负责" 原则的适用
中国足协在《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 "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这一原则成为划分管理权限的重要依据。
"谁主办、谁负责" 原则的内涵:《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赛事主办方应承担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主体责任,按照 ' 谁主办、谁负责 ' 的原则,负责其所组织的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赛事的主办方是赛风赛纪的第一责任主体,中国足协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监督和行业指导。
苏超联赛的主办主体分析:苏超联赛是由江苏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各设区市体育局、省足协和省体育产业集团共同承办的。从主办主体来看,苏超联赛的主办方是江苏省体育局和各设区市政府,这属于政府部门,而非中国足协的会员单位。根据 "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苏超联赛的管理责任应当由其主办方承担,而非中国足协。
分级分类管理的实施:《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赛风赛纪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规定:"中国足协负责全国性、跨区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中国足协各会员单位以及其他各级足协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社会足球赛风赛纪管理工作。" 这表明中国足协主要负责全国性、跨区域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而地方性赛事则由地方足协负责管理。
三、"苏超模式":足球与文旅融合的创新实践
3.1 苏超联赛的文旅融合创新
苏超联赛之所以能够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与其独特的文旅融合模式密不可分。这种创新模式不仅改变了传统足球赛事的运营方式,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足球 + 文旅" 的创新模式:苏超联赛创新性地将足球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了 "足球 + 文旅" 的创新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足球赛事转变为集体育竞技、文化展示、旅游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例如,南京推出 "奥体观赛 + 夫子庙夜游" 套票,苏州将比赛日与园林文化节联动,徐州赛场外设置非遗手工艺品市集等。
文旅产品矩阵的构建:苏超联赛组委会联合 13 个设区市文旅部门开发了丰富的 "足球 +" 产品矩阵。这种创新模式带来的经济效益显而易见 —— 据镇江市文旅局统计,2024 赛季镇江主场赛事期间,周边酒店连续 3 日入住率突破 95%,较平日激增 30%,餐饮消费中外地客群占比提升至 62%。
"苏超效应" 的经济价值:苏超联赛的火爆出圈,不仅提升了城市知名度,还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据银联商务数据显示,2025 年端午节假期前两天,江苏省异地文旅消费揽金 65.57 亿元,占全国文旅消费总额的 10.8%,持续保持全国第一。美团旅行数据显示,端午假期后的 6 月 3 日 —8 日,江苏省景区预订量同比增长 305%。据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预测,整个 "苏超" 赛季将创造超 3 亿元的综合经济效益。
3.2 苏超联赛的社会影响与品牌价值
苏超联赛的影响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足球赛事的范畴,成为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文化现象和品牌 IP。
社会影响力的广泛辐射:苏超联赛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据江苏省文旅厅数据,赛事期间 13 个承办城市的酒店平均入住率同比提升 28%,餐饮消费增长 35%,部分场次带动周边商圈客流量突破 10 万人次。这种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使得苏超联赛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
品牌价值的快速提升:苏超联赛凭借其独特的 "足球 + 文旅" 模式,成功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品牌。该联赛以 10 元左右的惠民门票,在赛事前六轮成功撬动 379.6 亿服务营收,创下 60633 人的中国业余足球比赛单场上座人数纪录。这种高人气和高关注度极大地提升了苏超联赛的品牌价值。
政策支持的持续增强:苏超联赛的成功也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2025 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两度提及足球,并明确将城市联赛作为文旅体融合的新亮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对冠以 "跟着赛事去旅行",举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 (不含职业联赛)、承担赛事投资主体责任的社会机构给予支持。
3.3 地方政府的角色与作用
在苏超联赛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为赛事的成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政策支持的系统性构建:江苏省各级政府为苏超联赛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江苏省省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文旅体商融合,要求各地以 "苏超" 为杠杆,联动景区、餐饮、住宿、演艺等领域,形成 "互相导流" 的消费生态;二是政策配套,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建立透明奖励机制,打通 "流量变增量" 通道;三是多中心网络联动,发挥江苏 "十三太保" 均衡发展优势,利用赛事强化城市间竞合关系。
资源整合的高效推进:江苏省各级政府积极整合各类资源,为苏超联赛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场地建设方面,江苏省 13 个设区市全部入围全国百强城市,完善的基础设施、现代化的体育场馆、便捷的交通网络等一应俱全,各地具备独立承办赛事的经济实力与实践经验。在政策协调方面,江苏省建立了政府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为苏超联赛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文旅配套的全面升级:为了充分发挥苏超联赛的文旅融合效应,江苏省各级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文旅配套措施。例如,常州市对客队的扬州市民免费开放 40 家 A 级旅游景区;南京市推出 "跟着演出(赛事)游南京乐享 '1+3'" 优惠活动,凭观演(观赛)票据可享受南京市域内商场购物、住宿餐饮、景区景点三重优惠;盐城市靠 "观赛送鸡蛋饼" 吸引万名游客打卡;淮安市推出 "吃货球迷狂欢套餐",100 元套餐包含观赛门票、龙虾宴、淮扬小吃等。
四、深层原因:足球管理体制的结构性矛盾
4.1 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要理解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之间的管理权限争议,必须首先了解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管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经历了从政府直接管理到协会自治的转变过程。2017 年,随着《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深化实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正式脱钩,从传统的事业单位转型为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这一变革旨在让行业组织回归社会自治本位,但也为后续的权限争议埋下了伏笔。
双重属性的制度困境:脱钩后的中国足协仍需接受体育总局的 "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这种双重属性使其陷入微妙境地:既需独立行使社团自治权,又不能完全脱离行政体系的宏观调控。当地方自主赛事的影响力逼近职业联赛时,其与足协的管理边界该如何划定,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管理权限的模糊地带:中国足协的《章程》规定其使命是 "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这一表述看似赋予其覆盖全行业的管辖权,但章程后续条款却对权力行使范围作出限定。从实践看,足协的核心职能聚焦于三大领域:职业联赛体系(中超、中甲、中乙)的运营监管,各级国家队的组建与竞赛管理,以及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的搭建。这些领域均通过 "会员制" 实现闭环管理 —— 只有加入足协的俱乐部、球员、裁判员,才受其章程约束并享有相应权利。
4.2 管办分离改革的进展与问题
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管办分离,但这一改革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管办分离的政策初衷:管办分离改革的初衷是实现足球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足球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实现管办分离,形成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治理结构。这一改革旨在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中国足球的竞争力。
改革实践中的执行偏差: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管办分离改革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中国足协虽然在形式上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受到行政力量的影响,难以真正实现自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在获得更大自主权的同时,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腐败现象频发等问题。
地方足球管理的创新实践:与中国足协的管理困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方足球管理呈现出多样化的创新实践。以苏超联赛为代表的地方足球赛事,通过 "政府主导 + 市场运作 + 全民参与" 的模式,成功激活了地域足球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创新实践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也为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4.3 职业足球与民间足球的发展失衡
中国足球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职业足球与民间足球的发展失衡,这一失衡也成为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管理权限争议的深层次原因。
职业足球的困境与问题:近年来,中国职业足球面临着诸多困境。过去五年,中国足协旗下的职业队解散了 23 支,职业足球场很冷清,很多队没球员,也没人进场看比赛。职业联赛中假球报道一个接着一个,球员欠薪问题严重,球迷已经不相信足球官员能管好比赛。这种困境导致职业足球的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大幅下降。
民间足球的蓬勃发展:与职业足球的低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间足球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民间赛事数量从原来的十几个队,增加到现在的五十多个队。以贵州 "村超"、江苏 "苏超" 为代表的民间足球赛事,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创新的赛事模式,为中国足球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贵州 "村超" 单场观众人数最高突破 5 万人次,相关短视频全网播放量超过 50 亿次;江苏地区社会足球赛事覆盖 200 余支球队,直接带动周边餐饮消费增长 40%。
发展失衡的深层原因:职业足球与民间足球发展失衡的深层原因在于管理体制的差异。职业足球受到中国足协的严格管理,存在着行政干预过多、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而民间足球则更加灵活多样,能够根据地方特点和群众需求进行创新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差异导致了两种足球发展路径的分化,也为管理权限争议埋下了隐患。
五、"皮球比赛" 现象的广泛影响与启示
5.1 对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争议,特别是江苏足协提出的 "苏超联赛不是足球比赛,是皮球比赛" 的说法,对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管理权限的重新审视:这一争议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和边界。法律界普遍认为,足协作为行业协会仅能约束会员单位,而村超等赛事由文旅部门主导,足协无权直接干预。这一观点为重新划定中国足协与地方足球赛事的管理边界提供了法律依据。未来的改革应当明确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范围,避免过度干预地方特色足球赛事的发展。
多元治理模式的探索:苏超联赛的成功实践为中国足球管理提供了多元治理的新思路。该联赛采用 "政府主导 + 市场运作 + 全民参与" 的模式,成功激活了地域足球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多元治理模式可以为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分类分级管理的制度创新:中国足协应当建立更加科学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赛事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方式。对于职业足球赛事,应当强化监管,确保公平竞争和规范运作;对于民间足球赛事,应当减少干预,鼓励创新发展;对于文旅融合型足球赛事,应当加强协调,促进资源整合和价值提升。这种分类分级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管理权限争议,推动各类足球赛事健康发展。
5.2 对地方特色足球赛事发展的借鉴意义
苏超联赛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其创新性的 "足球 + 文旅" 模式,对地方特色足球赛事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文旅融合的发展路径:苏超联赛将足球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了 "足球 + 文旅" 的创新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提升了赛事的文化内涵和旅游价值,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据统计,苏超联赛期间 13 个承办城市的酒店平均入住率同比提升 28%,餐饮消费增长 35%,部分场次带动周边商圈客流量突破 10 万人次。这种成功经验可以为其他地方特色足球赛事提供有益借鉴。
地方特色的充分挖掘:苏超联赛充分挖掘了江苏各地的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赛事品牌。例如,南京球衣的明城墙纹样、苏州队徽的园林花窗,以及盐城 "丹顶鹤跃" 的庆祝动作等,都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这种对地方特色的充分挖掘,不仅增强了赛事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也促进了地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多元价值的综合提升:苏超联赛不仅关注足球竞技本身,还注重赛事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综合提升。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推广地方特色产品、促进旅游消费等方式,苏超联赛实现了体育、文化、旅游、商业的深度融合,创造了良好的综合效益。这种多元价值的综合提升,为地方特色足球赛事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5.3 对民间足球与职业足球协调发展的思考
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争议,也引发了我们对民间足球与职业足球协调发展的思考。
民间足球的价值重估:苏超联赛等民间足球赛事的成功,重新定义了足球的价值和意义。这些赛事不仅是体育竞技活动,更是文化交流平台、旅游推广媒介和社区融合纽带。例如,苏超联赛让更多的小朋友喜欢上了足球、喜欢上了运动,促进了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建设;贵州 "村超" 则成为展示地方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平台。这些价值和意义超出了传统职业足球的范畴,应当得到充分认可和支持。
职业足球的改革方向:面对民间足球的蓬勃发展,职业足球应当反思自身的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职业足球应当更加注重提升竞技水平、改善管理效率、增强社会责任,重塑行业形象和公信力。同时,职业足球也应当借鉴民间足球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地方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拓展发展空间和价值维度。
协同发展的机制构建:未来的中国足球发展,应当构建民间足球与职业足球协同发展的机制。一方面,中国足协应当尊重民间足球的自主性和创新性,为民间足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民间足球也应当与职业足球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促进人才流动、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民间足球与职业足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未来展望:构建多元共治的足球发展新格局
6.1 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的未来方向
面对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争议,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
法治化改革的深化推进:未来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应当进一步深化法治化改革,明确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责边界。一方面,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足球管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应当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各项管理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特别是,应当明确中国足协的法律地位和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进:未来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应当进一步推进中国足协与体育行政部门的脱钩,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应当完善职业足球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职业足球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多元化治理的创新实践:未来的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创新多元化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的新格局。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中国足协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应当鼓励和支持地方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民间足球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足球治理,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6.2 地方特色足球赛事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苏超联赛等地方特色足球赛事的成功,为其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品牌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未来的地方特色足球赛事应当加强品牌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一方面,应当明确赛事的品牌定位和特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赛事品牌;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品牌推广和营销,提高赛事的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例如,苏超联赛可以借鉴英超、德甲等成熟联赛经验,建立更专业的竞赛体系、裁判培养及青训体系,夯实足球人才根基。
产业化发展的深度融合:未来的地方特色足球赛事应当深化产业化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商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一方面,应当开发多元化的赛事产品和服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另一方面,应当加强与地方文化、旅游、商业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例如,苏超联赛可以联动本地文旅资源打造 "足球 +" 消费场景,探索开发 "苏超" 主题文旅线路,将观赛热情延伸至赛场之外。
制度化发展的规范保障:未来的地方特色足球赛事应当加强制度化发展,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一方面,应当完善赛事的组织管理、安全保障、财务管理等制度,提高赛事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应当加强与中国足协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例如,苏超联赛可以与中国足协建立 "业务指导" 而非 "监督管理" 的关系,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接受必要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6.3 足球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路径
苏超联赛的成功经验表明,足球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是推动足球事业和地方发展双赢的重要路径。
足球 + 文旅的融合模式:足球与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是未来足球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重要模式。一方面,足球赛事可以为文旅产业提供新的内容和载体,促进文旅产业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文旅产业可以为足球赛事提供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提高赛事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例如,苏超联赛通过 "足球 + 文旅" 的模式,成功撬动了 379.6 亿服务营收,创下 60633 人的中国业余足球比赛单场上座人数纪录。
足球 + 城市的发展战略:足球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是未来足球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重要战略。一方面,足球赛事可以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城市可以为足球赛事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足球事业的发展。例如,江苏省省长提出要发挥江苏 "十三太保" 均衡发展优势,利用赛事强化城市间竞合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足球 + 社区的建设路径:足球与社区建设的深度融合,是未来足球事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基础路径。一方面,足球活动可以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区可以为足球活动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支持。例如,苏超联赛通过 "村超" 人民足球带动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带动更多人参与足球;通过 "班超" 完善校园足球体系,探索 "五育并举"、体教融合的路径。
七、结语:从 "皮球比赛" 争议看中国足球的多元发展
江苏足协提出的 "苏超联赛不是足球比赛,是皮球比赛" 这一说法,虽然看似简单的语义之争,但背后反映了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中国足协是否有权对苏超这样的地方文旅足球赛事实施管理,以及如何划定中国足协与地方足球赛事的管理权限边界。
从法律角度看,中国足协作为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其管理权限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授权,主要集中在赛风赛纪方面,不得干预赛事的具体组织、运营和文旅特色包装。苏超联赛作为由江苏省体育局与各设区市政府联合主办的地方文旅足球赛事,其管理责任应当由其主办方承担,而非中国足协。
从实践角度看,苏超联赛的成功经验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该联赛通过 "足球 + 文旅" 的创新模式,成功激活了地域足球文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成功经验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也为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未来发展看,中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应当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多元化的方向,构建多元共治的足球发展新格局。一方面,中国足协应当明确自身的管理权限和边界,尊重地方足球赛事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另一方面,地方足球赛事也应当加强制度化、品牌化、产业化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苏超联赛与中国足协的管理权限争议,最终反映的是中国足球发展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当尊重这种多元性和复杂性,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足球赛事共同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中国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足球强国的目标。
来源:黑面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