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27日,江苏某餐饮店内,一名男子在5分钟内抽用了40余张餐巾纸,引发店家不满。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不断从纸巾袋中抽纸擦拭嘴巴、鼻子,甚至擦拭裤子,部分纸巾未使用便被丢弃。店家随后将监控视频发布至网络,称“遇到这样的食客很无语”,事件迅速引发关注。
8月27日,江苏某餐饮店内,一名男子在5分钟内抽用了40余张餐巾纸,引发店家不满。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不断从纸巾袋中抽纸擦拭嘴巴、鼻子,甚至擦拭裤子,部分纸巾未使用便被丢弃。店家随后将监控视频发布至网络,称“遇到这样的食客很无语”,事件迅速引发关注。
律师指出,若男子行为源于疾病(如过敏导致的频繁擦涕)或洁癖等特殊状况,店家应优先以善意提醒为主,而非直接公开视频。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与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公开他人私密行为或可识别肖像。若视频未对男子面部特征、行为细节进行打码处理,可能构成对其隐私权、肖像权的双重侵犯。
类似案例中,南京某火锅店因直播顾客用餐画面被判侵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阿坝州某餐饮店因未经同意发布顾客就餐视频,被处以500元罚款。这些案例均表明,商家维权需严格遵守法律边界,公开视频前应征得当事人同意,或对关键信息进行模糊处理。
店家提供免费餐巾纸本为便利顾客,但面对异常消耗行为,更合理的解决方式是通过温馨提示、张贴节约标语等方式引导,而非将矛盾公开化。商家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亦需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维权过度而陷入法律风险。
来源:许久未见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