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多项重要章程规定,注册资本达19,943.08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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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43.0865万元。公司由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以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而整体变

近日,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最新章程,涵盖公司组织与行为、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与股东会等多方面重要内容。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43.0865万元。公司由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以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而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152,525,227.87元作为出资,按1:0.89165577的比例折为普通股,其中136,000,000元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其余部分列入资本公积。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1镇江中天投资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5440402南通汇瑞投资有限 公司2720203耿仲毅2040154胡涛1768135南通汇吉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163212合计13600100%

在股份方面,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943.08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且收购方式和程序也有明确规定。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如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认真履行职责,还设有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和披露报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且有具体的分配条件和决策程序。

此外,章程还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通知和公告,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了规定。这些章程规定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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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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