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规定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及对计量准确度、收费偏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明确因燃气计量装置故障等导致燃气费偏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燃气用户的原则处理;
转自:四川发布
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健康生活方式门诊,提供体重管理、科学运动、睡眠改善、慢性病预防管理等的指导和服务;
规定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及对计量准确度、收费偏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明确因燃气计量装置故障等导致燃气费偏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燃气用户的原则处理;
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事关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燃气管理,以及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补充规范,四川一批新制定、新修订的法规来了,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8月2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和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01
聚焦“一老一小”健康保障等
新制定的《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发布
新闻发布会上,新制定的《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共8章63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包含了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推动健康服务多元化、强化“一老一小”健康保障等相关内容。
例如,《条例》提到,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健康生活方式门诊,提供体重管理、科学运动、睡眠改善、慢性病预防管理等的指导和服务;强化院前急救,明确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急救技能培训,鼓励在高原地区的宾馆、交通沿线相关场所等设置便民急救设施设备;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环境,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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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以来国家启动实施了“体重管理年”三年行动,《条例》中也专门就体重管理进行了制度安排。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47家医疗机构已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下一步,四川将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走天府·万步有约”等体重管理年系列活动,大力推广使用控油壶、限盐勺、体重称、腰围尺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工具;定期组织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对婴幼儿、中小学生、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和合理膳食指导;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体重管理纳入签约服务,向群众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
另外,近期我省正值秋雨季节,高温高湿环境适宜蚊媒孳生并带来疾病传播风险。会上介绍,《条例》出台后,四川将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生物防制为辅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翻盆倒罐,清除房前屋后各类积水,消除蚊虫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
02
规范城镇和农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行为
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10月1日施行
会上发布了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70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用气管理、设施保护、事故预防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主要包含了健全燃气管理体制,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规范燃气工程施工建设市场,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燃气经营服务,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明确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厘清各方责任边界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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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条例》明确燃气销售价格确定、调整的程序,规范城镇和农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行为;规定管道燃气计量装置、计量收费及对计量准确度、收费偏差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明确因燃气计量装置故障等导致燃气费偏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燃气用户的原则处理;建立燃气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燃气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的质量安全责任。
会上介绍,10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全省各级负有燃气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用户都要坚决依照《条例》内容,做好燃气“一件事”。例如,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制定燃气用户服务规程,公布服务标准,定期为燃气用户提供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服务和用气设施、用气场所的安全指导服务;明确燃气经营企业维护、更新责任边界,不得向用户指定产品,打破垄断经营,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03
共11章98条
这部重要法规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进行补充规范
会上发布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在监督法等国家法律框架下,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进行补充规范的重要法规。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11章98条,内容主要包括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含了调整体例结构、完善人大监督的重要原则和重大理念、加强审议意见办理、完善满意度测评制度、完善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内容和机制、增加专题询问的相关内容、细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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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完善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内容和机制方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提到,明确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包括十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的六个月内,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规定常委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联网监督,提高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效能。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还增加专题询问的相关内容。其中,明确常委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规定开展专题询问的方式和原则,要求进行专题询问前应当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规定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交被询问机关研究处理,被询问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
记者 | 刘茜
编辑 | 张潇澜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