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网络上似乎出现了一些格外引人注目的人物,比如上海的越南混血女性,还有在绍兴公开指责鲁迅抽烟的女士,她们以一种极其高调的姿态自封为民间禁烟大使,言辞尖锐,态度强硬,甚至带有攻击性,让人感到不适。这种以“为你好”为名,行干涉他人私生活之实的行为,不仅缺乏基本
最近,网络上似乎出现了一些格外引人注目的人物,比如上海的越南混血女性,还有在绍兴公开指责鲁迅抽烟的女士,她们以一种极其高调的姿态自封为民间禁烟大使,言辞尖锐,态度强硬,甚至带有攻击性,让人感到不适。这种以“为你好”为名,行干涉他人私生活之实的行为,不仅缺乏基本的尊重,也暴露了其内在的狭隘与偏执。她们或许有各自的动机与背后推手,但无论目的为何,这种越界指责、道德绑架的做法,都难以赢得公众的认同。面对此类情况,我们应当冷静应对,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当有人在公共场所对你进行拍摄或录像时,应立即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你作为公民所享有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摄、传播他人影像。因此,必须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拍摄,并删除已录制的内容。若对方拒不配合,应严肃告知,事后你将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侵权责任。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并未全面禁止吸烟,尤其在室外非禁烟区域,吸烟属于个人合法权利范畴。只要未在明令禁止的场所吸烟,也未对他人造成直接侵害,他人无权强制干涉。因此,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你享有选择是否吸烟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应被无端剥夺。
再者,对方作为普通公民,并不具备执法权或监督权。她无权以“道德裁判官”自居,对他人行为妄加指责。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也有避开令自己不适环境的自由。若她对烟味敏感,完全可以选择远离,这才是真正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表现。真正的文明,不是强加于人,而是彼此包容,各守边界。我们倡导健康生活,但也应尊重个体选择,在公共空间中寻求理解与共存,而非制造对立与冲突。
来源:玲儿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