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对以下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有奖举报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28 15:22 1

摘要: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对举报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科尔沁区关于对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对举报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内容

非法宗教活动是指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具体包括:

1.在非宗教活动场所或非政府审批的临时活动点开展宗教活动的:具体包括在家庭住宅、写字楼、厂房、酒旅店、餐饮服务场所、公园广场等地开展集体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挂有宗教标识、宗教宣传内容的;

2.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宗教活动点(场所)、成立宗教组织的;

3.没有正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的宗教活动;

4.未经批准备案,跨地区举行宗教活动的;

5.非家庭成员在居民区、商业网点等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道、祷告、唱诗等宗教活动的;

6.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

7.身着法袍道袍,走街串巷、入户化缘、逢人看相、推销开光护身符等佛教、道教用品的;

8.投资、承包寺庙及大型宗教造像的;

9.向未成年人传教或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10.未经批准修建露天宗教造像,包括公墓内非法建设宗教造像、祭台的;

11.未经批准进行网络传教的;

12.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开光、讲经、诵经、弥撒、追思等宗教活动的;

13.各类经营性机构(养生、按摩、托管、养老、医疗等)举行宗教仪式或聘请宗教教职人员活动的;

14.经营性场所设立功德箱,提供开光、装藏等宗教服务的;

15.未经批准利用微信群、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以图片、音视频方式录(直)播宗教仪式的;

16.社会面发生的各种非法传教行为;

1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奖励对象

1.对在科尔沁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举报的人员。

2.对发现及抓获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起到直接作用的人员。

三、奖励条件

1.举报内容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依据。

2.举报的事实和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掌握。

3.举报线索被公安机关核查后采用的。

四、奖励标准

公民提供科尔沁区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根据其作用大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0元至2000元的奖励。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更高奖励。情报线索的价值评估,由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负责,科尔沁区委统战部负责监督。

五、奖励说明

1.公民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奖励标准由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予以奖励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对虚假举报以及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2.按线索奖励,同一线索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举报同一线索并核实,是共同举报的,按照举报人数平分奖金;一事分别举报的,根据线索价值给予价值大者奖励;价值相同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负责查处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职责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公告。

六、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科尔沁派出所:8613110

西门派出所:8317110

明仁派出所:8242110

永清派出所:8211131

施介派出所:8235925

团结派出所:8237529

东郊派出所:8433412

霍林派出所:8429110

铁南派出所:8510149

站前派出所:8222110

南郊派出所:8630110

红星派出所:8268110

市场治安派出所:8210110

民大派出所:8314775

大林派出所:8981110

木里图派出所:8873110

余粮堡派出所:8796110

钱家店派出所:8757110

敖力布皋派出所:8997110

清河派出所:8680110

丰田派出所:8801110

莫力庙派出所:8911110

育新派出所:8862110

庆和派出所:8820110

也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2.现场举报可直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3.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政保大队赵警官收。

七、 注意事项

1.举报人需如实反映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举报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将保障举报人安全。

3.对于公民举报的非法宗教违法犯罪活动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和相关举报线索进行保密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管。

中共科尔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科尔沁区委政法委员会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

2024年9月25日

编辑:张海鸥

一审:董鹏 二审:刘玉红 终审: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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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尔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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