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一键生图?男子把女群友头像恶搞成低俗图片传播,法院判决:赔礼道歉+赔偿!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27 18:47 1

摘要: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纸判决,揭穿了一场借助AI技术实施的“数字猥亵”——男子小明(化名)用AI软件将女性群友小美(化名)的微信头像生成衣着暴露、身体畸形的图片,不仅公开发到摄影群,还私信发送进行骚扰! 法院最终判决:小明的行为构成肖像权、名誉权和一般人格权

“你以为AI是玩具?有人却用它制造噩梦!”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纸判决,揭穿了一场借助AI技术实施的“数字猥亵”——男子小明(化名)用AI软件将女性群友小美(化名)的微信头像生成衣着暴露、身体畸形的图片,不仅公开发到摄影群,还私信发送进行骚扰! 法院最终判决:小明的行为构成肖像权、名誉权和一般人格权侵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被告群发至聊天群的AI生成照片

“从摄影群到私信,持续羞辱”

小美和小明同在一个摄影交流群。小明未经小美同意,擅自将小美微信头像(一张普通肖像照)输入AI软件,生成了一系列“恶搞低俗图片”:

✅ 公开羞辱:将小美头像改成“胸部暴露”的动漫图,发到200人群里引发热议;

✅ 私信攻击:生成“三只手臂”“木头腿”的畸形图片,直接私信小美;

✅ 持续骚扰:小美多次制止,小明却变本加厉”

法院判决:群发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私信侵犯人格尊严!

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认定:

1. 群发=双重侵权:

- 肖像权:AI图片与原始头像在脸型、蹲姿、手势高度相似,群成员能明确识别是小美;

- 名誉权:胸部暴露图片属于“侮辱性处理”,导致小美被低俗化讨论。

2. 私信=心理虐待:

- 畸形图片(如三只手、木头腿)刻意扭曲人类身体,造成小美心理屈辱,侵害人格尊严。

“技术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图片来自人民法院报

AI恶搞为何构成侵权?法律解析

1. 肖像权:识别即侵权

- 只要生成的图片能被关联到具体个人,无论风格差异(动漫、写实),均属侵权。

2. 名誉权:公开即贬损

- 在群内发布暴露图片,直接引发他人对受害者的负面评价。

3. 人格尊严:畸形即侮辱

- 私信发送非人化图片(如三只手),属于精神虐待。

“AI生成内容≠免责借口!” 法院指出,工具的使用者才是责任主体。

结语:AI可以虚拟,但法律不会姑息!

小美的胜诉告诉我们:

- 你的身体尊严,不容技术践踏!

- 你的每一次反抗,都在为所有女性维权!

记住:

- 法律不保护“技术流氓”,只保护受害者!

- 遇到AI恶搞,勇敢说不!

来源:子曰不可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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