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元的电动车停车费,数额虽不大,却让陕西咸阳市民王先生满心疑虑。看着支付给个人的停车费,他不禁发问:这不开票的钱最后落入了谁的腰包?又是谁准许收费员在此收费的?
2元的电动车停车费,数额虽不大,却让陕西咸阳市民王先生满心疑虑。看着支付给个人的停车费,他不禁发问:这不开票的钱最后落入了谁的腰包?又是谁准许收费员在此收费的?
近日,王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咸阳市人民广场对面马路存在人为圈地、无证收取电动自行车停车费的情况。
市民反映:
有人收电动自行车停车费,不开票2元、开票3元
“不久前,我去人民广场对面的商业街购物。当时图方便,就把电动车停在了路边。”王先生回忆道,“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我准备骑车离开,突然一个戴着红袖标的人拿着二维码收费牌挡住了我,非要我付2元停车费。”这时,王先生才注意到,这片停车区域被一米高的围栏围得严严实实,里面停着几十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
顺着“红袖标”的指示,王先生看到围栏一处挂着个A3纸大小的蓝色牌子,上面写着“自行车保管站,收费标准两元”。由于不交费就不让走,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扫码支付。可这一扫,他发现钱竟然是付给个人的,而非某单位或政府部门。
“我一看是支付给个人,心里就犯嘀咕,于是要求对方提供停车票。对方一开始坚称没有票,看我态度坚决,才不情不愿地拿出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票,还说要票就得加1元,得付3元才行。可那票并不是非机动车停车票。”王先生无奈之下,最终支付2元,没要票就离开了。
这2元钱虽不多,但这种不规范的收费方式让王先生心里很不舒服。他越想越不对劲,决定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希望媒体能调查此事。
记者调查:
不足500米范围,圈了7处自行车保管站
3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了王先生所说的咸阳市人民广场,广场对面是数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热闹的商业街区,远远望去,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全是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走近后看到,这些电动自行车被一个个长约10米、宽约5米、高约1米的护栏围了起来,仅留出2米宽的入口和出口。
每个围栏的一角都悬挂着一个蓝色标牌,上面清楚写着“自行车、电动车保管站,收费标准2元”。
围栏内,有戴着红袖标的工作人员,胸前挂着二维码牌子,他们一边时不时地起身整理着停放杂乱的车辆,一边留意着进出的人。只要有人准备骑车离开,便立刻快步上前,熟练地掏出胸前的二维码牌子,示意对方扫码付费。
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查询发现,在这段长度不到500米的人行道上,至少圈出了7个如此的电动自行车保管站。此外,其中几处保管站为了扩大停车区域,甚至将盲道也圈了进去。
记者体验:
2元停车费,支付给了个人
上午11时,记者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其中一处围栏处,将车停好后,走进旁边的商业综合体。大约10分钟后,记者返回准备骑车离开,或许是因为停放时间较短,围栏内的收费员并未阻拦。
近12时,记者再次将车停放在此处围栏内后离开。下午1时30分,记者回来取车。此时,一名戴着红袖标的老年人迅速走过来,递出一张二维码,示意记者扫码支付2元停车费。
记者扫码后发现,支付对象是一个名叫“毛孩”的个人微信号。记者询问是否有票据,对方回答:“没有!”面对记者质疑,他还坚称:“街道办让我在这儿收费的。”
之后记者向其个人微信号支付了2元,这才得以骑车离开。
下午3时30分许,这条街的人流量明显增多,商业氛围愈发热闹。被围起来的电动车存放区域里,密密麻麻地停放着数十辆电动自行车,几乎每个围栏每分钟都有人前来存车或取车。
记者发现,偶尔能看到有市民和收费员因为收费问题发生争执。有的市民觉得收费不合理,要求收费员出示收费依据,但收费员往往含糊其辞,根据市民的坚持程度,选择放行或者阻拦。而更多的市民,或是因为赶时间,或是不想惹麻烦,即便心中不满,也只是默默扫码交费。
管理员解释:
每年4万元,从街道办处承包
“这钱我要给别人呢。”一戴着红袖标收费员说,“我也是帮别人看呢。”聊起收费的辛劳,这位戴着红袖标的收费员感慨说。
“我就是帮别人看车的,收的这些钱都得交给上面。”收费员解释说,“得给办事处交保管费呢,这都是办事处管着,可不是谁想在这儿收费就能收的。商场哪能管这事,得给街道办交承包费才有资格在这儿收费。”
据他透露,每年要给街道办交4万元的承包费,才有资格在这片区域收取电动自行车停车费。“好几家都在交呢,各交各的。要是不用交钱,谁都来弄了,那不乱套了?以前这片的电动车保管站更多,有些地方因为停车的人少,不划算,就没人承包了。”
记者和他聊起生意情况,他说:“一个围栏一天也就200多辆车吧,挣的都是辛苦钱。从早上8点一直守到晚上。到夏天天热,广场人多,有时候得收到十一二点。交完承包费,每天也就落个200来元。”
记者询问承包了多久时,他似乎有了戒备,再不愿正面回答。
随后,记者又向附近的沿街商户打听,这里的电动车保管站存在了多长时间。但问了好几家商户,都没人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有些年头了,感觉得有好几年了吧。”一位商户猜测说。
街道办解释:
街道办没有收费的权限和职能
3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咸阳市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了解附近商场门前电动车停车收费问题。
一位主要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在记者说明来意,提及附近商场门前有人收取电动车停车费,且收费员称收费得到街道办允许后,该负责人当即明确表示:“街道办没有收费的权限和职能。我们会即刻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走访了解情况,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记者反映的问题,一定会积极回应。”因当时分管领导外出开会,该负责人承诺,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会于3月19日给记者回电答复。
3月19日下午,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否认了收费员所称向街道办支付承包费获取收费权的说法。“这些电动车存放站和街道办没有任何关联。”
“咱们基本上不介入管理。护栏这些的都是他们自发组织做的。”该负责人说,“至于承包费的事情,从来没有这个说法。可能是他们收费需要,找一个借口。”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可能办了收费手续”
当记者询问,如果其他人也在那里围一个区域收取停车费,甚至更便宜,是否允许?这位街道办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行。
据他解释,人民路沿线在一直属于当地人流量较大的商圈,就有附近群众自发在沿线圈地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该负责人说,“这一片区电动车保有量特别大,无论是商场员工,还是前来逛街市民,大量无序停放电动自行车给城市秩序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也存在安全隐患。久而久之就形成现在这种模式。一方收费有序管理这些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方支付酬劳。此外,这些收费员还肩负着对残障人士安全引导义务。”
当记者询问收取占道停车费,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时,这位负责人解释:“可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还在环卫局,有这么个手续,允许他们在这收费。但是现在要找估计也不好找了。”这位负责人称,“我也比较年轻,以前的事情确实也不太清楚。”
难道不收钱,就无法管理这些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吗?附近的商场不能配合街道办及市相关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进行整治吗?他称为改善停车管理状况,街道办一直在探索新的模式,与咸阳市停车办多次沟通并实地勘查,探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会将这些情况如实向领导反映,并参考兄弟城市的管理经验,寻求更有效的管理办法,以解决人民路电动自行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李婧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