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汉字形音义分析中存在几个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可以通过汉字形体结构以了解汉字本义的方式进行解读。有些问题还没有人讲过;有些问题大家已经讲过,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目前汉字形音义分析中存在几个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可以通过汉字形体结构以了解汉字本义的方式进行解读。有些问题还没有人讲过;有些问题大家已经讲过,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汉字造字与词义引申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它是一种词素、词构文字,一个汉字多记录单音节词素,也记录多音节单纯词的一个音节。它跟表音文字不同,每个汉字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表意性。唯其如此,我们才可以根据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探求汉语词的本义,表音文字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汉语独立成语言至少有一万甚至两万多年的历史。在此之前,汉语是否独立成语言,限于主客观条件,着实渺茫难求。据今所考,成系统的汉字我们只能追溯至三千多年以前,更早的汉字材料不会早于几千年前。
可以肯定,在汉字出现之前,汉语中存在着大量的词义引申。因为一种语言,任何时期都要产生新词、新义,世界上任何语言,无论它是否有文字,都必然有词义引申现象,这是一条强制性的规则,不能以为原始汉语、远古汉语是例外,商代甲骨文、金文中出现的词义引申现象,就是活生生的证据。因此,设想具体汉字造字时,它所记录的词只有一个词义,引申义是该字造字以后出现的,这是不正确的观点,必须得到纠正。词义引申,就表达的概念说,往往由具体到抽象。就汉字造字来说,具体可感的概念容易造字,抽象的概念较难甚至不能造字。即使在造字时存在一词多义现象,人们一般还是选取本义来造字,本义多是具体可感的概念,容易造字。因此,我们可以因形求义,求取词的本义,进而分析其引申义。
二、汉字造字与异读词、异读字
任何一种语言,无论它是否有文字,都必然存在词的异读,这也是一条强制性的规则,没有例外。因此,在最早的汉字出现之前,汉语一定有异读。汉字出现以后,这种异读就必然会投射到汉字中,造成最早的汉字就有异读。古人在造字时,一个词素可能会有一个到几个意义、一个到几个读音,他们一定是选择其中一个音义来造字,不可能是将一个词素的所有音义都叠加到一个字上面来造字。事实证明,造字者选用哪个音义,这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将古人的造字意图科学地揭示出来,真正弄懂弄透,不能靠猜测,要密切结合当时的语言和文化。
三、文字符号的组合与合体字
汉字有单体字和合体字。分析单体字,要记住:单体字的构意和所记录的语言中的语素义,二者不能画等号。例如,“牧”字左边从牛,并不表明“牧”的本义是牧养牛,而是牧养牲畜;“牢”字下面从牛,并不表明“牢”的本义是牛圈,而是关牲畜或其他动物的圈儿;“东”字在甲金文中画的是一个盛满东西的袋子,并不表明它的本义是袋子,而是轻重的“重”;等等。要结合文献来定义,没有文献来印证的语素义,很有可能不是语素义,而是字形分析者个人的主观臆断。
对合体字的字形结构进行分析,应从两个方面分析组成该合体字中的单体字的音义。
其一,合体字的部件是取单体字的哪一个音义,这就需要懂得古字义、古音韵以及字义的音义匹配,古字义包括本义、引申义、假借义。
其二,这些单体字的音义是按照什么组合方式组成合体字的。单体字和单体字组成合体字,实际上是不同的文字符号组成更大的文字符号,那么,它们之间必然发生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分析合体字,我们应该自觉地站在符号组合、聚合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不要就事论事。
文字是一种视觉符号,其中的单体字和单体字的组合往往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跟语素和语素的组合不同,语素和语素的组合在时间上是先后出现的。这就决定了,合体字中符号和符号的组合,口语中语素和语素的组合,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单体字的组合可以借助语素和语素的组合方式,也可以不借助,因此单体字的组合比语素的组合复杂。在单体字和单体字的组合当中,符号和符号一定被赋予组合意义。组合意义既利用语素义,还利用组合时产生的具体含义。这类似于词的固定义和语境义。这种组合意义是一种客观存在,因而是可以揭示出来的。这是以前探讨不够的地方,有不少人碰到会意字,只说从某从某会意;碰到形声字,只说从某某声,浅尝辄止,或者根据个人的主观猜想,胡乱分析。这种做法很不科学,亟待改进。
例如,“信”本义是言语真实,是个褒义词。此字由“人、言”二字组成,“人”在古文字中,画的是一个侧立的人,作为词,它有时跟“民”不同,指“民”(指愚昧的下层人)以外的“人”;“言”取“言语”义,在此字中应该指善言。由“人”和“言”组成一个字,如果不跟“信”这个词结合起来,就很难取其褒义,因为“人”说的话,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恶的,还有的无所谓善恶。古人造字时显然有着惩恶扬善的观念,加进了道德观念,由“信”这个字的造字表明“人”所说的话应该是真实的。
“詈”字也反映出这种造字的文化心理。古文字已有“詈”字,是“骂詈”的意义,从网,从言。“网”和“言”在上古都是多义字。“詈”中的“网”和“言”是各取“网、言”的哪一个字义来造字呢?《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网部:“詈,骂也。从网,从言,网罪人。”由后面“网罪人”可知,“詈”所从的“网”,用的是“网”的动词义,也是比喻义,含有“依法惩治”的意义。“网”作名词用可以指法,而作动词用,没有“违法”的意义,但有“依法惩治,依法捕捉”的意义,所以许慎说“网罪人”。“言”取什么字义?是指谁的“言”呢?只能理解为言论,“詈”中的“言”显然指恶言。詈骂人,是要依法惩治的,所以造“詈”字记录“詈”这个词。
“女”和“子”在先秦都各有好几个字义,“好”由“女、子”组合而成,甲金文已出现,有时候将“子”字写在左边,“女”写在右边,有时候反过来,形成异体关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好”的本义是女子貌美,《战国策·赵策三》:“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于纣。”正是取“女子貌美”义。由“女、子”组成“好”字,取“女”的“女子”义,“子”的“孩子”义,“女子貌美”的概念不容易造字,古人就将“女、子”合成“好”字,来会此意。甲金文的合体字的具体构造方式多样,还没有完全研究清楚,“女、子”合在一起,在早期不一定在语法上组成“女子”一语,段玉裁的解释不能轻易否定。
分析汉字形体,不但要了解当时的字义,还要知道古人在造字时赋予的含义,或者文化义。例如,“臬”字从自、从木,本义是箭靶子的准心。“自”取“鼻子”义,“木”取“木料,木材”义。从木比较好理解,箭靶子多由木料制成,但“臬”为什么从自,鼻子跟箭靶子的准心有什么关系?原来古人认为鼻子处在人的面部正中心的位置,鼻子离左右两边、上下的距离相同,这就含有“平准,准心”的意义。“准”本是“平准,准心”义,可以引申指鼻子,《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这个“准”就是“鼻子”的意义,可见古人认为鼻子跟“平准、准心”义相通。当然“准”也曾引申出“箭靶子的准心”义。箭靶子的准心置于木的中央,于是造字者以“自”为“臬”的一个表意偏旁。
《颜氏家训·书证》评价《说文》:“吾……大抵服其为书,隐括有条例,剖析穷根源。郑玄注书,往往引以为证。若不信其说,则冥冥不知一点一画有何意焉。”这个评价非常好,颜氏说“若不信其说,则冥冥不知一点一画有何意焉”,点出《说文》对古文字形体结构的分析往往出人意表,既细致入微,又有根有据,可信度甚高,能使人获得真知。我们分析古文字的形体结构,就要将“一点一画有何意焉”弄清楚。这是极为细致的工作,需要有深厚的古文化和古文阅读修养,任何投机取巧都是不可取的。
四、汉字本义与《说文解字》
分析汉字的本义,必须重视《说文》。它的作者东汉人许慎对先秦典籍非常熟悉。在五经释读和小学研究方面,他的功力在当时无人能出其右。他详细搜集当时能见到的大量古文字材料,其中有新出土的鼎彝古文字材料,所搜集的小篆特别多。这些材料距离汉字创始时有一定时距,但对比隶楷,象形的意味还是很强烈的。在汉代,研究古文字的不乏其人。许慎充分吸取西周以来古文字分析的经验教训,有较为科学的汉字系统观,他博观约取,言必有据,将古文字的形体分析跟先秦至西汉的古书密切结合起来,以非常严谨、审慎的态度,花了20多年的时间,写成了我国第一部分析汉字形体结构并据此考求本义的字典。
《说文》问世至今有两千年了,问世以来,不断接受检验。后来,人们看到了更多的金文,这些金文很多是许慎所无法寓目的;19世纪末,殷墟甲骨文出土,这是许慎没有见到的材料。将甲金文跟小篆等古文字相对照,有些可以明显看出小篆字体有讹变,有调整。尽管甲金文还不是最早的汉字,但比籀文以降的古文字更多地保留了汉字的原始状态,是检验《说文》字形分析成败的极好材料,因此19世纪末以来的新发现是《说文》问世以来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当时西方文化对我国形成强烈影响,这给古文字研究者带来中西文字比较的视野,使他们更加重视对《说文》的批判性阅读。大家利用新出土的古文字材料跟《说文》进行比对,进一步印证了《说文》的字形分析大体是可靠的,也纠正了《说文》的一些不准确的字体分析。新的事实再一次有力地证明,《说文》的解释大体是可靠的。那么,我们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必须以《说文》作为看家书,好好利用它。
例如,“罚”这个字可以拆分成“詈”和“刀”两个部分。在许慎之前,有人以为“罚”从刀,是执行刑罚的人的执法行为,是执法者用刀去惩罚骂人的人。段玉裁注:“《初学记》云:‘《元命包》曰:‘网言为詈,刀守詈为罚。罚之为言内也,陷于害也。’注云:‘詈以刀守之则不动矣。’”这是说不通的,骂人的行为要施以肉刑,没有这样的重处罚,正像段玉裁在“罚”字下所作的驳难:“罚者,但持刀而詈则法之……至于詈骂当罚,五罚断不用刀也……谓持刀骂詈则应罚。”许慎应该是看到了《春秋元命包》的这种解释,但不同意,于是从正面写出自己的分析成果。《说文》刀部:“罚,罪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贼,但持刀骂詈,则应罚。”“罪、罚”不同,“罪”是“罚”以上的“罪”,“罚”是“小罪过”。“罚”的这个本义是怎么造字的呢?据许慎所释,一个人光是骂人,或者光是拿着刀,都算不上犯罪。既拿刀,又骂人,尽管没有实施犯罪,但对人有威胁,就算小罪过了。可见许慎的分析很细致,詈骂和持刀(“詈”和“刀”)都是犯小罪过的人的行为,“刀”并不是对犯小罪的人进行惩处的象征,而是指骂人者一边拿刀,一边骂人。《说文》中像这种分析细致而确凿的地方比比皆是,往往为后人所不及,这从一个侧面表现出它的巨大价值。
我们分析汉字的造字结构,必须要以《说文》为基础,《说文》分析错误的地方,可以根据甲金文研究已取得的可靠成果来加以纠正。任何舍《说文》而徒腾口说的所谓“字形分析”都不可能取得成功。现代科学方法论中有一个术语,叫作“科学精神”,大家公认,科学精神对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是值得学习的。科学精神中除了怀疑精神,还有一种虚心接受科学遗产的精神。所谓“虚心接受科学遗产的精神”,是指在提出一个跟既有成果相左的新说法时,遇到历史上为人公认、影响巨大且与新说法相左的既有研究成果,必须科学证明既有成果是错误的,有此基础才能使新说法站住脚。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或者将既有成果撇在一边,率意分析,那就不符合科学精神的要求。《说文》的字形分析无疑是有不精确的地方,可以质疑,但是我们如果不同意它的具体分析,就必须拿出铁证来证明它的某些分析是不精确的。也就是说,质疑不能脱离科学本身,不能歪曲事实地无端怀疑。这一点,是分析古文字形体结构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可惜常常有人忽视。19世纪末以来,有个别人将《说文》的字形分析跟甲金文字对立起来,轻易否定《说文》,经过100多年的沉淀,现在可以知道甲金文时代有些字到了《说文》所收小篆,固然有少数字发生了字形讹变,许慎的解释欠妥,但是《说文》所收小篆绝大多数字形没有发生讹变,许慎的解释绝大多数是可信的。由此看来,要科学分析汉字形体以求本义,就必须读懂《说文》。
时下,空谈汉字形体分析的书不少,奇谈怪论很多。有人购买了不少这类书籍,加以比对,发现彼此之间常常对不上,于是试图从这种粗浅的比对当中提出自己的猜测,增添新的奇谈怪论,形成恶性循环。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地去读一读《说文》呢?
五、读懂《说文解字》需要利用前人的释读成果
有时候,《说文》的字体分析和文字解说不好懂,刚好前人给《说文》作了注,例如,徐氏兄弟(徐铉、徐锴)等。清代有所谓“《说文》四大家”,其中段玉裁有《说文解字注》,桂馥有《说文解字义证》,王筠有《说文释例》《说文句读》,朱骏声有《说文通训定声》,注释得比较详细,而且往往很准确,非常值得参看。清代这些学者尽管离造字时代甚远,但是他们对上古文献非常熟悉,阅读古书既广又深,对上古语言、文化烂熟于心,治学严谨,不尚空谈,言必有中。
例如,古文字中有两个“刑”字,今天都写作“刑”。第一个“刑”的左边是个“井”字,右边是个“刀”字。《说文》刀部:“刑,刭也。从刀,幵声。”井部:“刑,罚罪也。从井,从刀。《易》曰:‘井,法也。’井亦声。”这两个“刑”应该是同源词,但是不同的字词。这里只说从井、从刀的那个“刑”字。《说文》说“井亦声”,恐怕有问题,因为“井”和“刑”在上古声母差得很远。所谓“罚罪”,指根据所犯之罪进行惩罚。这个字义为什么“从井”?许慎引《周易》“井,法也”(此语不见于今传《周易》,但见于《井卦》郑玄注),仍然不容易懂;至于为什么从刀,许慎没有讲。前人有不同的理解,段玉裁又在“罚”下跟“图片”作比较说:“罚者,但持刀而詈则法之,然则图片者谓持刀有所贼则法之,别其犯法之轻重也……《初学记》又云:‘《元命包》曰:‘图片,刀守井也。饮水之人入井争水,陷于泉,刀守之,割其情也。’注云:‘井饮人,则人乐之不已,则自陷于泉,故加刀,谓之图片,欲人畏惧以全命也。’此二条皆引《春秋元命包》,今本《初学记》皆系诸《说文》,殊误。观玄应书卷廿一、廿五引《春秋元命包》说字与此同,可以諟正矣。云刀守詈、刀守井,则图片、罚不分轻重。古五罚不用刀也,故许说罚为刀詈,犯法之小者;图片为井刀,执法之大者。一入刀部,一入井部,所以正纬说也。”据此,“图片”中的“刀”是指犯法的人所持的刀,“井”是指执法者对持刀人进行惩罚。
人们常说,分析词的本义要结合汉字字形。作为一个原则,这是大致不错的,但具体实施起来颇不容易。很多时候,一个词有好几个词义,其中A义和B义都可以通过汉字字形分析得到解释。到底哪一个词义是本义呢?这里面有很多细节方面值得仔细研究。首先,我们必须重视前人的解释,借助前人的注释读懂《说文》。当前人注释有歧见时,我们应该特别重视最早的意见。只有当最早的意见完全被后人驳倒后,我们才可以吸收后人的看法。例如,《说文》犬部:“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臭”字有两个音义:一是读chòu(《广韵》尺救切),义为气味(明清以后改读为xiù,以与它的引申义“气味难闻”的读音相分别);一是读xiù(《集韵》许救切),义为用鼻子辨别气味。这两个音义都可以从汉字字形得到解释,早期学者都认为“臭”的本义是气味,后来有人以为本义是用鼻子辨别气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徐灏《说文注笺》)。我们看,早期的注音都是注尺救切或同音的反切,例如,《说文系传》“赤狩反”,大徐本“尺救切”,《集韵》将《说文》的解释放到“尺救切”,都没有放到“许救切”或同音的反切当中,这说明在早期,人们是将“尺救切”搭配的词义作为本义,也就是将“气味”一义作为本义。
前人的解释也有个别不妥当之处,后来有人作出纠正。例如,“畜”字,《说文》田部:“畜,田畜也。”什么是“田畜”呢?段玉裁注:“田畜,谓力田之蓄积也。”拿今天的术语来说,这是将“田畜”理解为定中结构。“田畜”是汉代的一个常用词语,是两个动词组合成的并列结构。段玉裁的说法证据不足,他的理解是不对的。后来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王筠《说文句读》根据有力的证据证明“田畜”意义是耕种和畜牧,桂馥、王筠的意见是很正确的,必须采纳。
汉字在历史长河中会发生演变,有些字或其中的偏旁,原来是不同的字,后来混同了。我们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能张冠李戴,导致形体结构分析出现偏差,从而给读者传授错误的知识。例如,大家都知道,小篆中“胄”作“甲胄”讲和作“胄裔”讲是两个字,分析汉字形体时不能混淆。
“王”和“图片”是两个字,这两个字都用作汉字的声旁,“图片”从“王”声,“往、匡、狂、汪、枉、尪”从“图片”声,后来在楷书中两个字在作声旁时相混。高本汉《中古及上古汉语语音学简编》(北大中文系资料室藏油印本,周达甫译,陆志韦校注)以为“匡、狂”跟“迋”一样,都是从“王”声,这就错了。
还有一点就是:有时候《说文》的解释不一定对,但后来的古文字分析不一定就正确,我们吸收后人的成果也必须谨慎。我们不能认为,凡是后出的研究成果就一定胜出前人。有人写文章说,某著述的一个长处是采纳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其实这是一个不太严谨的表述,正确的说法是,采纳了“最新的可信研究成果”,因为既有新胜故者,也有新不如故者。例如,《说文》图片部有这样两个字:一是“图片”:“再也。从冂,阙。《易》曰:参天图片地。”一是“兩”:“二十四铢为一兩。从一,图片,平分,亦声。”据此,两个的“两”本作“图片”,一两的“两”本作“兩”。这是应该分辨清楚的,后来二者都写作“兩”。国外有一个学者说,金文中有个“两”字,它的写法是左边一个“丙”,右边一个“丙”,以为金文中的“两”是个形声字,左边从“丙”形,右边从“丙”声。哪里有这样的“形声字”?这是作者对什么是形声字都没有搞清楚,结果闹了笑话。试想:这样的研究成果哪里值得吸收?
这说明,我们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千万要将早期的汉字形体认准确,真正搞清楚“六书”的含义。一旦认字不准确,对“六书”的含义没有弄清楚,字形分析必然会发生错误。
六、“六书”理论与汉字分析
传统“六书”的说法迄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它有一定的缺陷,比如,对汉字造字的动态过程关注得不够。但是实践证明,用“六书”的理论来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基本管用。我们分析汉字,必须尊重该理论。
另外,我们又不能完全受制于它们。汉字的造字现象很复杂,有些汉字的构造仅凭六书的说法无法解释清楚,因此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便更科学地揭示造字规律。
一个字可能会有假借义,假借义也可以作为字的表意偏旁。例如,“豉”字,只能分析为从豆,支声,“豆”不可能是声旁,它跟“豉”读音相差甚远。但是“豆”是个多义字,它的本义是古代的一种器皿,假借义是豆子。“豉”取“豆”的假借义作表意偏旁,豆豉是用豆子发酵形成的调料。在一些字的异体字中,有时候可以将原来的声旁换成跟该声旁同义的一个笔画较简单的字来代替。例如,蟖螽的“蟖”上古已经出现,也写作“蟴”,“斯”是声旁,笔画较多。后来人们又造了“蜤”,上面的部分是“析”字。“析、斯”是同义词,“析”是个入声字,“斯”是阴声韵的字,读音不同,韵母差别较大。这个“蜤”字,如果分析成从虫、析声的形声字,就有点儿勉强,将“蟴”写作“蜤”,是意义在起作用。如果将上面笔画较多的“斯”换成笔画较少的“析”,就容易理解了。不过这跟人们既往总结出来的造字方法不太一样。
还有一些字的异体字,有时候可以将原来的声旁换成跟该声旁同音的一个笔画较简单、容易辨识的字来代替。例如,“船”本是从舟、图片声(《说文》以为“铅”省声,不确)的形声字。后来右边的“图片”讹作“公”,写作“舩”。人们图省事,将“公”换成笔画更简单的“工”作声旁。严格地说,“舡”不是典型的形声字。
另有一些字,有时候可以将原来的形旁换成跟该形旁同音的一个笔画较简单、容易辨识的字来代替。例如,“猪”本作“豬”,从豕,者声。后来有异体字“猪”,从犬,者声。这并不是因为“猪”从犬更合理,而是因为“犬”很常见,笔画较简单、容易辨识。有些字在开始造字时就在表意的方面有所迁就。例如,有一些从“玉”的字,所指的不是玉石,《说文》玉部往往说“石之次玉者”“石之似玉者”,这当然是指一些美石。
如果一个字有别义的异读,这异读都可以作为后来形声字声旁。例如,“屯”有两个读音,作“艰难,困顿”讲《广韵》是陟纶切,今读zhūn;作“聚集”讲《广韵》是徒浑切,今读tún。这两读都来自上古。从“屯”声的字,像“顿钝囤庉”等是根据“徒浑切”前身的那个音造的字,“春纯杶肫窀”等都是根据“陟纶切”前身的那个音造的字。
七、科学区分会意与形声
在认准字形、了解“六书”定义的情况下,分析其形体结构,要注意汉字的通例,其中涉及会意字和形声字的区别问题。汉字中有没有形声字?肯定有,而且是汉字造字最多的一种造字法。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自宋代王安石《字说》以来,有些学者将《说文》的形声字分析为会意字。从事实来看,确实有的形声字应该理解为会意字。问题是,有人肆意扩大会意字的范围,不仅牵强附会地将形声字的声旁理解为形旁,没有切实的依据,而且他们从来没有拿出切实的办法以区分形声字和会意字。这些人的说法是牵强附会、随意猜测,因此不免言人人异,毫无客观性。还有一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区分这两种字,必须懂得先秦两汉的古音。否则,就没有区分它们的必要的知识结构。
王安石的《字说》今已不传,我们可以通过前人所引,知道其中的一些穿凿附会乃至荒唐之处,其说跟人们已经获得的科学知识格格不入。例如,“豺”右边是“才”,“獭”右边是“赖”,本都是声旁。宋陆佃《埤雅》载《字说》:“豺亦兽也,乃能获兽,能胜其类,又知以时祭,可谓才矣。獭非能胜其类也,然亦知报本反始,非无赖者。”王氏将“才、赖”都看作形旁。“笃”的上部是“竹”,本是声旁。徐健《漫笑录》记载:“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从九从鸟,亦有证据。《诗》曰:“尸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王氏将“竹”处理为形旁。
王安石说,“波者,水之皮”,苏轼嘲笑他,“然则滑是水之骨也”。苏轼举出“滑是水之骨也”来反驳他,“滑”右边的“骨”不可能是形旁,只能是声旁。苏轼的反驳属于类比推理,有一定的说服力。其一,《说文》:“滑,利也。从水,骨声。”这是既往的定论,是有影响的说法。如果以为“滑”是“水之骨”,那么就是不同意既往的定论,就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成说不可信。其二,《说文》拿“利也”去解释“滑”,是将“滑”理解为柔滑、顺滑,是形容词,不是动词。《说文》的理解非常正确,“滑”作“滑动”讲是唐宋以后的事。有人说,水是滑动的,以此来替将“滑”看作会意字打掩护,缺乏历史观。其三,如果“滑”是“水之骨”的话,那么就要拿出远古或上古汉语中将水波比作骨头的证据,然而这种证据是没有的。
我们再以王安石对“波”的分析为例,看看他错在哪里。其一,《说文》说,“波”从水,皮声。这也是既往的定论,是有影响的说法。王氏既然说“波者水之皮”,那么他必然不赞同许慎的说法。从严格的科研程序来说,王氏既然不赞同许说,就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许说是错的,但是他只是拿出自己的结论,没有证明许说错在哪里,“皮”为什么不是声旁。这跟严格的科研要求背道而驰。其二,既然说“波者水之皮”,“皮”是“皮肤”的意义,那么“波”取“皮”会意,就是用“皮”的比喻义来造字。要使此说成立,就必须举出会意字中其他采用比喻义造字的平行例证,但是没有看见王氏有这样的论证。其三,还必须拿出远古或上古汉语中将水波比作皮肤的证据,然而这种证据也是没有的。因此,“波者水之皮”是不可能成立的。
从人们对《字说》辑佚来看,王安石《字说》中这种信口雌黄、缺乏任何科学性的解说可以说是触目皆是。由于得出这样的结论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因此对那些浅尝辄止者来说,就颇具吸引力。在当今,这种率意将形声字处理为会意字的著述极多,我们应该擦亮眼睛,竭力避免此类说法左右自己的判断。
八、联系古代文化分析汉字必须有科学证据
很多人都说,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以确定本义,要密切结合造字时的古代文化。作为一个原则,这是很正确的,但是具体实施起来,常常有人违背这一原则,以胡思乱想代替科学实证,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文化是一种社会存在,既有传承性,又有历史变异性。造字时的古代文化如何,要经过实证才可以探得。舍此而驰骋想象,往往流于主观,结论必然不可信。笔者经常见到一些论著,打着分析古文字字形结构,要“还原”古代文化、古人思维的“真实场景”的旗号,兜售没有根据的游根之谈,其结果是害人害己。
很多时候,某个字的字形结构分析,可以结合古书反映的古代文化揭示出来。例如,“葬”字,《说文》茻部:“葬,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薦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埋葬死人,它由“茻”和“死”两个部件组成。其中“死”指死人,“茻”是草莽,指众多的草,这里指用作柴火的干草。将死尸放在众多的柴草当中,并不表明造“葬”字时汉族先民是将死者放置在柴草中了事,而是反映了早期还没有出现棺椁,在埋葬死者之前,先裹上厚厚的柴草,然后下葬。为了证明这一点,证明不是许慎的主观猜测,他引用《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句话的大意是,古代埋葬死人,将干枯的柴草厚厚地裹上,埋葬在原野之中,不堆成坟墓,不种植树木,服丧没有规定的期限。许慎的这一引证,既使人知道“葬”字构形的具体含义,也使人相信他的文化分析不是凭空想象。
有时候,《说文》提供了可信的证据。例如,“薦”字,它的本义是兽所食的一种草。这个字由“艸”和“廌”两部分组成,不可能是形声字,因为“廌、薦”的古音相差甚远。从“艸”好懂。但是“廌”即獬豸,是古人传说的一种神兽,“薦”为什么从“廌”呢?不好懂。《说文》廌部:“兽之所食艸。从廌,从艸。古者神人以廌遗黄帝。帝曰:‘何食?何处?’曰:‘食薦。夏处水泽,冬处松柏。’”据此可知,“薦”字从“廌”,跟黄帝的传说故事有关。这个传说故事不可能是许慎编的,而是有其来历的。今所见《说文》之前的古书,均未见这个传说故事,端赖《说文》留存下来。我们看,《说文》是引用古代材料来证明“薦”为什么从“廌”,不是胡乱猜测,体现了求实的治学精神。倘若《说文》不将这个神话故事举出来,我们就没有办法知道“薦”为什么以“廌”为形旁了。
有时候,古书对于造字时的具体文化没有提供现成的说法,我们分析字形结构,必须详加考证,以得其溯,不能信口雌黄,胡编乱造。例如,“獲”字,是一个以“犬”为形旁、“蒦”为声旁的形声字。《说文》犬部:“獲,猎所获也。从犬,蒦声。”其中的“犬”是指猎获动物时所使用的猎犬,还是指被猎获的对象呢?应该是前者。猎犬是帮助人打猎的,故“獲”从犬,本义是田猎而得。“犬”不是指“兽类”,自然界没有犬,犬是人们由狼驯化来的,尽管人们给某些动物造字时用“犬”作形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注释“从犬”说:“故从犬。”这还不好懂。桂馥《说文义证》说:“《韩诗》:‘趯趯毚兔,遇犬获之。’谓狡兔数往来,逃匿其迹,有时遇犬得之。”这表露出“犬”是指猎犬。有好几个跟打猎有关的字都从“犬”,“犬”指猎犬:“獮(狝)”为什么从犬?段玉裁注引《诗·秦风·驷驖》“载猃歇骄”为证,此“猃”指长嘴的猎犬,“歇骄”指短嘴的猎犬。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说得更明白:“猎必用犬,故‘獮、狩’并从犬耳。”“獵(猎)”为什么从犬?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从犬者,‘载猃歇骄’之意。”可见,“犬”指猎犬。“狩”字,《说文通训定声》说:“按田必有犬,故从犬。”至于“獠”中的“犬”也应指猎犬。先民打猎的条件有限,各种动物都有它们生存的方式,尤其是对危及其生命的人或动物具有高度的警觉,先民发现猎物需要猎犬的帮助,猎犬有灵敏的鼻子和耳朵、眼睛,还有锋利的牙齿,对打猎非常有利,所以古人说“猎必用犬”是经验之谈。
再如,“死”字,《说文》死部:“死,澌也,人所离也。从歺,从人。”许慎用“澌”去解释“死”字,“澌、死”汉代读音相近,词义有关联。这种训释方法,前人给了一个术语,叫“声训”。“澌”本义是水流尽了,引申指竭尽,澌灭。许慎用“澌”去解释“死”,上下文中“澌”指竭尽,是什么竭尽了呢?是血?脉搏?心脏的跳动?都不是。在今天,我们采用西方的标准,以心脏是否跳动作为鉴别人死亡的标准;在我国古代,是以是否有气息流动作为鉴别人死亡的标准,人断气了,就意味着死亡,人死亡了,魂魄离体,这也是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所说的“人尽曰死”,因此许慎用“澌”去解释“死”,一定用“澌”的“气息尽”的具体含义去做声训的。
又如,“睡”字,《说文》目部:“睡,坐寐也。从目、垂。”其实“垂”也是声旁,“睡、垂”古代只有声调不同,声韵母都相同,“睡”是“垂”派生出来的一个词。所谓“坐寐”,指打瞌睡。人打瞌睡,就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常常是头不由自主地垂下来。欧阳修《秋声赋》说:“童子莫对,垂头而睡。”那么“睡”从“垂”,具体是否指头往下垂?不是的,《秋声赋》是宋代的文章,它并不能证明“睡”来自指头往下垂。先秦以前,人的睡眠和清醒往往以眼部的动作为标志,所以“眠、瞑”等都从目,人睡醒了,就能见物,此为“觉”,这是从“见”。“睡”的“垂”,具体含义是指上眼皮下垂,不是指头部往下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此以会意包形声也。目垂者,目睑垂而下,坐则尔。”这就非常契合上古文化,也说明段玉裁考释之精审、高明。
总之,我们通过先秦文化去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理想的要求是:既不能丢失汉字本身反映出来的先秦文化现象的任何细节,又不能将分析者个人的主观臆想当作先秦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通过先秦文化揭示汉字的形体结构,进而求出其本义。
九、汉字形体结构分析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关系问题
北宋王安石《字说》问世后,当时的有识之士起而嘲弄之,这是表示不赞同。当今是我国历史上胡乱分析汉字形体结构最流行的时期,不仅此类现象泛滥成灾,而且堂而皇之进入主流媒体,被人捧为“妙解汉字”,危害千家万户,真是伊于胡底。也有人对此现象提出批评,马上就有人出来辩解:这种“妙解汉字”的做法,尽管于古无征,但它便于人们识记汉字,是便于人们掌握汉字的好办法;有人拿这种“研究成果”教小学生识字,效果很好。这是典型的托词,是将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立起来,好像如果重视汉字形体结构分析的科学性,就不能达到实用性;要达到实用性,就必然要损害科学性,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粗浅看法,经不起推敲。我们分析汉字的形体结构,为什么不能将科学性和实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呢?在笔者看来,这种说法要么是自己没有能力做到有机结合而找的托词,要么是对科学性和实用性的辩证关系缺乏积极思考而找的托词,要么是兼而有之所找的托词。至于说这种胡乱分析汉字形体结构的做派便于人们记识汉字,也是一种主观愿望,没有客观依据。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尽管杂乱无章的信息是可以记忆的,但由于它们难以组织和归类,因此增加了回忆和识别的难度,从而干扰了人们的记忆能力;系统的、有条理的信息能有效地帮助人们记忆,提高记忆效率。胡乱分析汉字形体结构,必然是支离破碎、言人人异,没有系统性,因此不便于记忆;系统的、有条理的汉字形体结构分析必然是秩序井然的信息,因此方便人们的记忆。
我们看分析古文字形体结构的著述,想从中获取科学、有用的知识,如果没有严谨的态度,没有深厚的古代文化修养,就会感觉似乎各有道理。其实不然,这里面是有高下之分的。对于初学者来说,选取那些被专门家公认的字形分析读物作为入门书,是避免误入歧途的一个好途径。
笔者在平时的语文生活中,比较关注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成果,形成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写出来跟读者朋友交流、共勉,希望我们对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将科学性和实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文/孙玉文
来源:为天地立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