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礼办了,酒席请了,连上车礼都给了4万6,最后却连结婚证都没领成。”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返还彩礼案,把“00后结婚不领证”的争议推上热搜:男方黄某先后给出36.6万元彩礼及五金,与女友贾某举办婚礼、共同生活4个月后因琐事分手。法院最终判决女方
一场只办婚礼不领证的00后“闪婚”:36万彩礼24万退回,剩下一地鸡毛
——从河南上蔡县判决看“仪式婚姻”的法律真相
“婚礼办了,酒席请了,连上车礼都给了4万6,最后却连结婚证都没领成。”近日,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返还彩礼案,把“00后结婚不领证”的争议推上热搜:男方黄某先后给出36.6万元彩礼及五金,与女友贾某举办婚礼、共同生活4个月后因琐事分手。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24万元,消息一出,舆论炸裂——有人替男方心疼“一夜蒸发12万”,也有人为女方鸣不平“青春怎么计价”。但剥开情绪,这起看似狗血的纠纷,恰是当下农村高价彩礼、仪式婚姻与法律婚姻脱节的缩影。
一、从“看日子”到“闹分手”:四个月走完一场婚姻
2024年正月,黄某经媒人牵线认识贾某,见面礼10万元;腊月初“看好”,再掏22万元彩礼加五金;腊月二十二,婚礼当天,46000元“上车礼”把新娘接回家。短短11个月,黄某家砸下36.6万元,几乎掏空家底。
然而,婚礼热闹散场,生活却一地鸡毛。没领证的小两口因琐事争吵不断,2025年5月,贾某搬离黄家,微信拉黑,恋爱关系宣告结束。黄某一家懵了:酒席钱、装修钱、彩礼钱,难道打了水漂?于是,一纸诉状将贾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款”。
二、36万变24万:法院如何“打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但可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过错程度等酌情减少。
本案中,法官重点考量了三大因素:
最终,法院在“全额退”与“一分不退”之间折中,酌定返还24万元,相当于原彩礼的66%。五金首饰黄某主动放弃,算是给这段关系留最后体面。
三、不领证的“仪式婚姻”:浪漫还是陷阱?
在广大农村,“先办酒后领证”并不鲜见:有人嫌民政局排队麻烦,有人迷信“好日子”,更多人是把婚礼当成对外宣告的“社会结婚证”。
可法律只看登记。没有那一纸证书,所谓的“夫妻”只能算同居。一旦分手,财产、彩礼、甚至孩子的抚养权都可能面临扯皮。本案判决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 对男方——彩礼再高也买不来“白头偕老”,付款前先想清楚风险;
• 对女方——收了彩礼不领证,分手后大概率要“打折”返还,所谓“青春损失”法院并不支持;
• 对家长——别把嫁娶当买卖,高彩礼不仅让男方返贫,也让女方陷入“待价而沽”的怪圈。
四、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
判决书中,法官特意写道:“倡导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24万元不是简单的“退款”,而是给全社会的一次普法:
正如网友所言:“如果感情靠钱说话,那分手时也只能用钱收场。”
结语
一场没有结婚证的婚礼,让两个00后家庭和十几万元一起“蒸发”。法院24万元的判决,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畸形彩礼的纠偏。下一次,当鞭炮响起、酒席摆开,希望新人们先问问自己:我们准备好为彼此负责了吗?毕竟,结婚证的那9块钱,才是婚姻最便宜的“保险”。
来源:大卫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