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检察官是法治声音传播者,亦是法之公正守护者。本期讲述的是一名扎根群众工作前沿、司法办案一线17载的检察官。他,就是现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检察官是法治声音传播者,亦是法之公正守护者。本期讲述的是一名扎根群众工作前沿、司法办案一线17载的检察官。他,就是现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
岁月以同样的方式经过每个人,而每个人却以不同的方式经过了岁月。从检日子不经意间从指尖划过,他以赤子之心守护人间烟火的初心却更加赤诚。凭着热爱与坚韧,杨松多次获评省检察院十佳办案人、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业务标兵。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优秀案例、十佳报告,撰写调研文章多次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评选中获奖并作交流。部门推进“八号检察建议”经验在最高检论坛交流发言、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典型事例。任第二党支部书记后打造的“助苗护未”党建品牌获评全省百优。多次为应急管理、民政、公安等部门以及省内外检察机关业务条线开展法治宣讲,根据省检察院安排多次开展援藏教育。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安徽省第一届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库成员和“优秀检察官”。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淬先锋,竞显百舸争流
▲杨松(右一)出庭公诉
“人民是检察工作的出题人与评卷人,人民的需求与满意是我努力方向。”杨松曾在控申岗位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群众工作一线,心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对群众深厚的情感,恪守司法为民宗旨,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任支部书记后,注重在业务中磨砺队伍,凝聚团队力量,探索致力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助苗护未”党建品牌,凝聚多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2024年,该品牌入选安徽省第二届“一支部一品牌”百优案例。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青年干警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杨松利用丰富的参赛与办案经验,多次为青年干警分享经验、剖析不足。“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正是团队的协作才有个人成长与进步。”负责第一检察部后,组织首次公检法同堂培训与业务论坛,推动解决焦点问题,指导疑案办理。邀请刑事审判部门外出学习、借鉴,围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举办公检法疑难问题证据研讨会。拟定了刑事检察队伍培养方案,通过集中培训、主题论坛、业务竞赛等举措,引导刑检队伍学先锋、当先锋,助力培养刑检业务尖兵,夯实刑事检察人才基础,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循初心,守护人间烟火
▲杨松受邀参加滁州网在线访谈节目
法治公正的底色是世道人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然要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十年控申经历为杨松积累了群众工作经验,而任凤阳县刘府镇耿冲村第一书记的两年岁月里,让他充分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明确努力方向,他深知寻常百姓的生活没有那么轰轰烈烈,更不想以身试法,他们所期盼的人间烟火正是我们用心守护的。
从检以来,杨松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接待来访群众上千人,化解矛盾数百起。在办理罗某某掩饰掩隐犯罪所得抗诉案时,他秉持客观公正办案立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后将有期徒刑三年改判十个月。王某某非法持有恐怖主义物品案是滁州市检察院近年来首例,既体现“重罪”轻处中检察担当,亦涉及区域类案处置的司法政策。经两次委托调查评估无果后,杨松又与法官赴社区调查并向社区矫正主管部门反馈,但法院两次委托评估仍未得到明确意见。为此,他对被告人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后提出适用缓刑的确定刑建议并被采纳。庭审时邀请侦办类案的侦查人员旁听,提升取证规范性、合法性意识,为类案处理和社区矫正实质性审查提供参考。
“证据是罪与非罪的基石,不能因认罪认罚而降低证明标准。”杨松办理赵某某故意杀人、放火、诈骗案中,针对案发现场无目击证人、放火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诈骗主观故意认定等焦点引导取证,赴案发现场还原案发过程,对涉嫌诈骗100余万元不予认定。办案既是法律适用与释法说理过程,更要兼顾法理情融合。“庭审是锤炼与检验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的试金石。”杨松认为出庭公诉是提升公诉人综合素质最好平台,为此,他连续两次申请由滁州承办省级重罪案件观摩庭,实现指控犯罪、法庭教育和公诉能力提升同频共振。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小案”中感受司法公正与温度,是新时代检察履职鲜明的底色。2024年,他办理的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批捕复核案入选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该案从不构成犯罪变更为构成犯罪,既源于对“三个善于”深刻理解,亦体现检察机关接受制约的主动性。围绕办案讲述的《槌音响起前》获评省检察院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一等奖。他在办案中始终遵循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指导疑难案件中提升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与能力,负责滁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来,指导的数百起案件无一错案。
强根基,熔炼淬火砺兵
山有顶峰,湖有彼岸,而能力提升却无止境。杨松三次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均获十佳。第一次参加全国业务竞赛取得业务能手成绩后,背负巨大的压力,他再次踏上了全国业务竞赛场。面对来自全国众多优秀选手,在组织的关心与指导下,历经四轮比赛、三轮淘汰,最终拼得全国十佳。“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如意,但并不意味努力没有意义。”他说正是因为多次参赛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杨松(左)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
溯根源,探赜法理幽光。从办案中探究案发成因、规则疏漏,以理论研究反哺司法办案。在办理刘某某不服涉案财物处置申诉案时,杨松通过制发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由此撰写《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作用实现路径》获最高检征文三等奖。2022年,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后,杨松撰写了近三年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调研报告,提出治理建议,被省委办刊发。在分析本地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困境后,撰写的《环境污染犯罪惩治检察综合履职研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奖。在办理常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陈年命案中,建议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委会委员列席庭审,2023年由此撰写的《检察权主导非法证据排除模式构造》获评二等奖并在最高检主办的研讨会上发言。2024年,杨松的7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需要久久为功。为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杨松为近500名养老机构从业者进行普法宣传,推进“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入选最高检典型事例。根据省院指派多次赴西藏为新入额检察官分享办案体会。2023年被聘为滁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杨松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体现在守护司法公正的实践中。他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不断赋予初心时代内涵,以勤勉敬业的态度,守护民心,捍卫正义,立志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检察官,以无悔的青春守护着人间烟火。
来源:安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