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5日,晋城中院与沁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们带着一份特殊的“生态守护清单”走上街头、走进乡村,将生态保护的法治种子播撒进群众心间。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
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提出20周年,
20年,
足以让一颗树苗长成参天大树,
也让该理念深植人心。
近日,
晋城两级法院的干警们
化身绿色守护者,
以实际行动凝聚生态保护“大合力”。
法润基层·情系根脉
8月15日,晋城中院与沁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们带着一份特殊的“生态守护清单”走上街头、走进乡村,将生态保护的法治种子播撒进群众心间。
街头巷尾,普法声里传理念
“您看这手册,环境保护法里明确了咱们每个人的义务,破坏生态可是要担责的!”
在西文兴村文化广场,干警们摆开宣讲台,手里的普法手册一次次递出,从《环境保护法》到《文物保护法》,从“破坏林地要赔偿”到“古建保护有规范”,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宣讲,答疑解惑,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让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座谈会上,共话乡愁守根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传统村落和古建筑保护中面临的法治难题,晋城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召开了“司法守护乡愁:筑牢传统村落与古建筑法治屏障”专题座谈会。沁水县文旅局、沁水县住建局、相关村委负责人及法院干警聚焦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共商保护良策。
沁水县住建局古村落保护负责人杨志强反映了古村落产权混合、村民保护意识待提升、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等基层一线难题。沁水县文物保护中心焦江峰介绍了当前沁水县古建筑保护中的进展,同时指出了古建筑修缮资金技术短缺,文物保护队伍力量不足等现实困境。晋城中院环资庭庭长张艳丽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从司法角度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大家围绕依法严惩、提前介入规划、多方联动、推动古建修复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发出“全国生态日”
行动倡议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泽州法院作为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践行者,深刻体会“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强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共同责任,更需法治坚实保障。
面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做生态法治的学习者;做绿色生活的践行者;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
“绿”法润乡土,
保护生态美
8月15日,高平法院组织开展“守护绿水青山,与法同行护家园”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干警就地搭起“流动普法站”为来往群众答疑解惑,并以涉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真实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同时高平法院与晋城市环保局高平市分局召开座谈会,围绕非诉环保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执行实施等关键环节深入研讨。
守护千年古树
共筑法治屏障
8月14日,阳城县人民法院联合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为一棵树龄达1000年的古桑树发布《司法保护令》,并通过现场案例讲解、法律普及和“我与古桑合个影”的方式向群众传递保护理念,以法治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生态保护,步履不停。让我们一起,将爱护环境成为习惯,将守护生态成为共识,晋城两级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文明,让家园有看不尽的好风景。
愿法治如春风细雨,
浸润每一条石板路;
愿正义似梁柱榫卯,
撑起千年文化苍穹。
供稿:环资庭、沁水法院中村法庭
图片:各基层法院
编辑:刘丽薇 李泽晴
来源:晋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