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宋振波(图片来源: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最高检在15日的通报中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振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振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政策扶持、贷款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5年4月出生的宋振波是山东桓台人,1984年7月,他从山东省当时的滨州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学专业毕业后,曾在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一中当过三个月的老师,同年10月被调至淄博市桓台县教育局任办事员。
此后,宋振波在淄博市周村区、临淄区担任过领导职位。2015年6月起,其担任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临淄区委党校校长,齐鲁化工区工委书记等职。2020年1月起,任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去年11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宋振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今年4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宋振波被“双开”的消息,经查,宋振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贪婪无度,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违规决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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