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9月,徐某在直播时结识艾某,艾某询问其是否愿意引流,由艾某在境外APP联系上线,拿到需要引流的账户,指导、帮助徐某购买设置直播间、引流直播等。徐某通过诱导性的文字、直播聊天话术配合色情图片,引导直播间观众添加色情、淫秽微信号。
直播间里高举手牌
屏幕代码暗藏玄机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徐某在直播时结识艾某,艾某询问其是否愿意引流,由艾某在境外APP联系上线,拿到需要引流的账户,指导、帮助徐某购买设置直播间、引流直播等。徐某通过诱导性的文字、直播聊天话术配合色情图片,引导直播间观众添加色情、淫秽微信号。
2024年,徐某认为艾某给的非法引流单价太低,双方合作频次逐渐减少。之后,徐某通过境外APP结识另一非法引流人员,约定为非法色情、淫秽信息引流。因平台严格管控,直播间内无法放置微信号,徐某遂改为在直播间、粉丝群“亮码”的方式诱导他人使用微信扫码下载淫秽、色情APP。
截至案发,徐某共计使用176个账户非法直播,累计观看人员达72万余人,累计提现33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抖音平台直播间为色情、淫秽信息非法引流并从中获利,二人行为均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任何借助网络
为违法犯罪搭桥铺路的行为
终将成为困住自己的枷锁
切莫心存侥幸
做网络犯罪的“二传手”
来源:菏泽巨野县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