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冲动的代价!男子为泄愤损毁他人车辆获刑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8-14 10:20 2

摘要:生活中难免有情绪低落之时,学会正确舒缓情绪至关重要。然而,总有少数人选择以错误方式发泄,最终为冲动付出沉重代价。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泄愤损毁他人车辆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祁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生活中难免有情绪低落之时,学会正确舒缓情绪至关重要。然而,总有少数人选择以错误方式发泄,最终为冲动付出沉重代价。近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泄愤损毁他人车辆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祁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1月10日凌晨,祁某与朋友饮酒后返回自己经营的店铺,发现一辆轿车正停放在店门前。他认为该车妨碍了店铺正常经营,情绪瞬间失控,随即从店内取出手电钻和螺丝,用电钻将螺丝强行钻入轿车的4条轮胎,并故意划伤轮毂,造成轮胎报废、轮毂受损。经专业鉴定,被损毁的车辆4条轮胎及轮毂共计1.52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祁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检察官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特别提醒,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切不可因一时冲动实施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这类过激举动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触碰法律红线,最终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遇到矛盾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 实习生 王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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