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是我厅与自治区红十字会于2024年5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应急救护、人道文化传播等领域深化合作,共同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应急救护师资、救护员、初级救护员、CPR+AED证书培训和普及性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交通运输场所配备足用、实用的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6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内蒙古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车等客运驾驶员应急救护培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厅与自治区红十字会于2024年5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应急救护、人道文化传播等领域深化合作,共同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应急救护师资、救护员、初级救护员、CPR+AED证书培训和普及性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交通运输场所配备足用、实用的急救箱、AED机、应急救护一体机等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场所建设应急救护点和培训基地。
二是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提交自治区政府的代拟稿《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开展“救在身边·交通伴行”行动。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客流密集运输场站从业人员和各类交通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力争一线工作人员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全覆盖,到2030年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不低于30%。鼓励驾校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培训考核内容,力争新取得驾驶证人员培训全覆盖。在盟市所在地主要高铁站、客运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等具备条件的站点,争取实现医疗急救设备全覆盖,并逐步向条件成熟的旗县市区推广。在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组件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队伍,积极参与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在机场、车站、地铁站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机,抓好AED机的使用培训,按照至少1:10的比例培训取证救护员。经与自治区红十字沟通,目前该文件处于审核阶段。
三是严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准入关。督促各盟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考试大纲,确保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掌握旅客急救基本知识;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要求运营企业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开展应急处置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是加强应急救护知识宣传。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卫健委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急救知识,灵活应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及公交车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显示屏等发送播放急救知识和急救实操演示视频动画等,提高从业人员和群众救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关要求,加强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卫健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客流密集运输场站从业人员和各类交通执法工作人员应急救护考核培训,提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护能力,同时,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推动将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纳入大型赛事志愿者应急救护培训范围内。
感谢贵委对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6 月 28 日
来源:律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