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网络暴力案件的立案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依据,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核心条件:#法律#
关于网络暴力案件的立案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依据,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核心条件:#法律#
一、传播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典型案例:
1. 吴某某诽谤案
吴某某编造“73岁企业家娶29岁美女”谣言,相关微博累计阅读量超过4亿次,远远超过5000次点击标准,法院以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 郑灵华案
郑灵华因染发遭遇盗图造谣,相关诽谤信息点击量超过5000次,符合“情节严重”标准,该案件最终进入刑事程序。
二、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视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可以进行公诉立案。
典型案例:
安某某被网暴自杀案
常某等人因泳池纠纷煽动网络暴力,公开侮辱被害人隐私并致使其自杀,法院以侮辱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
朱之文刑事自诉案
朱之文遭受持续四年的网络暴力,虽然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但由于社会影响恶劣,法院最终受理并推动刑事追责,这反映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可以突破自诉限制。
三、重复违法或组织化犯罪
《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平台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的,构成“情节严重”。
章某雇佣水军案
章某在缓刑期间窃取他人隐私、雇佣水军长期实施网络暴力,导致受害人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最终因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某某敲诈勒索案
李某某在两年内伪造食品质量问题作案206次,以曝光相威胁向商家索赔,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四、维权建议
网络暴力受害者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维权路径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和实际业务操作整理如下:
1.妥善保存所有侵权内容(涵盖文字、图片、视频、转发记录等)。建议采用截图、录屏以及使用网页存证工具等方式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
2.向网络平台举报**
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侵权内容,并对施暴者账号进行封禁处理。若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可引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10条,向平台强调其应承担的监管责任,并明确告知将向网信办进行举报。
3.投诉举报
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举报平台(小程序或官网)提交投诉申请,选择“侵权类”或诽谤诋毁等相关类别,并附上证据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4.报警处理
刑事自诉:若侵权行为涉及侮辱、诽谤(例如相关内容点击量超过5000次或造成受害者自杀等严重后果),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公诉程序:若证据不足或侵权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受害者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例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最终即转为公诉程序进行处理。
5.民事诉讼
受害者可起诉侵权者及相关平台,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第179条,受害者还可主张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
来源:案件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