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贷款收近百万中介费?北京金融监管局发文打击非法存贷款中介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8-11 20:46 1

摘要:8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发文表示,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是现阶段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主要表现之一,北京金融监管局坚决整治,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今年更是加大力度,推出一套“强责任、全覆盖、严打击”的组合拳,切实保

中经记者 郑瑜 北京报道

打击金融“黑灰产”持续加力。

8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发文表示,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是现阶段金融领域“黑灰产”的主要表现之一,北京金融监管局坚决整治,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今年更是加大力度,推出一套“强责任、全覆盖、严打击”的组合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华东地区金融机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金融“黑灰产”乱象中,非法贷款中介的打击确实存在难点。“贷款全流程并未出现第三方,借款人还可能刻意隐瞒第三方中介的存在,对于金融机构管理提出了挑战。”

单笔贷款中介扣划近百万元“服务费”

当前,游走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非法中介已经成为困扰金融机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一大乱象。

根据北京金融监管局通报案例显示,2023年,北京市某企业主吴某接到一个贷款中介营销电话,询问“最近是否有资金缺口”,许诺“可快速代办低息贷款”。

因吴某的企业的确资金紧张、经营困难,于是他与中介公司多次沟通,对方再三承诺“只需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我们帮您优化收入流水”,同时明确表示“代办业务仅收取2个点的费用,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5%”。

签订合同后,中介公司通过转让空壳公司、先行垫资、虚构申贷材料等非法手段,帮助吴某从某银行机构获批一笔600余万元的企业经营性贷款。

不料贷款到账当日,中介公司直接分笔扣划近百万元“服务费”,最终吴某仅获取信贷资金500万元左右。事情曝光以后,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吴某虽追回部分中介费用,但债务压力仍然持续存在。

类似贷款中介乱象并不少见。

此前,有华东地区借款人王女士曾向记者反映,有中介怂恿她为他人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借款提供帮助。

该模式又称“AB贷”,具体为中介锁定征信资质不足的客户A并伪造贷款审批通过记录,诱使其寻找信用良好的担保人B签署文件,谎称B仅需协助资质审核或走账。实际利用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资金交由A使用,使B在不知情下成为实际借款人并承担还款责任。

在王女士获得金融机构贷款20万元,并交给他人后,该中介将王女士从微信中拉黑。而后实际用款人并未还款,最后王女士背上了20万元的金融机构欠款记录。

而上述涉及的消费金融机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一直坚持全流程自主的业务模式,在前期获客阶段并未和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上述案例其实是中介方打着机构的幌子在揽客。

“强责任、全覆盖、严打击”

在官方材料中,北京金融监管局方面也总结了这类非法中介的常见套路:

一是虚假营销与低息诱惑。对外声称“与银行有合作”“可通过内部渠道办理贷款”或冒充“××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所谓“额度高、利率低”的贷款,实际收取高额服务费,导致消费者贷款成本远超预期。

二是违法包装骗贷。瞄准资质不足的小微企业或征信白户等特定人群,协助借款人虚构工作单位、贸易合同、银行流水、资产规模等申贷材料,甚至勾结银行机构个别员工,共同骗取通过授信审批、实现贷款发放,借款人则为少量报酬甘愿成为“职业背债人”。

三是实施“套路贷”犯罪。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名义诱导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或变相“担保”等相关协议,制造贷款交付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通过设置违约陷阱、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虚假诉讼、暴力胁迫等一系列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

对于上述套路为何屡屡得手,有上海地区的律师告诉记者,当前企业主在贷款时,经常会遇到信用修复或信用关联人的套路。“由于这一类人群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需要资金的情况,所以愿意多花钱找这些声称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贷到款项的中介。总的来说,急需用钱的和债务压力大的,特别容易‘病急乱投医’。”

今年3月,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债、不正当反催收等是重点打击方向。在此之后,地方的打击力度也持续加码。

针对下一步工作方向,北京金融监管局方面表示:

一是压实银行机构责任,要求辖内机构加强助贷业务管理,严禁机构与非法存贷款中介开展合作,严禁银行员工与非法存贷款中介内外勾结。

二是全面开展线索摸排,通过大数据分析、日常监管、机构报送等手段,排查发现辖内疑似非法存贷款中介线索。

三是形成央地协同共治合力。积极联动相关部门,深化源头治理与行刑衔接,加大网络不良金融信息处置力度,合力打击非法团伙,从严从快惩治银行“内鬼”,对非法存贷款中介乱象形成强力震慑。

在压实机构责任方面,前述机构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机构方已经在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有多次提示借款只能是本人用于消费用途,比如客户经理面谈面签环节、审批环节、放款环节都有提示,并且保留相关痕迹和证明;放款后贷后部门也会监测资金流向。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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