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国共内战第28章内战前最后的较量(一)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14 10:17 2

摘要:1946年5月,中共台湾省工委在台湾正式成立,蔡孝乾任书记,陈泽生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洪幼樵任宣传部长。陈泽生和洪幼樵成了蔡孝乾的两个重要助手。抗战前陈泽生在左翼作家联盟时就加入了中共,奉命随蔡孝乾来台时,已是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洪幼樵抗战时在福建打过游击,

1946年5月,中共台湾省工委在台湾正式成立,蔡孝乾任书记,陈泽生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洪幼樵任宣传部长。陈泽生和洪幼樵成了蔡孝乾的两个重要助手。抗战前陈泽生在左翼作家联盟时就加入了中共,奉命随蔡孝乾来台时,已是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洪幼樵抗战时在福建打过游击,具有武装斗争的经验。7月,蔡孝乾回到台湾,开始全面主持中共台湾省工委的工作,中共地下党正式在台湾运作。

蔡孝乾,1908年生于台湾省彰化县花坛乡。1919年进台湾彰化公学校读书。1922年毕业,留校任代教员一年。1924年至1925年在中国共产党创办的上海大学社会科学系读书,受到瞿秋白、任弼时等人的思想影响,参加了上海台湾青年会,并组建新了旅沪台湾同乡会。1925年12月参加主持召开上海台湾学生联合会成立大会。

1926年7月,蔡孝乾返回台湾,宣传革命,帮助组织了台湾文化协会左翼。后为文化协会机关报咨询、顾问和撰稿人。1928年4月当选为台湾共产党(注: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中央委员、常任委员,负责宣传部工作,8月离开台湾到大陆。

1932年4月,蔡孝乾离开福建漳州来到江西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在列宁师范学校任教,参加反帝同盟。1934年1月作为台湾代表参加了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10月,作为唯一的一个台湾籍人士参加了长征。

1935年10月到达陕北后,任反帝联盟(后改为抗日联盟)主席。全国抗战爆发后,到八路军总部工作,随总部赴抗日前线。1938年上半年至下半年任八路军总部野战政治部部长兼敌工部部长。后调回延安工作。1941年10月出席在延安召开的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代表大会,并被选为各民族反法西斯大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12月在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大联盟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同盟常委。

1945年4月至6月,蔡孝乾旁听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年底离开延安到达上海,7月回到奉中共中央派遣返回台湾开展地下工作。

1946年4月间,蒋介石曾要求各个党派在4月20日前交出参加政府及国大代表的名单。为此,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指出:“东北情况已变,许多问题须重新估计,非打不足以杀其锋”。

对此,中共中央复电周恩来:我应坚持如不停止冲突、停止运兵,则一切无从谈起。我决不在武力进攻下答应国方任何要求。于是,周恩来在13日公开宣布,在政治与军事问题没有完全获得解决以前,中国共产党拒绝参加拟于5月5日召开的国民大会。

马歇尔返华前夕,中共中央电示周恩来:向马歇尔表示再不能让步的立场,要求国民党在东北停战、停运,承认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联军及地方民选政府,并改组中央接收机构,由各党派参加,坚决反对国民党对政协协议的破坏。并特别提示,除非美国公开全面地支持国民党实行内战与独裁,否则不要和马歇尔弄僵。

22日,周恩来与马歇尔会晤,直斥国民党在谈判中蛮横无理,“他们方面每提出一个要求,我们便都得答应。甚至由于他们的破坏而把一切条件改变了,他们仍要求我们严守原来的约束”。

马歇尔虽然几次尝试提出新的方案,但都被蒋介石推脱延宕。马歇尔无计可施,转而劝诱共产党接受国民政府的条件。周恩来列举事实向马歇尔说明,共产党从来没有反对政府军到东北接收主权。“过去我们所答应的,他们不接受,今天当形势已经起了变化,反要我们答应得更多,这很困难。”

周恩来于5月13日向中共中央发出长电,分析了对美国在东北问题上的矛盾态度,并判断:“前途在目前看来真正好转绝无可能,全面破裂尚有顾虑,但危险已增长,半打半和也许较多,最后要看力量的变化和对比来决定。然即使能和也不会安定,必然仍在不安定的斗争中对峙下去。要动员群众,以待决战。”

中共中央赞同了周恩来的上述看法,于5月21日通告全党:“目前对时局的基本方针,是避免挑衅,拖延时间,积极准备。”随后,中共中央又致电代表团:东北方面我们让到长春双方不驻兵为止,此外再不能有任何让步。美蒋要打让他们打去,要占地让他们占去。我们绝不能在法律上承认他们的打与占为合法。通过几轮交换意见,前后方对谈判前景的判断达成一致,且已估计到最坏情况发生的可能。

国军收复长春之日,蒋介石偕夫人飞临沈阳,充满信心,手书行政院长宋子文,要他转告马歇尔说:“我军进入长春,实于和平统一,只有效益,而毫无阻碍,要其放心,只要东北之共军主力溃败,则关内之军事必易处理。”并在日记写道:“应速定收复东北全境之方针,令杜聿明长官部向哈尔滨兼程挺进。”

蒋介石此时对中共的要求,是切实履行停止冲突协议,恢复交通,实施整军方案,不得阻碍国军接收东北主权,以为谅解之基础。此外,必须赋予军调执行部美国代表有公断与决定之权。如共方接受以上条件,共军在东北可有三个师(整军方案原为一个师),驻于黑龙江省境之内,或合江省境内,政治问题(如省主席)待军事问题解决后再谈。中共对以上条件坚决拒绝。毛泽东说:“东北方面,我们让到长春双方不驻兵为止,此外再不能有任何让步。”并给中共东北局及林彪的指示:“争取时间,休整补充,恢复元气,再行作战。”

周恩来的首要任务,就是争取停战时间。最便捷的途径,就是找马歇尔帮忙。28日夜,周恩来电告中共中央:“蒋自进长春后,在全国更积极备战,拖美下水,现内战已临全面化边缘。除非马给蒋压力,或我给蒋以决定性打击,恐难有挽救可能。”

马歇尔也不希望国共在东北大打出手,最终酿成全国内战,于是致函蒋介石:周恩来与余共同建议调处执行部应立即派一前方小组进入长春,并即驻该地。余敦促阁下立即下令国军在二十四小时内停止进攻及追击。关于停战的时限问题,周恩来听说是十天,认为时间太短,要谈判能成功,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一个月,至少也得二十天。争到结果是十五天。

这十五天是蒋介石接受了马歇尔之建议,决定自6月7日正午起至6月22日正午止,在此十五日内,停止一切攻击前进及追击,并盼在此时期中,对于已签订之各项协议,均能商定详细实施办法。停战之后,裁判权或最后决定权的问题,周恩来认为如果这个权不取消,一切最终将由美国军代表裁定,这个对中共显然也是非常不利的。为此,周恩来声称:关于最后决定权,政府自己都弄不清,每次的信,从宋美龄的算起,都用的是最后决定权,但报上。又宣传说是仲裁权,并说我故意译成最后决定权。

宋美龄的信,是5月24日致马歇尔之函,转达蒋介石的意见时,称“赋予仲裁者执行部美国代表有公断与决定之权,并予以解释协议之权;如政府与中共代表争执时,双方均应照其判决之件,切实履行,不得托辞延误。”

周恩来接着又声称:最后决定权,给人以很突出的印象,在形式上和本质上,都将把美国朋友放在更困难的地位上,弄得左右都不是。如果在某事上决定后,于政府不利的话,美国的反动舆论会说你(指马歇尔)亲共,政府便可借此宣传,该事的最后决定权是错的。在相反的情形下,同情于中共的人士也会作相反的解释。蒋的办法是很多的,过去蒋说:“你(指马歇尔)的方法不对,结果一定失败。我(指蒋介石)不用这样的方法,我用打来取得长春。现在你又要停战,则我索性把问题弄得更尖锐,或则听我打下去,或则你做主。”由你做主的结果,如果你做得只对国民党合适,中共自然反对,造成你和中共的对立;如果你做的事,中共觉得对,而国民党反对,则总有做不去的一天。……国民党却善于用各种方法欺骗美国,使美国上当,把美国推到与我方对立的地位上去。

总之,周恩来坚决反对马歇尔拥有最后决定权,于是蒋介石提改为“三人会议必须决于多数之惯例”,但周恩来仍不同意,仍坚持个别解决的原则。​

来源:方忆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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