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年底前可一次性补缴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13 19:27 1

摘要:《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

3月12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再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换言之,过了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就不可以直接进行一次性补缴,而需要先逐年缴费5年。

该负责人举例解释,某男今年55岁,之前一直没有缴过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他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补缴了近10年的居民养老保险,然后继续每年按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那到60岁时,他就可以正常到龄申请领取养老金。如果他今年没有进行一次性补缴,而是明年才开始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到60岁时,他只缴费4年,就不能正常办理申请领取养老金,而需继续逐年缴费5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以前的6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目前,海南执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区间为200元/年至1.17万元/年,参保者可在此范围内自愿选择100的整数倍进行缴费。今年底前有意一次性补缴该项业务的居民,可到户籍辖区范围内市、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服务站等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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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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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热带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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