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爱康国宾体检中心和张晓玲之间的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相信不少朋友都有所耳闻。爱康国宾作为体检行业里的大品牌,知名度可不低,很多人图方便、信品牌,都会选择去他家做体检。可谁能想到,这么一家大家信赖的体检中心,居然因为一次体检和顾客闹上了法庭,还索赔1000万,
最近,爱康国宾体检中心和张晓玲之间的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相信不少朋友都有所耳闻。爱康国宾作为体检行业里的大品牌,知名度可不低,很多人图方便、信品牌,都会选择去他家做体检。可谁能想到,这么一家大家信赖的体检中心,居然因为一次体检和顾客闹上了法庭,还索赔1000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晓玲的遭遇,真的让人挺同情的。她连续10年在爱康国宾体检,一直都没被检查出患癌风险。可2024年,她在北大国际医院一查,居然已经是肾癌晚期了!大家想想,10年啊,每年都去体检,结果体检中心愣是没发现问题,这谁能接受?张晓玲当然觉得爱康国宾存在“误诊、漏诊”的情况,毕竟自己一直那么信任这家体检中心,每年都按时去,就想着能早点发现身体隐患,结果呢,等来的却是癌症晚期的噩耗。
从正常人的角度看,这体检中心肯定是有责任的。体检的意义不就是早发现、早治疗吗?要是花了钱体检,却没起到应有的作用,那这体检还有啥用?就好比你花钱买了个报警器,结果真有危险的时候它却没响,那你不得找卖报警器的算账?张晓玲也一样,她过度信赖爱康国宾的体检结果,结果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这损失谁来承担?爱康国宾呢,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经过内部核查和外部专家评估,坚称对张晓玲的体检服务不存在漏诊或误诊。在他们看来,张晓玲说自己“2024年被确诊癌症晚期”是夸大事实,还说张晓玲故意捏造并大肆散播他们做“假体检”,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所以一纸诉状将张晓玲告上法庭,索赔1000万。这1000万的索赔金额,真的太惊人了,一下子就把这件事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咱们先不说体检到底有没有问题,就说爱康国宾索赔1000万这件事,真的合理吗?我看悬。首先,张晓玲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她因为体检结果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站出来说出自己的遭遇,难道不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吗?她又不是故意抹黑爱康国宾,她是真的认为体检中心有过错,才会发声的。
再看看爱康国宾,作为一家大型体检机构,面对顾客的质疑,第一反应不是好好反思自己的服务流程、技术水平到底有没有问题,而是直接起诉索赔,这难免会让人觉得他们是在仗势欺人。而且,1000万的索赔金额,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更别说张晓玲还是个身患癌症的病人了。爱康国宾这一做法,无疑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
从法律角度来讲,要认定张晓玲侵犯名誉权,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名誉权侵权得满足几个条件,比如要有捏造虚假事实、恶意传播等行为,可张晓玲只是在陈述自己的体检经历和遭遇,她有实实在在的病例为证,很难说她是在故意捏造事实。退一步讲,就算张晓玲的言论对爱康国宾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那也不至于索赔1000万这么多吧?这明显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在我看来,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爱康国宾这1000万的索赔诉求。先看证据方面,爱康国宾要证明张晓玲侵犯名誉权,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张晓玲的言论更多是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并没有刻意编造虚假内容来诋毁爱康国宾。而爱康国宾所谓的“内部核查及外部专家评估”,也很难让公众完全信服,毕竟这其中可能存在利益关系,公正性有待考量。
再从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来说,法院在判定赔偿金额的时候,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造成的实际损失等等。张晓玲只是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虽然引起了一定的舆论关注,但并没有证据表明爱康国宾因此遭受了高达1000万的经济损失。而且,爱康国宾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应该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对舆论的能力,不能因为一点负面言论就狮子大开口索要巨额赔偿。
另外,从社会影响来看,如果法院支持了爱康国宾这不合理的索赔诉求,那以后普通消费者还敢维权吗?大家以后要是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能就会因为害怕被企业起诉索赔而选择沉默,这显然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营造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法院也不太可能支持爱康国宾的1000万索赔。
不过站在我自己的角度考虑,爱康国宾的老板说的那个话其实没有任何问题,你不可能指望一个几百块钱的体检去把你全身的任何隐患都能够查出来。要知道在医院哪怕检查一个全血都要几百块。怎么可能几百块钱在体检中心把你的心,肝,肾,脾,肺,大脑,脊椎,血液全部了无细致的查清楚呢。肯定可以查清楚在体检中心,但是花的这个价钱绝对不仅仅是几百块。1分价钱1分货,这句中国古话永远没有错
来源:村里的姑娘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