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通辽市科左中旗检察院、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2021年度优秀案件(全国100件)。
内蒙古行政检察大事记
(2022年至2025年)
2022年
2022年1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通辽市科左中旗检察院、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2021年度优秀案件(全国100件)。
2022年2月
开展2022年度“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2022年4月
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
2022年4月
开展“依法护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
2022年5月
确定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包头市固阳县检察院、赤峰市喀喇沁旗检察院作为全国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院。
2022年5月
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确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兴安盟扎赉特旗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为试点单位。
2022年11月
开展全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2023年
2023年3月
印发《扎实推进全区“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重点措施》,明确“整体进一、打造亮点”路线图。
2023年3月
喀喇沁旗检察院、固阳县检察院、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
2023年3月
开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
2023年3月
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2023年4月
开展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
2023年5月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检察院李敏、赤峰市巴林左旗检察院姜超越,在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
2023年6月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办理的某矿业公司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二批)(全国6件)。
2023年7月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2023年9月
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组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2023年9月
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工作办法》。
2023年10月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创建的“道路交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三等奖(全国30个)。
2023年12月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列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对李某某、薛某某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发表意见(最终法院再审改判)。
2023年12月
参加最高检第二届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论坛,自治区检察院围绕如何实现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与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作经验交流。
2024年
2024年1月
增设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单位。
2024年2月
阿右旗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诉某旗社保中心工伤认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行政检察2023年度优秀案例(全国19件)。
2024年3月
《人民检察》2024年第20期刊发李永君检察长《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基于李某某、薛某某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的探讨》文章。
2024年3月
开展“检护民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2024年3月
开展“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醉驾治理”专项活动。
2024年3月
开展“检察护企”行政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2024年4月
喀喇沁旗检察院办理的赵某诉某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付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全国4件)。
2024年4月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试行)》。
2024年4月
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2024年6月
发布《全区行政检察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5件),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鄂尔多斯市5地案例入选。
2024年6月
联合司法厅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推进会。
2024年6月
参加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研讨会。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代表自治区检察机关交流发言。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理论文章荣获一等奖(全国10篇)。
2024年7月
《检察日报》第5版头条刊发李永君检察长的《以“精品意识”做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文章。
2024年7月
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伟、薛某军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第五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专栏采用。
2024年7月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农业合作社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检护诚信”典型案例(全区4件)。
2024年9月
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
2024年12月
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
2024年12月
发布《行刑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典型案例》(6件),包头、兴安盟、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铁检分院6地案例入选。
2024年12月
推动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2025年
2025年4月
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
2025年4月
开展社会保障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活动。
2025年4月
自治区检察院以《老李有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背后的四年艰辛路》参评第四季全国“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被评为“优秀检察办案故事”。
2025年5月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
联合自治区人社厅、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2025年版)》。
2025年7月
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举办“政策落地进商会 真诚服务助企行”法律专场活动。
2025年7月
召开全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
2025年7月
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印发《协同推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