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性宅基地维权:困境与突破之道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3-11 05:11 2

摘要: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宅基地不仅是人们遮风避雨的栖息之所,更是与农民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重要资产。然而,农村女性在申请和分在农民村男女就不能平等?继承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申请宅基地方面是传统观念的束缚维权之路困难重重。面临诸多困难。

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宅基地不仅是人们遮风避雨的栖息之所,更是与农民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重要资产。然而,农村女性在申请和分在农民村男女就不能平等?继承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申请宅基地方面是传统观念的束缚维权之路困难重重。面临诸多困难。

从法律条文来看,《土地管理法》构建了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框架,却无意间给农村女性设置了障碍。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户籍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连,这本是保障集体土地权益的合理举措,可在现实中,却成了女性权益受损的根源。许多女性因婚姻变动,如出嫁后迁移户籍,便被原村集体视作“外嫁女”,直接丧失成员资格,申请宅基地的大门就此关闭。

“一户一宅”原则,本意是规范宅基地分配、防止资源浪费,却同样成为农村女性维权的绊脚石。由于“户主”大多为男性,即便家庭已有宅基地,女性在分户,如离婚、丧偶等情况下,村集体往往以“一户一宅”已满足为由,拒绝其申请。这使得女性在家庭结构变动后,难以获得独立的宅基地,生存空间受到极大限制。

更无奈的是,尽管《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但在一些地方,“村规民约优先”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村集体利用自治决议,公然排除女性权利,诸如“外嫁女不参与分配”之类的规定,将女性的合法权益践踏于脚下。而这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在一些基层执行起来畅通无阻,法律的平等保障沦为一纸空文。

传统父权制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男娶女嫁”“从夫居”的思想深入人心。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无论是原生家庭还是村集体,都自然而然地认为女性婚后应归属夫家,在原生村集体不再需要宅基地。女性自身也深受这种传统观念束缚,面对可能的权益侵害,因压力选择默默放弃主张权利。这种文化观念上的束缚,犹如一条无形绳索,紧紧捆住了女性争取宅基地权益的手脚。

在财产继承方面存在的性别偏见,更是让农村女性在宅基地权益上的处境雪上加霜。在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常被视为“传男不传女”的家族财产,即便法律明确支持男女平等继承,可在实际执行中,家族内部阻力巨大。女性往往在分家、继承过程中被边缘化,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愈发稀缺。在宅基地资源紧张的地区,村集体为保障本村男性成员的利益,以“避免资源外流”为由,对女性尤其是“外嫁女”的宅基地申请加以限制。这种做法看似为集体利益考虑,实则严重损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

当宅基地涉及征地拆迁,高额补偿引发的利益博弈,更是将女性维权的困境推向极致。家庭或村集体为获取更多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阻挠女性确权,甚至要求女性签署“自愿放弃”协议。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女性权益被无情牺牲。

农村女性普遍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甚至误以为“村规民约”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面对权益侵害浑然不觉,缺乏主动维权意识。即便有女性意识到权益受损,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会遭遇重重困难。

取证困难是首要问题,宅基地相关权益涉及历史变迁、家庭关系等复杂因素,证据收集难度极大。地方保护主义也时常作祟,一些基层部门在处理案件时,无法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导致女性维权之路荆棘密布。行政诉讼程序漫长,一场官司打下来可能耗时数年,且胜诉后的执行也可能受阻,这让许多女性望而却步。

在广东、浙江等地,曾出现大量“外嫁女”因户籍留在原村却被剥夺宅基地资格的案件。这些“外嫁女”为争取合法权益,踏上了漫长的司法维权之路。尽管部分人最终成功维权,但过程之艰难超乎想象,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

离婚女性的处境同样令人揪心,离婚后户籍无法迁回原村,在夫家村集体又得不到宅基地,成为“两头空”的弱势群体。她们在生活中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基本生存权益受到严重威胁。

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强调“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然而基层落实却存在明显滞后性。政策的春风未能及时吹遍每一个角落,农村女性宅基地权益保障在基层执行中依旧任重道远。

强化法律保障刻不容缓。需修订《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明确“农村女性独立申请宅基地”的具体条件,从法律根源上杜绝村规民约对女性权益的排除。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务必推动“男女平等”登记,保障女性的署名权,让女性权益在法律层面获得坚实保障。

加强政策执行与监督是关键环节。要建立对村集体决议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决废除那些歧视性条款。同时,将女性宅基地权益保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通过政绩考核的方式倒逼地方政府重视并落实女性宅基地权益保障工作。

提升女性权利意识是重要基础。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借助乡村广播、宣传栏、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女性普及土地权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为权益受损的女性提供免费法律帮助,鼓励她们勇敢主张权利。支持农村女性参与村民自治组织,使其能在决策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影响村集体决策。

提升女性权利意识是重要基础。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借助乡村广播、宣传栏、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女性普及土地权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为权益受损的女性提供免费法律帮助,鼓励她们勇敢主张权利。支持农村女性参与村民自治组织,使其能在决策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影响村集体决策。

农村女性宅基地维权之路虽布满荆棘,但并非无计可施。只要我们从法律、政策、文化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既有顶层设计的有力支持,又注重基层观念的逐步转变,农村女性宅基地权益定能得到切实保障,真正实现农村土地权益的公平公正。

来源:小陌故事3I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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