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妹夫余广学,他不是东西,对自己这妹子很不好,动辄打骂,自己已经打算让妹子和余广学和离,没成想还是晚了一步,就在这两天,妹子竟然稀里糊涂的死了。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乾隆三十六年,四川巴县百姓白天奇跑到衙门去击鼓鸣冤,说自己的妹妹白氏离奇死亡,怀疑是被人给害死了。
白天奇说,自己这妹妹啊,嫁人了,因此早就住到了妹夫余广学的家里。
妹夫余广学,他不是东西,对自己这妹子很不好,动辄打骂,自己已经打算让妹子和余广学和离,没成想还是晚了一步,就在这两天,妹子竟然稀里糊涂的死了。
这还不算,妹子死了,自己肯定要奔丧,可自己这丧还没来得及奔,余广学竟然就偷摸把妹子给下葬了。
我问他,我说我妹子怎么死的?他神情紧张,只说是犯疯病死了,这叫什么话?什么叫疯病?具体什么症状?死状如何?死前可有交代?我这当哥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所以我严重怀疑,妹子的死和余广学有莫大的关系。
白天奇状告余广学,余广学也不闲着,他也跑到衙门上诉,说自己和妻子白氏情投意合,相敬如宾,那感情老好了,只是妻子常年患有疯病,自己尽心医治,却久治不愈,前两天突然发病,自己束手无策,只能看着妻子眼睁睁的死去。
妻子一死,自己老难受了,心情不好,只想着赶紧让妻子入土为安,所以就操办了葬礼,把妻子给下葬了。
最重要的是,这期间,白天奇是见过白氏的尸身的,而且自己也问过白天奇,是白天奇同意下葬,自己才下葬的,现在他反而胡搅蛮缠,还说白氏是自己害死的,他纯是故意的。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余广学分析,白天奇有俩朋友,一个叫白汉章,一个叫刘泽茂,这俩人在本县是臭名昭著的讼棍,而且偏偏和自己还有些过节,有仇,所以搞不好白天奇诬告自己,就是白汉章和刘泽茂唆使的。
什么叫讼棍呢,就是民间的一种不正当职业,他们熟读法条,和官府有往来,而且他们经常收授贿赂,以非正义的手段帮助雇主打赢官司,没有雇主的时候,他们就挑拨离间,无事生非,闹出案子来,然后再由自己介入,凭他们巧舌如簧,颠倒是非黑白,以此从中牟利。
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大家应该都看过,里边的那个方唐镜,就是一个典型的讼棍。
您别说,余广学的猜测还真有几分道理,因为就在余广学到衙门为自己申辩完了之后,白天奇就带着他这俩朋友,一个白汉章,一个刘泽茂又来了,他们这回都不是猜测了,而是一口咬定,认为就是余广学杀害了白氏。
而且,这一次他们还提供了一些新的线索。
根据白天奇等人的叙述,说为啥白氏和余广学关系不好呢,因为余广学外头有人,他养野女人了,就在白氏死的前一天,余广学还在本县一处民房中和他的婶婶杨氏幽会私通,正被白氏寻到,捉了个正着。
您说这对奸夫淫妇,实在可恶,被抓了现行之后,他们不羞愧难当,反而理直气壮,甚至两个人联合起来,把白氏按在地上就打了一顿。
白氏瘦弱,难以相抗,但还是在扭打中,趁机拽下了杨氏的一只耳环。
拿到耳环之后,白氏托人将耳环送到了白天奇的手上,以此作为余广学和杨氏通奸的凭证,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的第二天,白氏就死了。
那么白天奇就认为,这很显然,是余广学怕通奸的事情败露,把白氏给杀人灭口了。
白天奇说的有模有样,但是余广学却并不承认,他不仅不承认,反而觉得真是离了个大谱,他说白天奇完全就是在编故事,是在胡说八道,自己的妻子,自己最了解,妻子就是发疯病而亡的,自己和婶婶更是清白守礼,他们这是含血喷人。
对于衙门来说,这事儿还真是不好办,因为两方说的都不像是假的,很难推定其中真伪,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往哪儿研究呢,比较重要的,就是白天奇提到的,白氏在被殴打时拿到的耳环。
衙门找来白天奇,说既然你说,你妹子临死之前把耳环交给了你,那这就是关键物证,那你就呈上来吧?
白天奇有没有物证?他还真有,他旋即就从内衬里掏出一个了制作精良,沉甸甸的耳环,送呈堂上。
经过鉴定,材质还是金的,纯金。
按理说,有了证据,那么衙门就会更加相信白天奇这边的说辞。
但是,白天奇不掏耳环还好,他一掏耳环,衙门对他却分外起疑。
怎么说起疑呢?要知道余广学也好,余广学的婶婶杨氏也好,反正就是以余广学为中心,数完他八竿子亲戚里,都没有个有钱人,全都是普通百姓,甚至很多都是佃户,连土地都没有。
白天奇拿出的这个耳环,制作过于精良,价值太过不菲,别说是乡绅大户,就是他这个县太爷,长这么大也是头一回见,杨氏既家贫,怎么可能平时就佩戴这么贵重的首饰呢?
她也买不起啊。
很显然,这是诬告。
衙门就问,说白天奇,你说这耳环是白氏托人给你的,那么她托的人是谁呢?
白天奇说,托的就是我朋友刘泽茂。
衙门又问刘泽茂,说这耳环真是白氏给你的么?刘泽茂被这么一问,他反而是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
如此看来,白天奇等人的话,那真实性就大打折扣了。
何况,在衙门看来,余广学和白氏成婚多年,光孩子都生了六个了,那说明俩人感情应该还可以,既然余广学和其婶没有通奸之事,那余广学怎么会对白氏痛下杀手呢?至于杀人灭口,那就更加没有必要了。
最终,衙门给出了处理结果,那就是认定余广学无罪,认定余广学无罪的同时,衙门还训诫了白天奇一顿,说你啊,无事生非,你纯属是被刘茂珍这个讼棍当枪使了。
衙门还说,对于这个处理结果,你有可能还是会不服,那没有关系,不服你可以接着来提告,但是你下次来提告,你必须得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要不然就要治你的罪。
您还别说,白天奇他还真就是不服,他接着告,但是这回,他更换了告状的角度。
他说,自己的确是亲眼看到了白氏下葬,但是下葬不下葬这事儿,自己也说了不算,而是由余广学的叔叔余赞宸主持的,余赞宸是长辈,在县乡素有名望,我倒是想暂不下葬,可问题是余赞宸态度强硬,直接把白氏就给埋了。
这大活人平白无故的就死了,本来是应该到衙门里来报官,请仵作检验尸体,确认无疑之后再下葬的,可是余赞宸却一反常态,死了立刻他就操办葬礼,下葬尸体,这完全就是在掩盖罪行。
白天奇还说,自己和妹子白氏兄妹情深,她的死,自己总是过意不去,所以现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请求官府开棺验尸,检验白氏的尸体,如果白氏是发病而死,身上就不会有伤痕,可如果要是检验出了伤痕,就说明白氏就是被余广学杀害的。
最后,白天奇还拉上了刘茂珍和白家的一众亲戚作保,说只要衙门肯开棺验尸,如果检验的结果是白氏病死,那么自己这一帮人甘愿受反坐之罪。
反坐,这是封建时代特有一个的法律术语,就是说一个人告别人,如果后来调查出来,说你是诬告,那么你就要承担你诬告别人的罪名。
比如说甲告乙偷盗,被调查出甲是诬告,那么乙肯定是没罪了,但是你甲不行,谁让你是诬告呢,那你就要承担这个偷盗的刑罚。
放到本案中来,白天奇告余广学杀害白氏,人如果真是余广学杀的,余广学就要被杀头,可如果余广学没杀人,那你白天奇就是诬告,你就要反坐,你没罪变有罪,衙门就要把你杀掉。
您想想,白天奇告状能告到这个份上,甘愿把命给搭上,那是不是又能说明,他的话又有了一些可信度呢?
事实上,白天奇和余广学在衙门里争论不休,一个状告对方杀人,一个状告对方诬告的时候,白氏这个时候才下葬了不到十天时间,衙门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或者在这之前,在白天奇第一次向衙门告状的时候就开棺验尸,因为尸体是最直接的证据,只要验明正身,看一看白氏有无致命伤,有无外伤,有无生前被人殴打的痕迹,案件自会真相大白。
为什么不验尸,反而只通过推理和猜测,就认为白天奇是诬告呢?
实际上,衙门在主观上未必是因为排斥白天奇或者排斥白天奇身后的讼棍刘茂珍,或者是和余广学在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有肮脏的勾当,所以才偏袒余广学,衙门的出发点,是以本县治理为要的,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能判成病死,就不会判定为他杀。
县官们追求自己所治理的地方安定清明,政通人和,民风淳朴,人病死了,那谁也控制不了,而如果发生了他杀命案,在某种程度上就说明自己的辖境内治安不好,自己对民众的教化不到位,甚至于扩大到自己的治政和能力是有问题的,对县官来说,这属于是污点,而一旦出现这样的污点,自己的仕途也会受到影响。
所以,衙门最希望白氏是病死,他们自然不愿意去验尸。
多一事,那不如少一事,少一事,那还不如没有事。
但是,现在白天奇已经拼上命了,已经是以死相搏了,他逼着衙门去验尸,衙门想不验,也不行了。
那到底验没验呢?实在不好意思,这个案件出自于《巴县衙门档案》,这文献里它没有记载事件的后续,验尸没验尸,没提,但是好在文献中记载了结果,那就是白天奇主动承认,是自己判断失误,妹子白氏的确是病故,自己是无端猜测,讼棍刘茂珍也悔过,说自己傍言妄供,诬告他人。
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结果是明了的,那就是白天奇等人承认了自己是诬告,既认诬告之罪,衙门就完全可以让他们反坐,把他们处死,何况他们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但是衙门没有再追究他们的罪过,仍旧只是训诫了他们一顿,警告他们以后不许再拿这个案子来衙门滋扰,然后就把他们给放掉了。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不说,怎么人家是县太爷呢...
参考资料:
《巴县衙门档案》
李升涛.清代地方衙门档案文书的时间标识考释.历史档案,2022
夏杨.清代四川地方档案图像研究.西华师范大学,2024
熊富强.基于法律史视野下的清代巴县衙门档案研究综述.长江文明,2024
来源:历史其实挺有趣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