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抽检依据: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5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抽检依据: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YYF 0001 S-2024《豆皮(非即食)》,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等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以干基计)、铅(以Pb计)、可待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罗丹明B、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并[a]芘、蛋白质、三聚氰胺、酸度、商业无菌、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大肠菌群、诱惑红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9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5年6月24日-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5年6月24日
食品抽检合格-2025年6月24日-食品.xlsx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