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枪报父仇,求死不求仙;慈如观世音,胆胜拿破仑的民国侠女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07 00:02 1

摘要:施剑翘,一个弱女子,其父施从滨在军阀混战中兵败被俘,被军阀孙传芳残忍处死,并割下头颅,暴尸三日。获知父亲遇害的消息,她就立下誓愿,一定要手刃仇人,为父报仇。但因孙传芳手握重兵,防范极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直到后来孙传芳兵败后隐居天津,施剑翘才迎来复仇的机会。

施剑翘,一个弱女子,其父施从滨在军阀混战中兵败被俘,被军阀孙传芳残忍处死,并割下头颅,暴尸三日。获知父亲遇害的消息,她就立下誓愿,一定要手刃仇人,为父报仇。但因孙传芳手握重兵,防范极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直到后来孙传芳兵败后隐居天津,施剑翘才迎来复仇的机会。 说来奇怪,杀人如麻的大军阀孙传芳,下野后竟然信起了佛,法号智圆,成了虔诚的佛教徒。孙传芳隐居天津后,常去的地方是一个叫居士林的寺庙,居士林的林长是北洋大佬靳云鹏,孙传芳是理事长。居士林每周星期三、星期六、星期日都会举办法会,孙传芳每期必到,有时是和夫人一起去,有时独自前往。 经过多方打听,施剑翘终于打探到了孙传芳下野后避居在天津,因此她也来到了天津,租住在英租界十号路一百七十六号。 1935年农历十月初三,施剑翘父亲被害十周年忌日时,她在天津日租界花园街举办法事纪念,并请居士林住持富明等诵经。从富明口中,她获知孙理事长每届经期都要到居土林,为了有机会接近孙传芳,施剑翘向富明表达了也想前往居士林诵经的愿望,得到了富明的同意。 她买了一把勃郎宁手枪和六粒子弹,多次前往居寺林诵经,虽多次碰见孙传芳,但因为每次诵经的佛友都很多,怕误伤无辜,都没有机会。1935年11月13日下午二点,施剑翘又前往居士林,这天来诵经的人很少,孙传芳当时也未到,在施剑翘与他人闲谈之际,孙传芳的汽车来到,孙下车进入。施剑翘见报仇机会已到,可惜自己未带枪,所以出门雇车直奔家中,取枪后返回。进入佛堂,坐到第二排孙传芳身后假装诵经。佛堂第一排是男信徒,第二排为女信士,孙在第一排,身着马褂青袍,外套道袍,大约三点十五左右,施剑翘趁大家正虔诚诵经时,掏出手枪,对准孙传芳后脑就是一枪,子弹由前额射出,脑浆四溅,孙传芳当即倒地,施剑翘又向太阳穴开了一枪,怕孙未死,又往孙身上开了一枪,子弹由前胸透出。 佛堂里的人们一阵慌乱,施剑翘对众人大呼:“不要怕,我是为我父亲报仇”,边说边往院外走,来到院外,她将身上带的传单四处抛散,并让居寺林僧人性慧去报警。 施剑翘散发的传单有两种,一种是《告国人书》,当时官方不许发表,另一种是明信片,正面写有:“各位先生注意: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下署报仇女施剑翘谨启,并有红色手印。反面是一首诗:"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分局局长阎家琦闻讯,立即电话报告天津市公安局并通知孙家派人收尸,并带领警长薛培禄等赶到事发地点。市公安局长刘玉书也带领督察长孟广铭前往居土林,并将住持富明带回警局关押,五点左右,地方法院检察处派检察官涂璋带人到现场勘验,验明尸体确系身受三枪致命。勘验后,由孙宅来人用六十四号公共汽车将尸体运回英租界二十号路米多士道本宅装殓。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判决下达后,施剑翘和原起诉检察官都不服,双方均提起上诉。1 936年2月7日,二审开庭,河北高等法院刑二庭庭长卫权临、主审推事毛耀德、陪审推事星景辰,高等法院检察官徐九成等开庭审理,旁听席限三十人也早己坐满。审理中,施剑翘称一审中,判刑十年,并未采用刑法中第五十九条“情可悯恕,应予减刑”之条款,检察官则认为一审认定被告是自首为错误 ,所以提出上诉。法庭未当庭宣判,2月11日,法庭最终判决:“原判决撤销,施剑翘杀人,处有期徒刑七年。勃郎宁手枪一支,子弹三粒,均没收。”随即告知被告:你父施从滨非死于法,你杀孙传芳,乃为父报仇,是情可悯恕的,故减至最低之刑。 二审判决下达后,施剑翘再次提起上诉,同时民间支持施剑翘的声音高涨,她的弟弟写信给她,信中称"吾姊慈念似观世音,但胆量雄心胜拿破仑。”不少人在报上呼吁特赦施剑翘,特别是其家乡安徽,人民更是回处奔走呼号,声援施剑翘,在人们心目中,施剑翘不是凶手,而是报杀父之仇的英雄。安徽省立徽州师范学校发出快邮代电,电文如下:南京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各院部会长官钧鉴:全国各报馆、各民众团体、各妇女协会钧鉴:桐城施剑翘女土,为父施从滨复仇,刺杀孙传芳一案,经天津高等法院判定徒刑七年。全国妇女会、江宁扬州江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桐城舒城等县各民众团体,曾先后电呈,其为呼吁,请予减轻,并援例请予特赦。在舆论界人士,为之著论文述意见,以为此判之未平允者,尤不一其人。盖以复仇之义,见诸周礼春秋,施剑翘之事,十年蓄志,为报父仇,一击成功,当场自首,揆诸古义,可以原情,律以今刑,亦应减等。至援古今事例,则其芳烈,与东汉酒泉烈女赵娥,为父赵安报仇,帏车神剑,白日刺杀李寿于都亭,诣县受戮,后先无并。倘今世有尹嘉、刘班、张兴、梁宽其人,应当为车送还家,表词赐帛,以彰其李。况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今施剑翘之事,直接以复父仇,间接邵除国憝,准诸前数年郑继成为叔复仇,刺杀张宗昌遇赦之例,请予特赦,固亦宜之也。孝烈可矜,群情宜顺,谨为呼吁,特电以阐,伏惟鉴察。

在全国人民的呼吁下,施剑翘终于获得了国民政府的特赦,1936年10月20日,有消息说,施剑翘于下午六时半由其表是董绍舫负责领出,并于当晚八时五十分乘平沪三零一次火夲赴南京。后经证实,这时为保护施剑翘安全散出的假消息。实际情况是在施剑翘特赦令颁布后,天津市公安局局长程希贤非常关切,派人到施剑翘服刑的第三监狱,与狱方商量如何保障施女安全。监狱方面因手续尚未完备,静候上司命令,10月20日下午五时,司法部命令到达后,监狱方面立即通知公安局派警察保护,但因当日时间已晚,而且施剑翘的家属又不在,所以当天并未释放。 21日上午十一时四十分,施剑翘弟弟施则凡跟随前冀察政委会政务处长潘毓桂到天津,下车向就在附近一医院打电话给公安局长程希贤,请派侦缉队长杨恩华共议安全接出的办法。商量好后,不午二点,用汽车三辆来接,由侦缉队员沿途布置保护,杨恩华队长乘坐第一辆车在前开路,施剑翘乘第二辆,潘毓桂及施弟分坐两旁,第三辆则为侦缉队员,离开监狱很远的地方,三辆车才分开。据说施剑翘曾到天津一亲戚家探视,下午四时零五分,才随潘毓桂和弟弟则凡,在河北总车站登车,乘平榆四次快车到达北平。施剑翘登车时,内着青衣,罩灰色大衣,戴墨镜,并未化妆。有表嫂表姐妹等四五人前来送行,车站内安排有侦缉队员多人在暗中保护。

来源:历史沧海笑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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