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审判决书中提到,名为“蜜桃交友”和“蜜柚聊”的聊天软件通过公司与“公会”进行合作,由“公会”发展“代理”,“代理”招募“女聊手”与男性用户聊天,引导男性用户充值消费。
近日,一起网络聊天软件诈骗案在河南省洛阳市中院审结,裁定发回一审的洛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判决书中提到,名为“蜜桃交友”和“蜜柚聊”的聊天软件通过公司与“公会”进行合作,由“公会”发展“代理”,“代理”招募“女聊手”与男性用户聊天,引导男性用户充值消费。
判决书提到,女聊手利用男性用户想要见面的心理,通过修改自己的位置信息,以同城和单身的身份与男性用户聊天。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对于案件定性属诈骗还是帮信,以及涉案金额等问题尚存在争议。
目前,案件正在等待一审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蜜柚聊”App截图
累计充值超1亿元的网聊平台被查
用户超150万,其中男用户130万
2021年,从某大厂离职创业的张某与几名朋友共同创办一家网络公司,经营两个付费社交软件“蜜桃交友”和“蜜柚聊”App。张某是出资人,另外几人分别负责公司运营、财务、广告投放等。
这两个软件的运营模式并不复杂,公司设置充值聊天规则及分成比例,公司与“公会”进行合作,由“公会”发展“代理”,“代理”招募“女聊手”与男性用户聊天,引导男性用户充值消费,待男性用户充值资金到账后,由公司、“公会”“代理”和“女聊手”按比例分成。
按照负责公司运营的段某供述,女聊手获得聊手收益的40%,公会获得18%,公司获得42%。段某最开始1个月收益3万元至5万元,最高峰40万元至50万元,累计获得近400万元收益。
2024年9月的一份鉴定显示,“蜜桃交友”App用户超82万人,其中女性用户5万余人,男性用户近70万;“蜜柚聊”App用户约70万,其中女性用户约4万,男性用户近60万(两App都存在部分性别未知用户)。用户累计充值金额超1亿元。
2022年8月,张某退出公司。张某妻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当时发现一些用户投诉,担心有法律风险,在咨询一名合作过的法务后选择退出公司。张某通过该项目获利约140万元。
2022年2月,两名河南洛宁的女聊手在接到警方通知后,相继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023年2月,几名涉案人员相继被各地警方抓获,并被河南洛宁县警方带回讯问,之后陆续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大哥”给“妹子”发一条文字收费1毛2
女聊手改定位,诱导男用户充值
判决书显示,和其他类似的聊天软件一样,“蜜桃交友”和“蜜柚聊”App会通过在搜索引擎发放美女视频交友及广告,吸引男性客户下载注册App。男客户可以选择喜欢的女聊手聊天,聊天会消耗积分,平台每天签到会赠送积分,积分消耗完后需要充值购买积分才能继续聊天或语音。一名参与者在供述中表示,“大哥”(男性用户)给“妹子”(女聊手)发一条文字信息收费0.12元,语音信息和视频信息收费更高。
如何让男性用户愿意不断充值,平台、公会、女聊手们想出不少办法。首先是新注册用户能获得赠送积分,让男性用户体验,但再想继续聊天就必须充值付费。并且充值到达一定等级可以解锁一定的功能,和主播的亲密等级达到18级后可以免费畅聊。
对于女聊手来说,她们会起一些比较有诱惑性的名字、配一些性感的照片,并根据男性用户喜好虚构职业博得好感。还有女聊手会通过冒充单身,以见面、发展情人、婚恋等为吸引点,让男性用户充值、刷礼物、消费。
有参与者提到,男性用户使用这些软件的目的就是见面,女聊手以提高亲密度才可以添加联系方式或见面为理由让男用户充值。在App上,女聊手可以修改自己的定位,来假装和男性用户处于同城。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提到,“公会”与“代理”为增加获利,专门对女聊手进行培训、管理,并教授女聊手聊天话术。但对于培训话术问题,张某的代理律师、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在二审辩护意见中认为,缺乏公会传授聊天话术的客观证据,公司也没有要求公会传授话术。
对于男性用户发现自己被诱导要求退款,也有一套应对方式:接到投诉后将投诉信息转到公会,先由女主播联系男性用户进行处理,如果继续投诉则会退还刷礼物金额的40%,然后视客户投诉激烈程度进行退款。
红星新闻记者在黑猫投诉看到的一条2022年关于“蜜桃交友”App的投诉,其中提到“只要刷礼物,长亲密度就可以见面了”,“不停地催我要见面,频繁开视频”,投诉者称自己被骗到上海市区也没能见面,累计被骗2710元。
网聊平台运营者是帮信还是诈骗?
指导案例:若参与违法分成,宜以诈骗罪共犯论处
一审判决书认为,张某等人的公司开发“蜜桃交友”和“柚聊”等App的初衷就是非法占有男性用户充值、消费的金额,结合软件公司与公会合作是行业惯例的事实可知,公司与公会一开始合作时,双方就形成了心照不宣的共同诈骗故意,通过荣耀公会招募、培训女用户,利用交友平台设置的“亲密度规则”,以谈恋爱、交友为名,谎称解锁联系方式就能与男性用户见面并进一步发展,诈骗男性用户在交友平台上充值消费。
2024年10月,洛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段某、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其他公司、公会成员三年到十年不等,两名女聊手因为自首和退赃,分别被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段某等人提起上诉。
对于公司的盈利模式,各方争议不大,但对于罪行的认定、涉案金额等,张某等人存在异议。
在庭审中几名被告人提到,公司明确禁止女性用户发送涉黄信息,违者会被禁言。公司也会积极处理各种投诉信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公司、公会和女聊手联合诈骗。诈骗是女聊手的行为,公司和公会只是提供平台和推广,并且一直在强调不能进行诱骗否则会封号。多名公司和公会成员的辩护人都提到,他们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各地法院多次发布过类似案件,平台方被认定为诈骗。
今年2月,南京市中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涉案社交平台“悦聊”App运营者高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案首次明确平台运营方在诈骗犯罪中的主犯地位。案件突破传统技术中立抗辩,用明知+获利双重标准认定平台责任。刑二庭庭长卞国栋在发布会上提到,“平台运营者明知犯罪活动存在,仍通过技术支持和利润分成深度参与。”
今年5月底,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了刑事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重新审理。张某的妻子告诉记者,目前在等待一审法院重审,开庭时间还未通知。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最高法官网日前发布一件帮信罪入库案例。裁判理由中提到,对于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以诈骗罪的帮助犯论处的,宜限于通谋或者形成较为稳定配合关系的情形。行为人虽然为诈骗行为创造条件、提供工具,但未实际参与后续诈骗行为的,原则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但裁判理由中还提到,对于不仅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而且参与后续违法所得分成的行为,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则宜以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付垚
编辑 郭宇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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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